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事儿,培文,”莫妮卡笑容很灿烂,“如果你真的觉得对我有所亏欠,以后有了新的作品,请第一时间让我知道,那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了!”
好家伙,感觉这姑娘比我文艺。
刘培文见状也不再坚持,蹬上新买的自行车,张罗着请几人吃饭。
此时已经是深秋,几人都想吃点暖和的,加上难得来一次城里,于是干脆东来顺走起。
点了六斤羊肉,各色佐料菜码统统上齐,三个老爷们,外加一个女老外,吃得不亦乐乎。
席间,听说刘培文目前正在写一个二十多万字的长篇,刘振云不由得震惊。
“培文我真想知道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我们学着写一个三四万字的中篇,都要抓耳挠腮,查遍资料、体验学习,没有三四个月写不成稿,你这才一个月,就写完了十万字?手真快啊!”
“这可不算什么!”程建功吹起刘培文来更是豪迈,仿佛自己亲见一般。
“你是不知道当初培文写《可可托海的牧羊人》,连着48小时不吃不喝不睡觉,足足写了六万字,一字不改,直接过审!简直是神话故事!”
“48小时写六万字?”刘振云震惊于刘培文的手。
“48小时不吃不喝不睡觉?”莫妮卡震惊于刘培文的耐力。
“那是特殊情况。”刘培文摆摆手,“现在再让我写,哪怕抄一遍呢,恐怕48小时我都做不到。”
“现在一个月十万字也够厉害了!”程建功说,“讲讲,写的什么故事?”
刘振云和莫妮卡闻言,也竖起耳朵往前凑了凑。
刘培文见状,只得大概讲述了一遍故事的情况。
“砰!”程建功一巴掌拍在桌上,“真是个好故事,听得让人热血沸腾!”
旁边的刘振云则是感叹:“无人知晓的英雄陨落在黎明之前,这一句话就把那个年代敌后工作的浪漫与辛苦都说尽了!”
唯有莫妮卡,由于不太了解历史,她只觉得这是个非常精彩的特工小说。
从东来顺出来,寒风渐起,酒足饭饱的几人都是紧了紧衣服,蹬起车子往学校赶。
等到了燕大,临分别的时候,程建功才跟刘培文提了一句下学期参加文学社的事儿,刘培文一口答应下来。
刘培文晚上回到镜春园77号,已经是傍晚了。
这次进城,他特意买了二斤酱牛肉提回来,正好给黄成民送去。
黄成民正在家做饭呢,看到刘培文提着牛肉来,别提多高兴了。听闻刘培文是感谢之前多次用车,他只是嘿嘿笑,对牛肉倒也不推辞。
晚饭也在黄成民家吃,今天有酱牛肉吃,黄成民的两个弟弟妹妹都特别开心。
“培文哥,你要是天天来吃饭就好了。”老四一脸幸福地嚼着牛肉,“那我们岂不是天天都能吃酱牛肉啦!”
“你这傻孩子!当你培文哥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啊!”黄母埋怨了一句,转头就跟刘培文说起了感谢的话。
“成民他爹去得早,我们这个家里亏得他顶着,他能有你这样的同事啊,是他的福分。只可惜我没能力,要不然,成民也不至于到现在还不结婚……”
“妈!你说这个干嘛?”黄成民本来吃得正高兴,没想到躺着也中枪,顿时感觉嘴里的酱牛肉都不香了。
“我今年不才二十六吗?人都说二十七,娶个媳妇数第一;二十八,娶个媳妇儿就要;二十九,娶个媳妇儿能倒酒;三十岁,娶个媳妇儿是宝贝!好日子都在后头呢!再说了,等过两年分了房子,找个媳妇儿还不简单!”
黄母听了黄成民一顿白话,笑得合不拢嘴,看来是挺吃这一套。
几人就这样说说笑笑吃着饭,吃到一半,刘培文忽然现少了一个人,“成民,你二妹今天怎么没在啊?”
“今天星期六,她呀和同事一起跳舞去了。”黄成民脸上笑容依旧,“你别说,我都怀疑她是不是搞对象去了,问了好几次,都不跟我说实话。”
刘培文也没再问,吃过饭,他又陪黄母聊了会儿天,看天色不早了,便起身告辞,回了自己屋。
自己的住处明显的就要比黄成民家冷一些,刘培文连烧了两大壶水,多出来的直接倒在搪瓷大盆里任由它变凉,只为取暖用。
蒸腾的水汽弥漫在小屋里,加上蜂窝煤路的热气,过了许久,他才觉得舒服了。
打开台灯,暖暖的亮光覆盖了整个桌面,他取出昨天写的稿子,看了一遍,忽然想到了什么,又拿出大纲修改了几笔,这才接着之前的内容继续往下写。
一直到天蒙蒙亮,刘培文才恍然现自己写了太久。站起身来,揉揉有些酸的手腕。
此刻炉膛里的蜂窝煤早已燃尽,屋子里有些冷,疲倦的刘培文也顾不得收拾自己,掩上被子,呼呼大睡起来。
如此每夜用功写作,以刘培文的效率,也是足足又花了一个月,才把这本《黎明之前》写完。
成书这天,已经是十二月末的一个周日清晨。此时的屋子里冷得已经能哈出白雾。
望着眼前这一摞厚厚的书稿,刘培文心中的成就感前所未有。
这是他第一次尝试写长篇小说,也是前世今生第一次用手写的方式码完了将近二十五万字的内容。
两个月二十五万字,这度,换到前世写网文的作者里面,也算是合格的了吧?
刘培文又翻开书稿,把小说读一遍,感觉没有什么逻辑错误和结构问题,才放心的把稿件整理好。
现在就是投给哪个刊物的问题了。
虽说跟燕京文艺关系很好,而且稿酬也已经给到定格,可这次刘培文写的是个二十五万字的长篇,以燕京文艺月刊的文字量,自己的长篇实在是太勉强了。
还是要找一个能够合适长篇小说的地方。
找谁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不闪躲在这荆棘遍布中那伤口会开出花朵By神木与瞳程嘉煜(男主)×林曼(女贝)当她的笑落入他的眸,他的灵魂乱了阵脚。当他的手打上她的臀,她的心获得了安宁。加入书柜收藏,我要评分投珠...
...
重生成为了洛丹伦的王子,阿尔萨斯表示不想当巫妖王。富可敌国的艾什凡女勋爵是我小姨?波霸佳莉娅是我姐姐?吉安娜还小啊,可口的萝莉!嗯,瓦王的母亲好正点!拯救艾泽拉斯是不存在的,只有泡在女人堆里才能维持生活。巨龙高等精灵暗夜精灵女巨魔女兽人女德莱尼人通通都不会放过,都是我的肉便器。坑蒙拐骗纯情追求巫妖王我从未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圣骑士,虚伪狡诈还装的正派救世主。恐惧魔王何以见得?他不是你看中的工具人吗?巫妖王我看到了他把我妻子的亡魂拉回来复活,还让她受孕了!恐惧魔王看着绿油油的巫妖王耐奥祖你要坚强,为了军团!巫妖王冷笑的看着监视他的恐惧魔王大...
叶云归惨死后才知道自己是某本书里的炮灰太子,书中他被废之后幽禁于皇陵,不仅被刺客弄瞎了双眼还身患重病,没多久便郁郁而终。幸运的是,他重生了。这时刺客还没出现,他决定要做个局反杀。不久后,在一个月圆之夜,刺客如约而至,被叶云归成功活捉。叶云归发觉这刺客身材修长,肩宽腰窄,一张脸更是长得英俊无比。他当即决定给对方点好处,把人收为己用。几个月后,叶云归看着自己渐渐鼓起来的肚子,才意识到自己给的好处似乎有点太多了。攻视角岑默是公认的大夏朝第一刺客,职业生涯从未有过失手。直到某天他一头栽进叶云归的陷阱里,便再也没爬上来过。自此,他这把大夏朝最锋利的刀,只为叶云归一人所用。后来叶云归登基,身边总是跟着个寸步不离的护卫。据传此人无职无衔,还特别不识好歹,竟让年幼的小皇子私下管他叫爹!阅读提示身心1v1,he,生子文,攻宠受,受重生后有系统,架空勿考据,私设如山,谢绝写作指导,快乐看文不喜点叉,么么哒...
云姝上辈子为爱所困,错信渣男,皇权旁落,做了一辈子的傀儡女帝。重活一世,她只想断情绝爱,快意恩仇,手刃仇人。萧少钦上辈子心悦云姝,却又眼睁睁看着她所嫁非人,悔恨不已。重活一世,他只想攻略云姝,护她一生平安喜乐。于是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指婚前夜,萧少钦将云姝压在墙上,当着众人的面吻了上去。事后,他不怀好意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