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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对生养自己的女性的当面称呼一般都是“妈妈”或者“娘”。
他以前叫她“阿铃”。
但这一回,他叫她“母亲”,那是一个充满了礼貌以及带着某些陌生含意在内的称呼,一下子将两个人曾经紧密到牢不可分的关系推得远了。
杜秋铃似乎没注意到他的改变,快步走过来,打量了一下周围环境:“阿邦,你怎么在这里?我,我找了你三年,你这三年,你,你回来这里……你知不知道……。”
秦念邦镇静地开口:“母亲,请叫我儿子。如果您叫我阿邦,我会误以为您在称呼我的父亲。”
杜秋铃身子一震,脸上眼中还挂着狂喜的神情,却僵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儿子从身上的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杜秋铃和一个男人依偎在一起,笑得甜蜜而满足。
那个男人的脸和秦念邦一模一样,但照片是黑白的,上面的日期显示是二十多年前。
突然看到儿子的手里拿着以前老公的照片,杜秋铃心有些发虚,嘴唇蠕动两下,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阿邦……。”她的声音听起来毫无底气。
她的儿子在她怔怔的目光中,十分冷静地将那张照片放到她手中:“这是你的阿邦,我好不容易才在老房子里找出来,因为照片太老了,我还特意找照像馆把它翻印了很多张。这样能方便你怀念丈夫,如果不小心弄丢了,我那里有好多备用的。”
他的声音平静得透着几分冷酷。
在两人的手相触的时候,杜秋铃才反应过来,初见儿子的狂喜被冲刷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心慌。
这是怎么回事?
儿子,她的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
如果说在大纲里面,受不了良心折磨的杜秋铃慢慢有了和秦念邦分开的念头。那么现在的她自从在三年前被梅杰突然带走儿子后,那种对他的畸形感情在这三年中无时无刻不让她想他想得发狂,她已经不想再和儿子分开了,哪怕一分一秒都不行。什么愧疚什么负罪什么良心,她只要儿子!
她痛恨自己怎么就有了糊涂心思,居然花钱请那个骚狐狸回来,结果让人拐走了儿子。
杜秋铃扬手把照片撇了,一把抓住秦念邦的手,指甲死死地扣在他的肉里,生怕一眨眼的工夫他就会消失不见:“阿邦,阿邦,跟我回去,跟我回去好不好?”她嘴唇青白,声音哆嗦得像风雨中的树叶,“阿邦,我,我找了你三年,整整三年啊。你怎么说走就走,你怎么就这么狠心……我,我对你那么好,我把整颗心都给你了。可你,你说走就走,你,你,你跟我回去,跟我回去……阿邦,求你了,跟我回去……。”
这时候的她哪还像一个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只是一个哀求情人回家的可怜女人。
来吃麻辣烫的人都好奇地看着这边。
梅杰却只是站在一边,偶尔有人将捡好的青菜篮给她,她就把篮里的东西倒进锅里,烫一两分钟,再捞出来,抽去青菜上串着的竹扦。
事情到了这一步,跟她再没有一点关系了。她只要等着两人谈完,得到一个结局就行。
虽然她的心里有点闷闷地,连她自己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感觉有点儿不太舒服。
任务顺利完成,按理说她应该高兴才对啊。
看到杜秋铃的可怜样子,听着她的话,秦念邦难免有些动容,也想到了从前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但很快他就清醒过来,用力抽回了手,不顾手背上被她的指甲划出条条血痕。
“你真的爱我吗?”他问。
“是,我爱你,阿邦。”杜秋铃不停地点头,哀恳的样子简直能让顽石感动。
杜念邦向前倾下身,在她耳边低声说:“那么,你敢当着夜市上这些人的面儿,大声说出你和我除了曾是情人之外的另一层血缘关系吗?如果你敢,我就和你回去。”他冷冷地看着她。
杜秋铃一下噎住了。
她想过了,不管是伏低作小甚至下跪恳求,只要能让儿子回到身边,她都会做。
可她绝对没想过要告诉这些看热闹的人,她的情人是她的亲生儿子,她实在没那么脸。
之前秦念邦称呼她“母亲”时,并没引起四周人的注意,除了梅杰以外,没人知道他们是母子。
她的儿子一直是乖巧的,听话的,什么时候竟变得这么狡猾难缠?
对了,是李静,是李静那个骚狐狸,不是她拐走儿子,儿子怎么会离开这么长时间,还变了样儿?
杜秋铃一下子恶狠狠地盯住了梅杰。
重口味类(九)
急救车拉着大喇叭“呜哇呜哇”地开走,夜市上的人听到声音都急急地让开。
一地狼藉。
剩下的人围了起来,看着地上倾斜的锅子、沾了泥的青菜粉面议论纷纷。
不时有没看到经过、不明真相的群众问一问前因,就有那好事的人充当活雷锋,直说得唾沫横飞。
的确,这小县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平日里车祸什么的也会死个把人,但这种当街抢男人未遂还出手恶意伤人的事儿就很少见了,更何况内容还劲爆得很。
“你们是没看到啊,那大妈长得瘦,可力气是不小,当时手就这么一抓,一掀,那一锅烧得热滚滚的汤底就全奔着那位姑娘去了。”
“那姑娘长得咋样?”
“哟,那可是个美人啊,可比那大妈强多了,啧啧,可惜了哇,这一下肯定毁容!”
“到底咋回事儿?”
“还能是咋回事儿啊,听那两人说话的意思,那个大妈应该挺有钱,那男的应该是被她包过几年,后来人家不干了,自己找了个小对象想正经过日子,结果大妈不干了,追着两人撵到这儿来了。求那小白脸儿回去,人不肯,她看着人那小对象长得水灵灵的,嫉妒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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