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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直到覃娇发现她脸上通红,这才匆忙松开,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我还想你们再不回来,我就去找你们呢。」

覃娇也发现了林漪的不对劲,但没来得及细想,她就看见林漪赤着脚,脚底被粗糙的沙砾摩擦得隐约见血。

覃娇弯腰脱下自己靴子放在林漪面前,握着林漪的脚踝,把她的脚塞进了靴子里。然後看了一眼独自入城的纪绯,心里想着得抽个时间找他谈谈了,不管是同伴还是情侣,最忌讳互相排挤。

林漪一身不合体的衣鞋,露出膝盖上下一小节腿,白得有些吓人,她脚掌拖着大了许多的鞋,精神涣散地被覃娇带进了春城东区。

春城东区,已经形成了一个中小规模城镇。原本倒塌的房屋,被重新筑起,各种建筑材料融合在一块,像打着补丁堆积起来的房子,且以白灰色为主,有序地纵横排列着。

街边总是三三俩俩蹲着游民,他们是加入春城某些组织的人。女人和男人的平均身高已逐渐拉近一米八左右,当林漪出现时,在那些人眼里,她就像一个缩小版的玩偶,惹眼得紧。

各种目光在她身上流连,倘若身边没有覃娇和纪绯这两个看上去不好惹的,恐怕早就有人冲上来搭讪了。

青蜂得以进入春城东区,还是得益於这里的二当家是覃娇好友。

斜阳正昏沉沉,街道中间燃起篝火,照亮了两旁低矮缝补的房屋。

林漪站在二楼的房间,这个房间的窗户,正好对着街道。她看见纪绯,覃娇,大明,光世,还有她不认识的一些人,正快乐地交谈,就连纪绯,唇角也挂着淡淡的笑意。

她无法理解这种群居生活,只觉得吵闹。

街道另一头,又来了七八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身形修长,头发微卷,穿着宽松黑色连帽衣,长相清秀的男人。

气质和冷漠的纪绯截然不同。

男人唇角总是勾着轻轻松松的笑,眼尾微微下垂,看上去十分无害,还暖洋洋的。

他似乎察觉到了林漪注视的目光,朝二楼窗户看来,林漪没有躲开,依旧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两人的目光就这麽对视上了,他的笑容似乎更深了些。

覃娇见到他,朝他打了声招呼,「鸣阳,你先过去吧。」她转而看向他身後的男人,伸出了手,和他虚握了一下。

「成哥,多谢你最近的照顾。」

成牧看了眼篝火,还有篝火旁围坐饮酒聊天的人,脸上笑意有些不明。

「你和齐虞是朋友,那也就是我的朋友。」

他来这不为别的,就是想拉覃娇留在春城东区。青蜂向来有名,几位核心成员个个精英,留在东区,还能帮他吞并春城其他三区。

林漪目光落在成牧身上。

浑身肌肉突出来像很多面包块组合,贴着头皮的寸头右侧,还有三道从太阳穴到後脑勺狰狞的肉疤。

那张粗犷的脸,让她隐约有点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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