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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这句话,章叔立刻明白了应该以最浪漫的方式去筹备这一切,并迅速行动起来。
另一边,傅宥谦轻抚着一个白色的玫瑰发夹,随后拨通了沈昭的电话。
看见来电显示,沈昭悄悄躲回自己的房间接起了电话。
“有什么事?”
沈昭问。
傅宥谦:“我的乖乖,你觉得什么时候咱们可以开始谈婚事了?”
沈昭漫不经心地玩弄着自己的头发:“这么着急吗?”
“对我来说确实有点漫长。”
傅宥谦嘴角微翘回答。
沈昭挑起眉毛想了想:“关于结婚的具体条款还没想好呢。”
傅宥谦提议道:“不如来见个面,一边想问题一边讨论。”
听出其中深意,沈昭眯着眼笑答:“这么说来你只是想见我一面咯。”
傅宥谦温柔一笑,用那令人着迷的低沉声线说道:“担心你跑了。你知道——”
“行啦,这句台词我都能背下了。”
沈昭打断了他的话,无可奈何地说,“那要不,我们就定今天见面好了。”
尽管这只是一场形式上的婚姻,但对于选择伴侣这事她依然十分谨慎。
根据上辈子的经历来看,她在识人方面并不擅长。
即便男方身患残疾也无法伤害到自己,但她还是决定先行接触了解,假如发现彼此价值观不合、相处不来也能及时抽身。
双方约定在傍晚六点钟见面。
打开衣柜门,沈昭发现自己衣服多偏向甜美少女风格。
其实她的外貌条件相当出色:弯月形细眉,明亮迷人的眼睛,小巧直挺鼻梁上的那颗痣更添了几分韵味,还有一张性感红润的嘴巴。
身材也堪称绝妙,不过平常总被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样一副天生丽质的模样,在重生之前却总是刻意打扮得很朴素。
为什么会做出这种违背本心的选择呢?
原因就在于,年少时期救过她命的那个好人送给了她一朵白色的玫瑰。
说来真够逗的,陆霖骁小时候还真救过她。
就是这份救命之恩,让她初恋的对象就成了这个救命恩人。
她觉得陆霖骁初次见她时肯定把自己当成了白玫瑰,因为当时她患有白血病,确实苍白而纯洁。
所以她一直认为对方喜欢的就是她那份清纯和干净,于是这么多年始终保持着这份状态。
如今——
沈昭冷冷一笑,救命恩人,全是狗屁。
她干脆挑了条简约的黑色丝绒的吊带裙,围上一条漂亮的丝巾,耳朵上戴着珍珠耳环,嘴唇涂得红艳艳的,瞬间变得性感优雅。
这时,傅宥谦叫来了章叔,并指着面前那五十副墨镜说:“帮我选一个,要那种在晚上室内戴起来也很帅的。”
章叔一头雾水地问:“晚上在家里戴墨镜干嘛?”
傅宥谦看着他:“我想做个帅瞎子。”
章叔嘴角一抽,递给他一副特别酷的墨镜:“傅总,这个不错。”
戴上这幅,他就成了今天晚上最酷的那个瞎子。
傅宥谦和沈昭都为这次会面仔细打扮了一番。
陆霖骁也没闲着,为了扮演“狗”,他挑了个精致的狗耳朵跟尾巴。
傅宥谦在书房看到沈昭的时候,目光几乎黏在了她身上,像是饿狼遇见猎物一样无法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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