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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蓑蛾夫人(第3页)

达博伊恩斯上前打了个招呼:“从分别那一刻起,我就感知到我们还会在见面,没想到这一刻来的这么快,我的朋友。”

李伴峰高声回应:“是啊,我们是朋友!”

达博伊恩斯叹了口气:“我一直觉得,我和你的缘分很深,绝对不止于此,我真心希望,到了另一个世界,你还能记得我,我的朋友。”

李伴峰高声回应道:“你听到了么,他是我的朋友!”

达博伊恩斯一愣,他这是跟谁说话?

跟余男么?

达博伊恩斯看向了余男,余男也是一脸雾水,她不懂李伴峰的意思。

错愕间,达博伊恩斯感知到李伴峰周围还有另一个存在。

这个存在的位置很不固定,有时候在树上,有时候在地面,还有时在半空中游荡。

对方力气很大,达博伊恩斯布置的一些蛛网被撞破了。

这是什么东西?

诧异之间,一个巨大的身影从树上盘曲落下,挡住了冲向余家寨的李伴峰。

余男和达博伊恩斯的视线也被挡住了。

他们看不到李伴峰的身影,他们只看到一只硕大翠绿的蠕虫。

达博伊恩斯眨眨眼睛,喃喃低语道:“蓑蛾夫人……这下麻烦了。”

李伴峰东跑西绕,和这只蠕虫周旋了整整一个晚上,终于跑回了余家寨。

他高声喊道:“你都听到了,那个人是我朋友!”

蠕虫上的人脸,回头看了达博伊恩斯一眼:“你们是朋友?”

达博伊恩斯舔舔嘴唇:“我,那什么,不是……”

蓑蛾夫人转过脸,看向李伴峰:“他说你们不是……”

李伴峰已经掏出了含血钟摆,叩动钟摆下螺丝,一团血液,喷在蓑蛾夫人的眼睛上。

这是欢修的血,来自耿志威,一直存在钟摆里。

蓑蛾夫人一声怒吼,用修长的触须,奋力擦拭着眼睛。

趁此机会,李伴峰进了随身居,拼尽全力,把钥匙扔到了两百米外,扔到了余家寨里一座木屋的房顶上。

老朱说过,这是余男的地盘,只要余男把血滴在余家寨,任何敢擅闯的人都会粉身碎骨。

人闯不进来,这条虫子肯定也闯不进来!

等蓑蛾夫人睁开眼,现李伴峰已经消失了。

她再次转过脸,看向了达博伊恩斯:“他去哪了?”

达博伊恩斯无法回答,他的视线被蓑蛾夫人挡住了,他连李伴峰的身影都没看见。

蓑蛾夫人温柔的看着达博伊恩斯:“他杀了我的孩子,你来做我的孩子,好么?”

达博伊恩斯后退两步,神情紧张道:“我跟他,不算是朋友,我们都不算认识……”

他在新地当过几次开荒人,他知道这只蓑蛾夫人是什么层次,他知道这种生灵不好招惹。

“不想做我的孩子,你也可以跟我生个孩子。”蓑蛾夫人的脸颊有些红晕,肥硕的身躯荡起一层又一层的波纹。

在欢修的血液催动下,她爱上达博伊恩斯了。

“我们之间,可能不太合适。”达博伊恩斯踩着自己的蛛丝,加快了后退的步伐。

ps:各位读者大人,欢修的血液准备好了,沙拉也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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