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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第1页)

青禾也站在知秀身边,闻言顿时不忿,待要开口,却见知秀回头叫了一声“阿桑”。阿桑便从屋子里走出来。

知秀指着门口的一个石墩子,道:“这墩子挡着路了,你帮我搬开吧。”

阿桑哦了一声,走过去,随便弯腰将那墩子一抱,轻轻松松地搬到了十步开外。

这石墩子有近百斤,他却像是一点不费力似的,可见力量惊人。

顾王氏看得目瞪口呆。

知秀走过去拍了拍阿桑的胳膊,道:“你力气真不小。”说着她又扭头对顾王氏道:“这位大婶,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请你再说一遍。”

她说的时候,手却没离开阿桑的胳膊,反而拍着他的肱二头肌,发出结实的声音。

顾王氏这才想起这个阿桑的能耐,连孙阎王都害怕,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心虚道:“没,没什么。我赶着出门,先走啦。”

她缩着脑袋,赶忙地扭身就走,仿佛后面有鬼在追赶似的。(未完待续)

106、“牧羊寨”

在青禾的操持下,知秀和阿桑都安排好了自己的住处。

虽然西厢陈旧,但是知秀并未打算在顾家长住,所以将就也无所谓。顾家的情形复杂,有家产之争,她并不是顾家的人,顶多只是阿桑的好朋友,没必要牵扯到这里面来。

安顿好了行李,知秀便找了阿桑,提议去外面走走。

这个光明帝都,他们都是第一次来,今后只怕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应该去熟悉一下环境。

阿桑欣然应允,因贾老爷临终的吩咐,让知秀照顾他,他便将知秀当做姐姐一般的亲人,心里很亲近,他嘴笨说不了什么亲切的话,但知秀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从不违抗。

大约也是在白马城伤了心,对于正常人,知秀总是有一些提防的心态,但对于这个智商有些不足的阿桑,却大大地亲近,心里也自然而然地将他当做了弟弟一般。

两人出了顾宅,沿着安邑坊向北走,据青禾说,安邑坊北边就是东市。光明帝都商铺最密集的东西二市,最能体现帝都的繁华和生活习俗,自然要去看一看。

两人一路走,见道路两边果然都是商铺,各色各样的都有,布店、首饰店、鞋店、胭脂水粉店、金银铺、茶楼、酒楼、饭馆、书铺、点心铺等等,从这些店铺的类别也可以看出,东市这边还是以日常吃穿的小商品为主。

出了安邑坊,便到了延平北二街,街面顿时愈发地热闹起来。

延平北二街位于帝都南北中央。虽然还属于外城,但是已经离内城十分接近,是整个光明帝都人流量最高的街道之一,街面宽阔。两边都有人行道。

站在启夏东大街和延平北二街的十字路口,向延平北二街左右两边看,一路延伸出去的全都是酒楼茶肆饭馆。这几乎就是一条美食街了。

隔着延平北二街,安邑坊的对面就是东市,人群从东市涌出,沿着延平北二街分散出来,汇入街面的行人之中。

“好多人啊!”连一向话少的阿桑都惊叹了一声。

知秀也是点头,这光明帝都的繁华,实在是她生平仅见。哪怕跟现代的那些一级大城市,也是不相上下了。

他们此时正站在路口,边上就是一座酒楼,名曰“食为先”,门面向北。三间的门脸,也算开阔了。不过奇怪的是,这延平北二街上,一路看过去,每家饭店都是热热闹闹、客流如织的,偏偏这食为先却门可罗雀。

知秀好奇地看了两眼,见那食为先店门口欢楼下,原本应该是招揽客人的小厮,却靠着柱子在打瞌睡。

还有这样做生意的?知秀暗暗摇头。怪不得这么冷清呢。

她也只是多看两眼,然后便对阿桑道:“咱们去东市瞧瞧。”

阿桑点头。

两人穿过延平北二街,到了对面,这个路口又是宣阳坊和东市的交界处了。

宣阳坊北面是素有不夜城之称的平康坊,经营的都是高级歌舞坊,犹如现代的高级娱乐会所一般。绝非普通的青楼胡同可比。

而东面又是日日繁荣的东市,临着人流量最高的延平北二街,离皇城又不远,这宣阳坊的地理位置正处于繁华的市中心,四面临街的铺面便真正是一等一的旺铺了。能够在这宣阳坊拥有正经的铺面,哪怕只是一间的门脸,也需许多的成本,而能够租下铺面做生意的,无不财源广进。

而面对着延平北二街,与那食为先两对面的,便有一家红火至极的酒楼,上下两层,五间的门脸,正中间还有突出的门楼,扎着五彩的绸缎,门楼下两名身着绿色袄裙,婀娜多姿的年轻少女正在甜甜地招揽客人。

抬头一面大大的匾额,“牧羊寨”三个金漆大字。

难道这家店是以做羊肉出名的吗?

知秀一面想,一面已经跟阿桑走到了这牧羊寨前面,正好一拨客人酒足饭饱地从里面出来,身上还带着里面饭菜的味道,被风一吹,暖暖地熏人。

知秀鼻子灵,一闻之下,惊讶地张大了眼睛。

这味道太熟悉了。

不正是她在现代时,冬天最爱吃的火锅的味道吗?

难道这牧羊寨竟是一家火锅店?

这时又有一拨客人往牧羊寨走来,一面走一面还在议论。

“我说老李啊,今天你做东,可不许小气啊!”

“放心好了,今天羊肉管够!”

“那感情好,这牧羊寨的羊肉实在是美味,据说是从西北草原上专门运来的羔羊肉?”

“瞎扯吧,西北都让昭武人给占领了,哪那么容易弄到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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