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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弗自觉地掏自己腰包,买了两张门票,一扭头看见克拉克肯特饶有兴致地,站在门厅前,挑选着什么。
走过去一看,是一排可以提着走的露营灯。
“帮我选一个吧,爱弗小姐,”克拉克肯特摆弄着这些小夜灯,像是挑选着玩具。
爱弗看过去,在一排夜灯中,选择了一个最可爱最粉红的小兔子灯。
想象一下克拉克肯特,这么健壮的身形,提着一个小兔子露营灯,走在动物园里。
爱弗强忍住笑,将露营灯递给克拉克肯特。
可是克拉克肯特却摇摇头,将灯还给她,“现在我可是债主,爱弗小姐。”
“还需要你为我打探前面的路,”
“而且,我怕黑。”克拉克肯特一脸正经说道。
爱弗看着手里的粉红兔子灯欲哭无泪。
从动物园门口进去就是昆虫区,爱弗提着灯,领着“怕黑”的克拉克走在前面。
克拉克牢牢抓着爱弗的手,不让爱弗走得着急。
灯光闪过,虫箱前,万千只蝶蛾攀附在箱子的顶部。
爱弗拿着灯晃过去,蛾子张开翅膀,长着绒毛的扇翅上,赫然是张猴脸。
“这种蛾子居然不会被光线吸引……”
冷不丁瞥到,都能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这是猴面蛾,会进化成猴子的样子,”克拉克肯特像是对昆虫很有研究,对爱弗解释,“据说丛林里的亮尾猴最喜欢吃小昆虫,它就进化成了这种样子。”
走过昆虫区,就是灵长动物区,白天里这里可是最热闹的区域,但是现在只有几声猿猴的啼叫,时不时回荡在山谷间。
猿猴区域,被防护网所覆盖,遮住了大半个人造山头。
“亮尾猴!”爱弗提着灯,兴奋看去,“还真有这种猴!”
猴山上,有个身形娇小的动物,尾巴像是夜灯,发出荧荧幽光。
克拉克亦步亦趋,走在爱弗身后,像是真的怕黑的样子。
“它在吃什么!”爱弗小声问道,她定睛看去,“它在吃着蛾子……”
亮尾猴的身边,正围绕着几只飞蛾,绕着它的尾巴上下扑朔。
“原来它的尾巴能发出荧光,吸引这些飞蛾,而飞蛾又进化出了不被光线吸引的新技能……”
爱弗喃喃道。
绕过灵长区,就是狼山。爱弗现在对于夜游动物园有了新的见解。
脱离城市喧嚣,拥抱大自然,真的会改善心情。
爱弗想着,脚下不禁一滑,手里的夜灯飞了出去滚了又摔,不亮了。
“爱弗!”
还好克拉克肯特一直在牢牢地拉着她。
爱弗讪笑,“您不是怕黑吗?”
现在灯都坏了。
万籁俱寂的动物园里,只有两个来自文明时代的人类。
“还能走路吗?”爱弗扶着克拉克的手臂,又举起灯调试。
还是不行。
而远处闪过幽幽的萤火。
“您别害怕,瞧那不是有灯吗?”爱弗指了指远处,“还带着绿色,额……”
只见那两团萤火跳动着,竟是直直向他们两人飘过来,直至面前的笼子不动了。
那两团幽火还伴随着令人牙寒的咯吱声。
直觉告诉爱弗,这声音绝对是啃食骨肉的声音。
“我们在狼山上,爱弗,是狼在吃着兔子。”克拉克捏了捏爱弗发冷的胳膊。
爱弗不由得紧贴着克拉克,听了他的话,放松下来。
“克拉克记者,我很感谢您,”爱弗声音闷闷的,像是感染了风寒。
“您今天带我来动物园,应该不仅仅是自己想来游玩吧。”
不等克拉克肯特回答,爱弗自顾自接着说下去。
“猴子会吃虫子,虫子也会迷惑亮尾猴,而狼又会捕猎兔子,这些都是自然界的正常捕猎现象,是他们的本能,不分对错的。”
爱弗停顿,继续说,“而詹姆森嫉妒杂志社,出于泄愤举报杂志社,我为了自保进行报复,却不小心把你拖下水……”
“克拉克记者,你是不是想告诉我,这些也都是职场的正常法则,让我不要担心?”
克拉克肯特听完,没有出声,只是拍拍爱弗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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