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曹德水有些不相信的说:“不会吧?发现狐狸也不一定就有狼啊,两位大哥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
罗伯特说:“你懂个屁,你以为我们哥俩这一年多是靠运气度过的?没有李敏锐的预见性,我们哥俩早就被干掉了,还能在这里和你讨论这个问题?你要是稍微心细一点,就可以想到,这地方这么好,却没人在这里生活,说明这里的危险足以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安全,已经不适合人类生存了,能威胁人们类生存的除了丧尸,还有狼群,狼群的威胁比丧尸还要恐怖,别说我们三个人了,就是三只老虎,也挡不住群狼的围攻,这个区域刚好是草原狼的传统生存地,有狼群一点也不奇怪。别废话了,赶紧过来帮忙,我们这一年多要不是时时保持高度的警惕,能他么从魔都跑到西北吗?这就是经验,小子,你学着点,保持高度的警觉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知道吗?”一边说两人就开始收拾,李天龙则想办法把房子里的电线拉到门外,给车充满了电,准备随时开车跑路。
三个人先烤了一只大天鹅当作早饭,然后又把剩下的猎物全部烤熟了,然后放在雪地里冷冻起来,到了下午两三点的时候,三个人一人一只烤兔子,算是午饭,吃完之后,李天龙照例先拿眼睛巡视了一圈村庄周边,然后准备休息一会儿,等明天早上三个人就走人,离开这个地方。
忽然间,李天龙就发现村庄外的湖边上出现了一只毛色灰白的狼,李天龙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狗,那只狼体格健壮,毛色发亮,看起来营养极好,一边跑一边在雪地上嗅来嗅去的,似乎在寻找什么痕迹,跑了一会儿,似乎确认了目标,朝着村庄的方向,仰起头来嚎叫起来。
李天龙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对罗伯特二人说道:“快点,狼群来了,我们要逃命了。”
刚才的那一声狼嚎罗伯特和曹德水也听见了,知道李天龙不是在开玩笑,所以立马就行动起来,快速度的把东西收拾起来,那些烤好的猎物也装进了车里,然后就上车准备逃命。
刚一出门,三个人这个时候才发现,村子唯一的这条街道的两头都已经有了敌人在把守了,进村的这边有五六只狼堵在路上,这五六只狼是在一只体型硕大的头狼率领下,眼睛里发射出冰冷阴森的眼神盯着车里的三个人,嘴里发出阵阵威胁的低吼声,而街道的另一头,却是站着十几只高大的丧尸,几乎每一只丧尸的个头都有一米八以上,最为关键的是每一只丧尸手里还拿着一根棍子,就像是一群不良青年准备打群架时的吊儿郎当的样子,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这十几只丧尸是人类呢。
看到这样的情形,三个人也是被惊呆了,除了李天龙,罗伯特和曹德水两人瞪大了眼睛,完全不相信眼前的场景是真的,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痴痴呆呆的看着眼前的那十几只丧尸,看起来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
李天龙其实也是被惊得愣神了几秒钟,这些东西就是刚才三个人收拾东西的时候,趁着自己完全没有精力注意外边的状况那个时间段,无声无息的摸过来的。
让李天龙惊奇的不是这些玩意儿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包抄过来,而是丧尸和狼群似乎在合作,这样一个诡异的场景,使得李天龙在脑海里,想象出一副丧尸和草原狼合作猎杀人类的场景,心里也有了一个很大的疑问:难道丧尸已经进化到可以和狼群合作的地步了吗?那他么还让人类怎么生存呢?
初代丧尸几乎没有智商,所有的行动基本上都是靠着动物的本能,身体的行动能力也是有限,基本上显得很笨拙,对付起来还不算太难,现在这一群丧尸表现出来的情况,基本上和人类没啥区别了,除了眼神冰冷面无表情外,活脱脱就是一群冷面杀手。
丧尸在进化,这一点李天龙心里早就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但是没想到进化得这么快,看到这一群进化如此快速的丧尸,李天龙一时间也是张大了嘴巴吃了一大惊,随机就想到了三个人现在所面临的危险,眼睛朝着这一群丧尸的后面望去,远处还有数十只丧尸正在往这里赶过来。
见此情景,李天龙一下子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极力压抑着心里的惊慌说道:“我们被丧尸包围了,前面的路已经被丧尸堵住了,我们只能往回赶了,坐好了,我要掉头逃命了。”一边说一边发动车辆,猛地掉了头,朝着那五六只狼把守的这一头开了过去。
那几只狼一看车朝着它们冲了过来,俯下身体趴在地上,嘴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声,准备随时一跃而起发起攻击,李天龙也不管这几只狼在想什么,直接就开车撞了上去,一只狼躲闪不及,砰的一声就被撞飞了出去,其他几只狼一看这辆车不要命的冲过来,早早的就向街道两边一跳躲了开来,车子呼的一声就开出了村庄,剩下的狼就跟在后面开始追赶,村子另一头的丧尸也快速赶了过来,跟在狼群的后面追赶着李天龙几人的车。
李天龙沿着来时的路,把速度提高的极限,一路狂奔,跟在后面追赶的几只狼和那十几只丧尸,嘴里发出追逐猎物时的那种兴奋的嚎叫声,在这白皑皑的雪原
上,显得极为恐怖,它们的速度也发挥出他们奔跑的极限,紧紧的戳在后面不停的追赶,只是动物的速度再快也是有极限的,加上在厚厚的积雪上奔跑,速度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而且耐力和机械无法比较,追了十几分钟,丧尸和狼群基本上汇聚在一起,嘴里都喷射出一道道白气,大喘着气,已经被车子远远的甩在后面。
又过了几分钟,坐在车里的三人已经看不见后面的丧尸和狼群了,这个时候曹德水才算是缓过劲来,一脸不可思议地问道:“罗大哥,刚才是狼群在追我们吗?我怎么还看见一群人也在追我们呢?这是什么情况?”
罗伯特这会儿也缓过劲来了,嘴里大喘着气说:“真他么邪门了,这里怎么出现了这么多的丧尸?还他么几乎和人类没什么两样,猛然间还真不好区分呢,难道丧尸真的进化到这个地步了?”
曹德水急切地问道:“罗大哥,你在说什么呢?那群人为什么要追我们?对了,那几只狼,好像是他们豢养的一样,很听他们的话啊,这狼也能驯化吗?”
罗伯特没好气地说:“你他么眼睛是瞎的吗?那是一群丧尸,进化了的丧尸,还他么能和狼群合作了,真他么离谱,这个世界简直是离了大谱了,丧尸竟然能和狼群合作。奇怪了,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丧尸呢?这里不是应该人烟稀少的吗?这么多的丧尸是哪里来的?”
曹德水显然被罗伯特的话给震惊到了,嘴唇哆嗦着说:“罗,罗,罗大哥,你是说那群人是丧尸?丧尸不是行动迟缓不那么灵活的吗?你,你会不会看错了?”
罗伯特没好气地说:“我他么和李两人,几乎天天和丧尸撕杀,一年多时间了,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丧尸了,会分不清楚人类和丧尸的区别吗?那些丧尸进化了,进化到几乎和人类没啥两样的地步了,看他们的眼神,冷酷无情,眼珠子血红,放射出一道道嗜血欲望的就是丧尸,知道了吗曹大公子?”
罗伯特是被曹德水的无知给气到了,所以说话就没个好声气,语气中不乏带着嘲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不闪躲在这荆棘遍布中那伤口会开出花朵By神木与瞳程嘉煜(男主)×林曼(女贝)当她的笑落入他的眸,他的灵魂乱了阵脚。当他的手打上她的臀,她的心获得了安宁。加入书柜收藏,我要评分投珠...
...
重生成为了洛丹伦的王子,阿尔萨斯表示不想当巫妖王。富可敌国的艾什凡女勋爵是我小姨?波霸佳莉娅是我姐姐?吉安娜还小啊,可口的萝莉!嗯,瓦王的母亲好正点!拯救艾泽拉斯是不存在的,只有泡在女人堆里才能维持生活。巨龙高等精灵暗夜精灵女巨魔女兽人女德莱尼人通通都不会放过,都是我的肉便器。坑蒙拐骗纯情追求巫妖王我从未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圣骑士,虚伪狡诈还装的正派救世主。恐惧魔王何以见得?他不是你看中的工具人吗?巫妖王我看到了他把我妻子的亡魂拉回来复活,还让她受孕了!恐惧魔王看着绿油油的巫妖王耐奥祖你要坚强,为了军团!巫妖王冷笑的看着监视他的恐惧魔王大...
叶云归惨死后才知道自己是某本书里的炮灰太子,书中他被废之后幽禁于皇陵,不仅被刺客弄瞎了双眼还身患重病,没多久便郁郁而终。幸运的是,他重生了。这时刺客还没出现,他决定要做个局反杀。不久后,在一个月圆之夜,刺客如约而至,被叶云归成功活捉。叶云归发觉这刺客身材修长,肩宽腰窄,一张脸更是长得英俊无比。他当即决定给对方点好处,把人收为己用。几个月后,叶云归看着自己渐渐鼓起来的肚子,才意识到自己给的好处似乎有点太多了。攻视角岑默是公认的大夏朝第一刺客,职业生涯从未有过失手。直到某天他一头栽进叶云归的陷阱里,便再也没爬上来过。自此,他这把大夏朝最锋利的刀,只为叶云归一人所用。后来叶云归登基,身边总是跟着个寸步不离的护卫。据传此人无职无衔,还特别不识好歹,竟让年幼的小皇子私下管他叫爹!阅读提示身心1v1,he,生子文,攻宠受,受重生后有系统,架空勿考据,私设如山,谢绝写作指导,快乐看文不喜点叉,么么哒...
云姝上辈子为爱所困,错信渣男,皇权旁落,做了一辈子的傀儡女帝。重活一世,她只想断情绝爱,快意恩仇,手刃仇人。萧少钦上辈子心悦云姝,却又眼睁睁看着她所嫁非人,悔恨不已。重活一世,他只想攻略云姝,护她一生平安喜乐。于是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指婚前夜,萧少钦将云姝压在墙上,当着众人的面吻了上去。事后,他不怀好意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