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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苇儿的名字取自长青湖边的一处芦苇荡,仿佛一切早在冥冥中注定,她的尸体也同样也在那里沉入了长青湖。时隔多年,又正值洪灾,长青湖水位上涨,早已将那片芦苇荡淹没,只余几块零碎的残船木板,即便有线索也早就找不到了。源鹿道人虽然失望,却还是在某天夜里抽空前去看了一眼,而那天晚上的经历对于他至今都是一个噩梦。
他看到了一个鬼魂,一个早该死去的人。
长青湖的夜黑得瘆人,青黑的湖水像一个看不见尽头的漩涡,要把误入此地的人吞噬殆尽。黯淡的月色中,佝偻的人影静静伫立在被水没过的芦苇荡中。源鹿道人看不清那人的面孔,只能看到从枯藻般的长中露出的那双眼睛,和褴褛衣衫下枯木般狰狞的手臂。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只知道,当同那双满是血丝的双眼对上时目光时,他连灵魂都因恐惧而颤抖。
“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他慌乱不已地向空气挥舞着手臂,试图用色厉内荏的叫喊驱散心中的恐惧,可惜,他的努力徒劳无功,那抹似曾相识的影子似乎只是他的错觉,芦苇荡里空无一人,只有零零散散几只觅食的老鼠叽叽喳喳,好似在嘲笑他的不堪。
错觉吗?真的只是错觉吗?那“鬼影”从嘴角一直咧到耳根的疤痕,扭曲地像是脊骨、胯骨都被打断后重新长好的躯干无一不是源鹿道人和费柟等人在毕罗衣身上施加的暴行。可怎么可能!毕罗衣怎么可能还活着!但如果他死了,那自己今晚见到的,难不成真的是鬼吗?
他不相信。
越是心中不信鬼神的人越敢于借鬼神之说达成自己的野望,这句话用来形容源鹿道人是最适合不过的。没错,源鹿道人其实并不是道士,若说正统道家典籍,他最多也只是翻过几遍《道德经》罢了,与之相比,他还是更喜欢萧明德收藏的那一堆禁书——诸如《鲁班书》《逆咒录》之类的,它们总是能给予源鹿无限的灵感,面对一众愚民,他可以把死的说成活的,活的说成死的,随心所欲地颠倒黑白,在此之上,只需一件半新不旧的道袍,就能让他的话平添一层可信度。
多么有趣,每当他披着这件道袍说出一些连自己听了都忍不住笑的话,却被蠢货们奉为圭臬,那种愚弄他人的愉悦感简直要溢出灵魂。为此,他甚至总结出了一条“金规铁律”——对想听真话的人说假话,他们未必生气;对想听假话的人说真话,他们不仅不会感谢你,说不定还会对你恨之入骨;对想听假话的人说假话,他们会将你奉若神明。
这是源鹿的天赋,他总是能看出对面的人最想听什么假话,大把大把的人愿意为那些假话付出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而被人捧久了,自然而然就不会再相信这世上真有鬼神,在那天之前,若有人对他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之类的话,他不仅不会害怕,还要往地上啐一口:“如果真有鬼神,它也未必比我厉害。”可那天之后,惴惴的恐慌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源鹿道人心头,毕罗衣究竟是死是活,他在芦苇荡看到的是人是鬼——这个问题几乎成了他的心魔。
世上不会有任何人比他本人更清楚自己曾经做过的恶事,一个向来以玩弄别人为乐的愉悦犯,就连毕罗衣也不过是他折磨过的诸多人中微不足道的一个,若是世上真的有所谓鬼神存在,那自己
他本不该如此恐慌的,但萧家的追杀和此时身体上的虚弱到底打击了他的精神,削弱了他的底气,令他在澄旸村养伤的每一天都疑神疑鬼,战战兢兢,从前被他遗忘的东西像堵塞多年的江水一下子开了闸:骨头被碾断时令人牙酸的嗞嘎声、炙热的刑具与皮肉接触那一瞬间水汽蒸的声音、临死前不似人声的怨毒和诅咒一切的一切,都令这个已经走向衰老的人夙寐难安。
——必须找出毕罗衣没有死的证据,源鹿道人誓。
如果那天看到的是人,自己便再杀他一次,如果是鬼,他就是捞尽长青湖底的尸骸也要把毕罗衣的骨头挖出来烧个干净,否则,他后半生将永无安宁之日!
病弱的老虎彻底起了杀心,而第一个牺牲品,是年仅六岁的闫娃。
大开杀戒的源鹿道人不容许任何巧合,他不在意一个对自己不够友善的孩子,但当他偶然现这个孩子不会说人话却会写字的那一刻,闫娃的死就已经成了定局。
会写字,就说明在被程历捡到之前他是有人教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教他的人为什么只教写字,不教这个孩子说话?这不符合常理。除非养他的人,也不会说话!
源鹿道人又从程历的妻子翠兰那里得知,闫娃对长青湖这片非常熟悉,也就是说他并不是流民;虽然经常与鼠为伴,可被程历带走那天,闫娃表现的却并不怕人,也会用火来烤制食物以上种种,无不向源鹿道人证明闫娃是被一个远离人迹的残疾养大的。远离人迹,可能是为了避祸,为了不让人认出来,至于残疾不会说话源鹿道人清楚的记得,费柟曾将一壶滚开的沸水硬生生灌进毕罗衣的嗓子。而如果吴苇儿腹中的孩子活了下来,就正好和闫娃的年纪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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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罗衣重情重义,如果真如自己所想闫娃是被他养大的,那么如果杀了他,毕罗衣就会自己出来吧?
对源鹿道人来说,害死闫娃这样的孩子就如同喝水吃饭那样简单,他早就看出,在“鼠儿”的名头传遍村子后,程历对这个孩子的态度就生了变化——碍于翠兰的欢喜,程历没有将不满表现在脸上,但实际上,内心封建迷信的他已经不想再养一个身上满是谜团,遭人非议的孩子了。在这个基础上,源鹿道人只是稍稍做出了引导,就将洪灾和断桥的罪名都安在了闫娃的“不祥”上。只需句话,他就勾起了程历对闫娃的杀意。
打生桩。这是他为那个孩子选定的死法,他看着闫娃信任地喝下程历手里的迷药,然后被带到断桥边,被他信任的“父亲”灌下一碗碗泥水混合物,漂亮的小脸渐渐撑得青紫,直至断气,然后被永久地封在连接村镇的石桥中,按照《鲁班书》中的记载,连他的魂魄都永世无法脱离此处。
最后一块石头彻底掩埋了闫娃的尸体,一片静默中,难言的快意在心头烟花般炸开。源鹿道人只想大笑,他突然想起自己之所以成为“源鹿道人”的缘由——从人人可欺的乞儿到三言两语、飞花片叶就能夺走他人性命的恶徒,曾经的他为了有资格做萧明德手底下的一条狗到底付出了多少除了自己只有天知道,而他所有的付出,不过是为了得到生死予夺的权柄和实力,为了不让自己成为如闫娃一般可以轻松被人杀掉的弱小存在!
所以,他根本不必为毕罗衣、又或是梦里那些哀嚎感到心虚。的确,他杀人有时是因为命令,有时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那些人就没有错吗?不,他们有错!他们错就错在于当今这个吃人的世界中过于弱小,以至于可以轻而易举地被人折磨;他们错在命如草芥却还妄想着安稳度日、身为蚍蜉却还妄图撼动巨树弱者活在这世上就是错误,他们有什么资格来怪自己这个给予他们解脱的人!
我没错——他这样告诉自己,继而开始疯疯癫癫地大笑起来:
“我没错、我是在帮你们解脱,我没错!!!”
他手舞足蹈,语气里满是自负和快乐,可挥在空中的双手形状却狰狞如鸡爪,像是有什么东西死死地缠住了他的手,令他不得不死命地试图甩开。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走近,就会现陷入幻觉的源鹿道人的面容正在呈现一种奇异的状态:半张脸在哭,半张脸在笑,诡异至极。
“所以后来,你又见到毕罗衣了吗?”
源鹿道人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声音,那声音听起来无比安宁祥和,好像夏夜微雨稀稀疏疏地打在竹叶上,又好像雨滴润湿了干涸的河床。它明明出现的那么突兀,却又实在悦耳,以至于源鹿道人没有升起半分警惕,而是顺着声音的引导再次进入了回忆。
“没有,他没有出现。”
源鹿道人突然做贼般地压低了声音,他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但他变成老鼠来找我了。”
“小声点,小声点”
“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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