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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页)

这是盛欣阳新开辟的一种营销手段,每个月都会在民宿举办一次自助烧烤晚会,会从外面酒吧请几个驻唱歌手,有时住客兴起也会贡献几个节目,基本上就收个人头费,酒水和烤串先到先吃,吃完即止,算是来这里住宿的一个额外福利,也方便旅途中的客人们聊天交朋友。

因为需要收集写作素材,傅苔岑有时出于兴趣也会和别人搭话,显然就他优越的外貌来说,被拒绝的概率趋近于0。但总的来说,他并不算一个非常乐于和陌生人交谈的人。

尤其是今天,他兴致缺缺,因为他说对这个烧烤自助感兴趣完全是为了和夏赊雨赌气而说的谎话,他只不过想把人留下来而已。

可是一出房门,就看到前厅门口,阿布跨坐在一驾黑红喷漆的拉风摩托上,顺手把头盔扔给站在一边的夏赊雨,显然正打算载他去酒吧。

而此时的夏赊雨,发型简单抓过,身穿一件他没见过的黑色薄针织,v字领,领口开得很低,能露出完整的两段对称的白皙锁骨,颈上系着一条在附近买的很有新疆特色的黑色choker,衣袖也偏长,恰好盖住一部分手背,将夏赊雨上半身的优点全部放大,勾勒得愈发纤长。

傅苔岑皱了皱眉,大步走了过去,目光停在那截看起来一手就能丈量的腰身上。

“你这样去酒吧?”

夏赊雨一边扶着阿布的肩膀跨坐上摩托,一边低头看了看自己:“我怎么了?”

气不顺的感觉更强烈了,傅苔岑问:“之前去酒吧找我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这么穿?”

夏赊雨失笑道:“因为那时候见你是工作,现在是去娱乐。而且这件衣服也很平常,我衣柜里不止这一件。”

傅苔岑愈发好奇这个人衣柜里除了白衬衫和中规中矩的卫衣到底还有些什么好东西了。

然而此时他只能捺捺嘴角,违心地提议:“我觉得衬衣更符合你的气质,要不要去换一件?”

闻言阿布笑出了声,显然他觉得傅苔岑一个超级大帅哥,一双眼睛是白长了,眼光和审美都不在线。

“什么啊,谁去酒吧穿衬衣!”他超大声地反驳,“夏哥这样穿明明超辣的好吗?”

【作者有话说】

傅苔岑:真正的心凉不是大吵大闹。

回来吃别的

下一刻傅苔岑的手掌就重重落到他头上,像盘核桃似地盘了一圈:“辣什么辣,小崽子词汇量还挺丰富。”

阿布第一反应是发型乱了,然后才想起自己剃的是金刚不坏的寸头,于是一脸嫌弃地揉了揉脑袋,跟夏赊雨抱怨:“他怎么这样啊,老古董!”

一句话把人噎得不行。夏赊雨也是第一次见傅苔岑被一个小年轻怼得没话讲,想笑得要命。

只有傅苔岑笑不出来,板着脸道:“我建议你把‘老’字去掉。”

夏赊雨友善提醒:“‘古’字也有老的意思。”

那就只剩下一个‘董’字。傅董。

阿布捂着嘴还笑得很响亮:“大我一轮有吧,怎么不算老啊。”

傅苔岑拿他没办法,半晌才笑骂了一声:“臭小子,今天不跟你计较。”

说实话,他今天穿的是一件宽松的浅卡其色棉麻衬衣,十分宽大随性,迎着光线可以隐约看出笼在其间的宽肩窄腰,以及周身荷尔蒙爆棚的肌肉轮廓,加之出类拔萃的英挺五官,乍看之下会觉得是那种文学系很受欢迎的大学学长。

不过一旦深入了解,他举手投足间的松弛感和分寸感就会将他成年男人的气质体现得淋漓尽致。

就像现在,虽然他不乐见夏赊雨坐别人的机车后座去酒吧,但也会表示尊重,佯装大度地让开道路:“打算几点回来?”

“应该不会太晚,你也吃好玩好。”抬眼看看快要日落西山,夏赊雨不顾傅苔岑脸上欲言又止的表情,潇洒地戴好头盔,扶住阿布的肩膀,“给油我们走!”

阿布手上一拧,摩托车嗡得一声就弹射出去,风中留下机车发动机的嗡鸣和独属于阿布这种年轻人过分张扬的口哨声。

傅苔岑在原地站了一会,望着两个人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布满余晖的道路尽头,酸得后牙都痒了,才重新回到院子里去。

一开始喝了也吃了,甚至还想过要不要给出去玩的两个人留一点夜宵。可是眼瞧着天色越来越黑,还见不到两个人回来。

目光触及人群里穿梭的盛欣阳,专门给阿布放假去陪夏赊雨,自己却忙得四脚朝天、狼狈不堪,傅苔岑突然觉得自己也没比他好到哪里去,都是夏赊雨的“手下败将”。而这位夏经理,来去如风,谁也不爱。

九点以后,乐队把歌换成抒情的r&b,灯光也渐渐暗下来,这时候开始有人过来搭讪。

先是一个俄罗斯金发美女,被婉拒后,又来了一个身材很型,一看就是常年户外的西北男人。

他介绍自己叫丰岷,寒暄的方式很循序渐进,倒不太令人反感。坐下后就一直聊这几年旅行的见闻,提到去年还去过南美洲的托雷峰,对于首登之人究竟是谁的谜团,他提出了不少自己独特的见解。

由于户外运动中傅苔岑唯独不喜欢和山相关的,所以觉得这些登山攀岩的见闻都蛮新奇,也算填补了他素材中的一项空白,加之丰岷言谈风趣,便也不使人觉得无聊,傅苔岑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同他闲聊。

大概到十点,丰岷手头的啤酒喝完,站起来去拿新的。傅苔岑今晚第一百次看手机,等不到新消息,也不知道该不该发点什么,手机在指间转了一圈,最后点开和夏赊雨的对话框发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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