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章大千衍世诀二十层
马千罡当然不惧武徒级的吉亚德马尼斯。
他仍旧以腿法为先,交手只是一招,就再次击败了敌手。
红发的吉亚德马尼斯少女,实力立刻就提升到了十级武徒的层次。
马千罡稳扎稳打,连胜了十二场,红发的吉亚德马尼斯少女,再次解开了一部分限制,提升到了十级武者的战力。
一直都没有说话的红发吉亚德马尼斯少女,忽然语气冷冰冰的说道:“你的实力足以拿到十级武者证,为何资料上只是二级武者?”
马千罡倒是知道,吉亚德马尼斯的智力甚至还高于人类,只是思维模式跟人类不同。对方开口说话,他倒是没有惊讶,微微一笑,说道:“武者等级也没什么用,我打算以后直接去考持证武豪!”
这的确就是他的真心话。
但是马千罡从未有跟任何人说过,因为……他十成十肯定,所有人都会笑话自己。
这种图惹人笑的话又何跟人必说?
红发少女吉亚德马尼斯的身份,反倒是让他说了一句大实话,至于对方如何理解,小马儿也不知道,他也没想知道。
他缓缓说道:“考生马千罡已经做好战斗准备,请求考试开始。”
红发少女身化狂风,把十级武者的实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吉亚德马尼斯每一个都是战斗大师,它们的智脑里最少存储有数十种武功,若是再动用异能武学,就是不折不够的杀戮机器。
虽然武科考,不会有吉亚德马尼斯动用异能武学,但就只算是普通武学,也足以吊打高出两三级的普通人类武者。
马千罡对自己的评估,就是实战接近十级武者,所以这一战,可能是他最后的机会。
“要是能赢下来,考上天禅寺大学的机会,就有八成了,要是输掉了这一战,可就不好说了。”
马千罡还是头一次,如此的全力以赴。
大千衍世诀修成的大衍真气游走全身,三十层的傍花随柳和四级的上重霄轻功都被他催运至了极限。
在红发吉亚德马尼斯少女狂风暴雨的攻击下,小马儿纯靠轻功周旋。
吉亚德马尼斯体力接近无限,所以马千罡也知道,不能靠消磨对手的体力来获取胜利。
他把自己的战力全开,见招拆招,恶斗了七八十招,红发少女忽然微微露出了一点破绽。
马千罡几乎是本能的就一脚踢了过去。
“不好!这是诱敌……”
马千罡一脚踢出,就知道自己要糟糕。
红发的吉亚德马尼斯少女,这是教科书一般标准的“卖个破绽,诱敌来攻”。
红发的吉亚德马尼斯少女一拍一勾,抬脚横扫,招数宛如行云流水,只要给她一脚横扫,踢中腰间,马千罡这场高考就到此结束了。
马千罡一瞬间,大脑有些空白,全身的大衍真气,忽然燥热起来,一股炽热的灼流,涌动至全身。
他猛然把身体一弓,差之毫厘的避过了红发少女的一踢,同时一记虎尾脚,反击了出去。
这一招临敌变化,简直是马千罡平生的巅峰之作。
红发的吉亚德马尼斯少女,明明知道该如何反击,但身体的封印,却让她来不及变招,给马千罡一脚踹中的漂亮的脸蛋,整个人横飞了出去。
智能手环传出了十三战获胜的提示。
马千罡身子落地,惊魂未定,他刚才那一招变化,平时肯定使出不出来。
“我……我好像突破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无系统热血序列异能魔药斩神白毛男主(中快节奏书,人物鲜活,反派不会太无脑,转白毛在百章前后,后面有一段黑化。)深不见底的裂缝在这颗蓝色的星球的大地上出现,怪物自裂缝中爬出,肆意屠杀人类。人们艰难的抵抗住了怪物的攻势,建立起了一座座钢铁堡垒。在这个时代。有人挥动手中笔墨,护一方安定。有人秉剑参军,鲜衣怒马。有人布局天下,算计漫天神明。这是个黑暗的时代,也是个灿烂的时代。一个觉醒奇迹的少年,起于偏僻小城,走过尸山血海,结识三五好友,见一幕幕悲欢离合,经一次次侠骨柔肠,家国大义,走向那登神的长阶。少年站在废墟之上,刀尖指着天穹之上,癫狂大笑你们自称为神,谁的神?待我登那至高天,斩尔等魑魅魍魉!...
沈禾又一次被无良师父扔进穿越门,成了书中做女主经验包的可怜虫。玄学大佬在修真界成为炼气期的可怜虫,沈禾立马扛着棺材走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嘛。等等!同样是五大宗门,为何新师门穷的一批?要啥啥没有,加上自己才凑出一双手的十个弟子,修炼资源靠坑蒙拐骗抢呃!这太符合沈禾的因果论了。夜黑风高,九位师兄师姐不休息也不修...
小说简介本书名称hpfate当英灵乱入霍格沃茨本书作者趣多多泡方便面本书文案三强争霸赛上,即将拿到奖杯的塞德里克与哈利双双遭到不明人士的袭击。塞德里克昏迷倒地,哈利被挟持而去,被迫在墓地观赏了不那么有观赏性的伏地魔复活计划。就在食死徒聚集之时,一个黑衣白发,自称lancer的男人闯入,三句话教伏地魔破防,还顺手把墓地变成了火葬...
...
慕言枭是众人眼中的商界奇才。他高冷霸道说一不二。最重要的是他不近女色。可他却对我一见钟情,对我宠之入骨。谁说一句我的坏话,他就暗地里将那人折磨的不成样子。圈中人都说我是他的命。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在外面豢养了一个娇小女人。还曾和她一起在我们的卧室里翻云覆雨。他叫我清清,也叫她轻轻。1「清清,你愿意嫁给我吗?」旁边响起一阵欢呼声和起哄声,伴随着动听又暧昧的音乐声,我缓缓点头。「我愿意。」慕言枭闻言,嘴角咧出一...
黎澜漪是个小作家,平日里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写小说,但那天晚上的把黑道大佬当成了酒吧的鸭子,第二天提裤子走人,黑道大佬愤怒,竟然把他当成鸭子,找死!第一次见面他掐她脖子。第二次见面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吻了她。一开始,秦戮忱我对女人不感兴趣。遇到黎澜漪之后哎!真香!恨不得天天把人绑身边!好吧,他承认非她不可了。但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