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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用自忖,换做自己来查明真相,也不过如此。
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坐在府衙里,等着捕快将证人带来,将钱有德抓来。
林洛不到二十岁,竟有这般缜密的心思和手段?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一定有高人,指点林洛!
“本官有个疑问,这些人是如何愿意为说出实情,为林洛老弟提供证据?”
“刚才我已经说过了,《大明律》。”
林洛笑道。
“《大明律》往他们面前一摆,知情不报者,全家为奴!天子圣明,谁敢在皇城脚下放肆?”
“……”
“本官明白了!”
孙志用默然,差点笑出声。
有些话不用说的太明白。
《大明律》是没错,天子也圣明,但一年前怎么就没人出来给林洛作证?
还不是因为林洛高中秀才,在科举场上有了四同,尊师座师认为他这个学生有前途,在背后出力。
官场浸淫多年的孙志用,自认为找到了心中的答案。
却压根没想,林洛是昨天才中的秀才,连中小三元的名气还没传出去。
而这些证词的落款却是从一年前开始,时间不一。
孙志用拿出府尹大印,在逮捕令上盖印。
“林洛老弟,本官亲自带人,抓捕钱有德,你同去否?”
雷厉风行,似乎此刻他以化身包青天,为民除害!
“好。”
林洛欣然同意。
孙志用此举有作秀的成分,不过无所谓。
只要他能秉公办事,一碗水端平,不失为一个好官。
“走!”
孙志用将证词和卷宗一一整理,不经意间,瞟到了案情卷宗的最后一行字。
那是结案后半个月的事,已经和本案无关。
衙门主簿添上去的,这行字里有一个名字:蓝永贞。
“大将军蓝玉的义子!”
孙志用一屁股坐回了凳子。
“钱有德将酒楼卖给了蓝玉的义子,蓝永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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