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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青书不死心,想把傅乔给忽悠进去给他打工挣钱,展现资本家的残酷。
即使恨傅乔恨得牙痒痒,宋青书也不得不承认,现在娱乐圈还真就缺傅乔这一类型的大帅哥。
黄金比例的男模身材,英俊硬气的脸庞,还有那一身说不出来的上位者气势,都莫名令人着迷。
要不是自己喜欢女人,想来傅乔也不是不可以?
宋青书脑补了一下画面,顿时打了个寒颤,估计真要是这样,宋大少能拿着棍子把他的两条腿,甚至第三条腿都给打断!
不再理会沉迷于自己幻想的路人甲小弟,傅乔径直走进了莫近霆的房间里。
推开门首先看到的就是抱着一个大苹果的小团子。
小团子眼睛是和宋大少如出一辙的烟灰色的,头上却顶着金色的卷发,穿着西部牛仔童装,脚踩棕色小皮鞋。
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傅乔。
“宋青书的侄子。”
莫近霆揉了揉太阳穴,他刚给宋大少发了短信,说明了一下现在的情况,没想到宋大少说那就先让小团子跟在莫近霆身边待几天。
因为宋氏集团有项合同需要到国外去谈,宋大少现在刚下飞机,恐怕短时间内也赶不回来,还说回国后就将宋青书给逮回来,向莫近霆赔礼道歉。
话已至此,莫近霆不好拒绝,只能应下。
“你叫什么名字?”
莫近霆摸摸小团子的小脑袋,低声询问道。
莫近霆身为霸总,哪里和小孩相处过,为了展示和善,俊美的脸上还是硬憋出了一个笑容。
“king。”
小团子停顿了一下,随后流利地发出标准的伦敦腔调。
英语?小反派?
傅乔简单的英语单词还是懂几个的,听懂之后终于知道这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是从哪里来了。
古早霸总小说《莫总365夜索情:小娇妻她不乖》中,作者为了提升整本书的逼格,同时为了增加狗血,就把后期的一个小反派给写成了混血,那个小反派就叫“king.”
小反派的老爹就是宋大少,而他的老妈则是一位外国金发美人,宋大少早年出国谈生意的时候,被商业对手设计,一夜迷情之后女人就不知所踪。
一年之后宋家人就在门口发现了尚在襁褓之中,咿咿呀呀地流口水的小团子。
经过DNA亲子鉴定,小团子确实是宋大少的亲生孩子。
崽既然是宋家的崽,那就不能给扔了,于是宋大少勉强接受了小团子,但是心里始终有一块疙瘩。
加上忙着扩展宋氏集团的商业版图,小团子就被扔给了保姆,只有在宋大少偶尔回家的时候,才漫不经心地看上两眼。
缺少父母关爱的小团子毫不意外地黑化了,他仇视一切觊觎接近宋大少的女人。
尤其是在得知宋大少迷恋上一个普通女人,还是和个霸总男主有纠缠的女人后,认定女主水性杨花的小团子就展开了凶狠的报复。
眼看收不了场后,宋大少亲自将黑化小团子给扔到了国外去,这才勉强在霸总的报复下留得小命。
傅乔看着眼前睫毛忽闪忽闪的小团子,比划了下身高,应该是有5岁了。
按照剧情线来看,合着现在是个黑芝麻馅的小团子,表面人畜无害,实则心里焉坏。
小说里他就是用这种乖乖软软的外在骗了不少人,心甘情愿地为他赴汤蹈火,化身舔狗。
三岁上哈佛,七岁成黑客,十岁创立公司,十三岁操纵股市,十五岁参与家族事务,十八岁流亡国外。
辉煌的履历换个小说就是霸总的天才儿子人设,可惜在这篇小说里,注定得成为一个反派小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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