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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整个公堂乱糟糟,几名捕快围成一个圈,马上就要抓住杨晚星的时候,一道呵斥声从外面响起:
“住手!”
与此同时,整齐的脚步声随之响了起来,看热闹的百姓们自动的分成两列,让出一条路来。
只见许多配着刀的年轻护卫将整个公堂都给围了起来,这一变故让王可原本轻松的表情瞬间凝固了。
“大胆!你们是何人?竟敢藐视公堂!”
一瞬间后,王可的表情又变回了先前骄傲的样子,他是平丰县的县令,这里最大的官,谁敢对他不敬?
这里可是县衙,是国之重地,谁敢在这里造次?
这时,人群中忽然走出了一位身穿绯色官服的官员,他脚踩着四方步,走起路来不由得带了一丝傲意,视线轻飘飘地落在了上方的王可身上,似乎还冷笑了一声。
自打这人出现的一瞬间,王可就注意到了他的穿着,就算他再是个没用的废物,也该明白这绯色的官服是什么人穿的。
在这章川郡,能穿这衣服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太守。
王可想不明白太守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还带了这么多人来,但人家的官职可比自己高上许多,于是也只能硬生生的挤出一个笑容来。
“下官不知太守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王可作揖,不敢起来,张献之却看也不看一眼,只说:“让开。”
这公堂立刻就换了个人。
看热闹的百姓一听太守这两个字,就忍不住感叹道:
“好大的官!”
“没想到有一日在咱们这个小县城里竟然也能看见太守!”
坐在高处,不仅能将周围的场景全部纳入眼底,就连别人悄悄说的话,也能听的更清楚一些。
很久没有坐过这个位置了,张献之想道,“王大人,本官是接了一个案子,特意从郡里赶过来的。”
王可一听这话,忍不住汗流浃背,他一边试图敷衍张献之,一边给某个人使了个眼色。
公堂里的人太多了,少了那么一两个,也不会被人现。
“下官不知太守是接了什么案子?”
张献之冷笑一声,也懒得和他兜圈子,“自然是关于你的案子,王可,你好大的胆子!”
惊堂木狠狠一拍,如同雷声般敲在众人的心上,这气势比之前的王可要厉害的多。
王可不由自主的腿就开始抖,好在他今天穿的官服,长长的衣袍把整个腿部遮的严严实实的,任谁也看不出来。
他整理了一下面部神色,惶恐道:“下官冤枉啊!大人千万别听这名女子的胡话!下官若是有这么大的本事,怎会来这平丰县当个小小的县令?”
是啊,这件事也是张献之并未想通的,县令这个职位,捞不到多少油水,做的事情还又苦又累,就算王可再不作为,那他也少不了要处理一些必须处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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