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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给你打电话,一直也没人接。”
“我在赶稿,把电话线拔了。”放下包,我转进厨房。
“上星期我碰到叶帆了,他说你们前一阵儿同学聚会了?”接过我端出来的茶却不喝,随手搁在一旁的茶几上,妈只一味探问。
“嗯。”不想多说,我拉把椅子坐下,开始剥豆角。
“大学的?”妈也伸手帮忙。
“中学的。”
绿色的碎屑卡在指缝里,不舒服。
我知道妈想问什么,没错,同学会上确实有事发生,但我不想提——晚饭还没吃,破坏了气氛对谁都不好。
晚饭后,送走妈,想起纸巾刚用完,于是独自晃到家附近的7-11。
经过那列货架,不经意瞟到那个曾经熟悉的品牌,让我不仅又想起那天的聚会——
曾经喜欢过的人居然会出现在聚会上,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那次对齐小弟撒谎而一语成谶?
是我的初恋情人。
中学时的恋情,单纯唯美,双方都是全心投入,如果没有家里发生的变故,今天的我也许已经是一个平凡而快乐的小妇人了。
分手,因为我的改变,也因为他迁入异地的学校;虽然刻骨铭心的感情必然地造成了痛苦,但分离还是成了不容置疑的事实。
再见到他,仍会激动,但没有悔恨或心动的情绪;尤其在听说了他在那个城市已有了美丽的妻女之后,心里剩下的,是释怀后的云淡风轻。
许多同学在知道我仍是单身时,也不顾对方会尴尬,断言是因为我还没忘情于他。
对旁人的玩笑可以不理,可另一个当事人抱歉的表情却令我有点受不了。拉了一个中学时的好友讨饶:“拜托,那么久以前的事了,我只是现在刚好没有男朋友好不好?”
“谁叫你当初对他好到让我们一群男生想扁他的地步?你知不知道后来你提出分手连带打击了一批少男对爱情美好的憧憬?”
居然就似真似假地砸给我一堆抱怨。
喜欢一个人就全心全意地他好,我自认这没什么不对;就象不是每对情侣最后都成眷属一样正常。
女人年纪大了就是有这样的麻烦:很多人都见不得你一个人孤魂野鬼似地晃来晃去。比如眼前这个用一脸“你到底要不要结帐啊”的表情瞪着我的收银员。
现在还在外面奔波的人真是太惨了,这种天气会冻死人的。
推开房门,迎面扑来的暖意让我暗自庆幸自己不用受那份罪。
脱了大衣,沏上一杯绿茶,夹起资料袋,一屁股坐进书桌前的掌形皮椅,舒服啊,还是家里好。
翻开舒尔曼的《芦苇尖上》,不消半刻,书中诡异而吸引人的氛围马上围裹住我。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我几乎吓得跳起来,伸手去扶椅背,却因为打滑而趔趄。
“喂,你好?”边揉着磕到的膝盖边拎起话筒。
“望华吗?我叔伟。”淡淡柔柔的嗓音顺着电话线搔弄我的耳朵。
完了,我心中暗叫一声:称呼上少了个“姐”字,让我直觉危险——
“有事吗?”
“上回你帮忙翻译的那份设计成功了,想庆祝一下。”他仍一派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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