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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说她有多喜欢爸爸,离了爸爸活不了。她只是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只是想要生活赶紧恢复原状,哪怕那原状再冰冷。这样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动,她难以承受。
小小的任知昭怎么能理解,婚姻是如此脆弱。被给予了自由的囚鸟,从笼门打开的那一刻起,就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
任军是在一年后进入了她们母女俩的生活。
从一开始,任知昭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任军当时是信息部门的主管,和妈妈哪儿来那么多交集?就算是同一个部门的,谁会下班以后还总和同事见面啊?
尤其是对方还把自己的儿子带了来。任知昭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任子铮。
她对小任子铮的初印象没多少,只记得对方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跟个小姑娘似的,真是见鬼。
后来她才知道,就是这么个让她觉得见鬼的小男孩,小小
年纪,参加了各种数学竞赛,编程竞赛,拿奖无数。而且别看他那样,可完全不偏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校篮球队的球员也就算了,竟然和她一样,也从小习琴,还在那一年考过了皇家音乐学院的钢琴十级。
这种天选的“别人家的孩子”,任何大人都会喜欢得不行。任知昭能感觉到妈妈对任子铮的喜爱,也能感觉到她和任军之间的化学反应。
没错,他们二人之间的化学反应,强到一个十一岁的孩子都能清楚感知到了。
王桦那时和任知昭学校里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女生没多大区别,任知昭熟悉得很。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妈妈的一面。
因为没见过,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任知昭都活在否定中。她不相信妈妈的这种状态,她觉得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
直到她终于从任一铭那儿获知了赤裸裸的真相——
“昭昭,爸爸对不起你,爸爸不能来加拿大了——怎么回事?哎……你问问你妈吧……”
奇怪地,任知昭竟然没有感到意外。接收到那样的消息时,她很平静。
任军和王桦结婚了。
没有婚礼,在市政厅登记后,请了些亲朋好友在家办了个简单的宴席。在那之前,王桦带着任知昭回了一趟上海,和任一铭办了离婚。
直到宴席的那天,任知昭都觉得面前的父子俩是不是妈妈专门找来整她的。
怎么就那么巧呢?正好就又找了个姓任的男人,带了个儿子,连名字首字母都和她一样,好像是她命中注定的哥哥一样。走在外面,任何人都不会对他们的亲属关系产生疑问。
“你说‘任’也不是什么很常见的大姓,这多有缘啊,好像本来就是亲兄妹一样!”那场宴席上,微醺的王桦大声感慨了起来。
“妈,我想改姓王。”对于妈妈的话,任知昭是这样回应的。
她在所有亲朋的注视下站了起来,不管不顾地大声宣布:“不对,我也不想跟你姓。我改姓史密斯好了,顶个老外的姓在简历上以后好找工作。”
然而没人理她,大家该吃的吃,该笑的笑,该醉的醉。
她那点无足轻重的呐喊,被当成小屁孩的发癫,淹没在了那片其乐融融中。
那几年,任知昭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似乎连对时间的感知都失去了。
每天看着他们沉浸在家庭的幸福中,她都觉得自己是什么疯人院里的医护,必须配合病人演戏。
有时候,她也会怀疑,会不会自己才是那个病人。上海的过往,其实都是她臆想出来的,她从未在那里生活过,他们从来都是一家人,任子铮从来都是她的亲哥哥。
这些阴湿黏腻的思绪,被任知昭藏入心底,直到她稚嫩的心脏变成一片腥臭腐烂的沼泽,将一切试图通过的情绪拖住,吞噬。
从那天起,任知昭觉得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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