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诸夏帝国的普通学子,考入某座大学,也就没机会学得其他学府的武功了。
国际准大学生武道交流班算是极罕有的一个机会,让这些学子可以兼修其他学院的武功,甚至可以一窥其他强国的传承。
这个武道交流班,有国际的字眼,也是有外籍教师,以及外籍学生的。
只是平时不在一处学习,只有每周三次的公开课,以及每周一次的自由挑战,才会凑在一处。
马千罡选的七门课,全都是跟诸夏大学,王屋大学,以及其他国内的顶流学府无关,是五大国其余四国的传承。
分别是维多利亚共和国最高学府,维多利亚大学的狮心十字剑和魔塔学院的骑士荣耀!
泛美联盟成立时间最短,天生就比其余四大强国有明显的短板,那就是底蕴不足。
所以泛美联盟政府牵头,组成了一个有泛美二十四家最顶尖大学组建的学术联盟,叫做玫瑰联盟!
这些加入了玫瑰联盟的大学,互相间共享武藏,共享研究成果,学生可以跨学院选择部分专业,毕业同时办法本院和玫瑰联盟的毕业证书。
这种打破了顶尖学院藩篱,共享知识和武学的制度,让泛美联盟很有急起直追,后来居上的架势。
马千罡选了玫瑰联盟的两大招牌武学,莱克星顿之枪和火焰纹章。
其余三门武功,是月球共和国的月弓和光剑,以及火星商业联盟国流星指弹。
能够拿出来“国际共享”的武功,虽然都是各国顶流大学的招牌,但却绝不可能是最强武学。
这些武功都是武豪级,没有一门突破武神的层次。
马千罡选择这七门武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酷,帅,炫,闪……
好吧!
这其实是好多点。
但归纳起来,就是一个好处——可以耍帅。
狮心十字剑也不算是极强的武学,但却号称把维多利亚共和国三千年贵族礼仪融入其中。
维多利亚学院的大门外,有一座狮心十字剑的创始者扎鸟博得的铜像。
铜像的下方有一句箴言——每一招剑法,就是一道绅士的邀请。它未必帮你击败敌人,却可以帮你赢得心上人的芳心。
这句箴言,让狮心十字剑有了一个非常美妙的绰号,处女失身剑,稳坐西方第一泡妞武学的宝座。
不知在多少传说里,年少英俊的西方剑客,就是凭着一手潇洒过人,风度翩翩的狮心剑法。在一场狗屁倒灶的决斗中,输了比武,却赢得某位女孩子芳心暗许,最终抱得美人归。
小马儿当初在太虚神武界,就面对某个穿淡黄长裙,头发蓬松,眼光迷离的女子,骚过一把,从电视上看到的狮心十字剑的皮毛。
如今有机会学习正宗的狮心十字剑,马千罡怎么可能不选?
不让小马儿选这路剑法,岂不是愧对了他软饭奇才的天赋?
至于魔塔学院的骑士荣耀,有个很土鳖的绰号,叫闪瞎你的氪金狗眼,它可以把真气转为光能,是一门——会发光的武学。
只不过,真气转化光能,至少需要武豪级数。
加上这门武功的实战性很堪怀疑,虽然骑士荣耀跟狮心十字剑一样,都是维多利亚顶流学府的招牌。
但比起维多利亚大学,几乎不分男女,人人都精擅一手狮心剑法,魔塔学院几乎没有什么新生,会选择这门,极端难练,实用指数偏低,又要熬到武豪境界才能人前显圣的武功。
堪称大学届最冷门的招牌武功。
这门武功如此冷门,所以一旦有人使出,不用怀疑,一定是魔塔学院的教师,只有教师们,才有不得不学的理由。
魔塔学院的校训就是——不懂得骑士荣耀,没有资格在这里教书育人。
至于这句校训,原来指的是人物的品格,而非是这么一门武功,却早就被人给忽略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无系统热血序列异能魔药斩神白毛男主(中快节奏书,人物鲜活,反派不会太无脑,转白毛在百章前后,后面有一段黑化。)深不见底的裂缝在这颗蓝色的星球的大地上出现,怪物自裂缝中爬出,肆意屠杀人类。人们艰难的抵抗住了怪物的攻势,建立起了一座座钢铁堡垒。在这个时代。有人挥动手中笔墨,护一方安定。有人秉剑参军,鲜衣怒马。有人布局天下,算计漫天神明。这是个黑暗的时代,也是个灿烂的时代。一个觉醒奇迹的少年,起于偏僻小城,走过尸山血海,结识三五好友,见一幕幕悲欢离合,经一次次侠骨柔肠,家国大义,走向那登神的长阶。少年站在废墟之上,刀尖指着天穹之上,癫狂大笑你们自称为神,谁的神?待我登那至高天,斩尔等魑魅魍魉!...
沈禾又一次被无良师父扔进穿越门,成了书中做女主经验包的可怜虫。玄学大佬在修真界成为炼气期的可怜虫,沈禾立马扛着棺材走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嘛。等等!同样是五大宗门,为何新师门穷的一批?要啥啥没有,加上自己才凑出一双手的十个弟子,修炼资源靠坑蒙拐骗抢呃!这太符合沈禾的因果论了。夜黑风高,九位师兄师姐不休息也不修...
小说简介本书名称hpfate当英灵乱入霍格沃茨本书作者趣多多泡方便面本书文案三强争霸赛上,即将拿到奖杯的塞德里克与哈利双双遭到不明人士的袭击。塞德里克昏迷倒地,哈利被挟持而去,被迫在墓地观赏了不那么有观赏性的伏地魔复活计划。就在食死徒聚集之时,一个黑衣白发,自称lancer的男人闯入,三句话教伏地魔破防,还顺手把墓地变成了火葬...
...
慕言枭是众人眼中的商界奇才。他高冷霸道说一不二。最重要的是他不近女色。可他却对我一见钟情,对我宠之入骨。谁说一句我的坏话,他就暗地里将那人折磨的不成样子。圈中人都说我是他的命。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在外面豢养了一个娇小女人。还曾和她一起在我们的卧室里翻云覆雨。他叫我清清,也叫她轻轻。1「清清,你愿意嫁给我吗?」旁边响起一阵欢呼声和起哄声,伴随着动听又暧昧的音乐声,我缓缓点头。「我愿意。」慕言枭闻言,嘴角咧出一...
黎澜漪是个小作家,平日里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写小说,但那天晚上的把黑道大佬当成了酒吧的鸭子,第二天提裤子走人,黑道大佬愤怒,竟然把他当成鸭子,找死!第一次见面他掐她脖子。第二次见面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吻了她。一开始,秦戮忱我对女人不感兴趣。遇到黎澜漪之后哎!真香!恨不得天天把人绑身边!好吧,他承认非她不可了。但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