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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升为扶娘。
顾名思义,是专程扶着主子走路的人。
我朝重文轻武,帝王崇尚理学,世家贵族的小姐都要缠足。
长公主也不例外。
但走多了路,缠足总会疼。
是以,便有了抱娘、扶娘这样的丫鬟。
可我根本不是什么扶娘。
甚至连人都算不上。
他们都叫我可可西里的网红狼。
我刚穿到这里时,爹娘希望我善良纯朴。
兄嫂说乱世太苦,希望能够海清河晏。
阿姐觉得我是老幺,理应一生无忧,清平顺遂。
所以他们给我取名苏清晏。
我朝女子普遍以纤瘦羸弱为美,以女子无才为优良传统。
周围人为了迎合审美标准,让家里的女性一日只吃一顿饭,也从不给她们读书识字的机会。
可我的家人不一样。
哪怕我每次吃得并不比大人少,他们还是会嘱咐我多吃点,蛋黄口味的糕点从来没少过。
哪怕弃婴塔中的女婴亡魂年年在增多,他们也尽全力让我读书识字。
在现代的我是狼群的医科圣手。
却在成年时被狼王摒弃,不得不在国道上向旅游的人类摇尾乞怜换食物。
后来被胃癌折磨半生,早已见惯了弱肉强食和世态炎凉。
哪里体会过这样的温情?
在家人无限爱意的滋养下,我渐渐放下属于狼的野性和警惕,忘了曾经的病痛和折磨,真正成了这个时代的人。
除了在读书上表现出合理的聪慧外,我与旁的女子并没什么两样。
直到七岁那年,阿姐看到我对着书上的“之乎者也”发呆,便悄然塞给我一本《巾帼公主》的话本子。
那话本的作者落款处,俨然是阿兄的小名。
阿姐摸着我的头说:
“阿兄人微言轻,只能以此表达对淑宁长公主的钦佩之情。话本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若没有她,便没有今日的我们。她是世间最好的奇女子,是我南朝的大英雄!”
“清晏快快长大,等你长大了,阿姐就能攒够钱带你去京城见长公主了。”
自那日后,这位长公主也成了我心中的神。
为此,我偷偷学篆刻,根据阿姐的描述刻出了长公主的雕像。
我们俩每日会轮流将它带在身上。
只希望有朝一日能亲眼见到这位奇女子,亲手将雕像送给她。
再告诉她,她不是南朝的耻辱,而是我们的大英雄。
可没想到,这一日来得那样快。
小说《满门被灭后,我屠杀了皇族》第二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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