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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这种嫁给远洋船员的女人,外界有一种称呼叫「海嫂」。
——
天色渐渐暗下,家属院的单元楼陆续亮起了灯火,家家户户炊烟四起。
裴家是有四大件的,电视丶冰箱丶洗衣机丶录音机。
冰箱是那种浅绿色的外皮,一米四高,上下门。
上面是冰室,放着鱼乾和虾之类的海鲜冻货,这不稀奇,裴扬长年在海上,往家寄海鲜太正常不过了。
下层是冷藏室,有茄子萝卜鸡蛋之类,以及一小块新鲜的猪里脊。
这个年代的人吃肉都喜欢吃肥的,因为肥肉油水足,炒菜香,而里脊这种精瘦肉,一般只有小孩子会喜欢,因为没有过过苦日子,嘴巴刁。
既然打定主意要跟裴子珩这个继子好好相处,那她自然得拿出点诚意。
晚饭就做道锅包肉吧。
沈明珠记得书里对裴子珩的描写,说他最爱吃的一道菜就是锅包肉,每次干完坏事後就会做这道菜吃。因为这道菜是裴子珩奶奶的拿手好菜,而裴奶奶是裴子珩整个童年为数不多的温暖和美好。
做菜前,先得把饭煮上。
这年代还没有电饭煲,煮饭都是用明火,考虑到裴子珩还病着,她打算熬个萝卜瘦肉粥。
大米下锅後,用大火烧开再换小火慢慢熬煮,一边煮粥,沈明珠一边处理里脊肉。
切一小块剁成泥,剩下的片成薄片,加盐丶料酒丶鸡蛋丶淀粉腌制备用。
开始调酱汁。
可能是经常做这道菜,厨房里的调味料非常齐全,光醋就有三种醋。
酱汁调好,锅里的粥也熬好了,依次放入萝卜丝儿丶姜末丶瘦肉泥,煮开後关火,盖上锅盖慢慢焖着。
接下来做锅包肉,先起锅烧油炸肉片,肉片需要反覆炸两次,这样做出来的锅包肉才够酥脆。
把炸好的肉片捞起,重新倒冷油入锅,加入葱姜蒜,然後倒入调好的酱汁,中火翻炒到汁水变浓稠时,再倒入炸好的肉片翻炒五秒钟。
关火,装盘。
外表金黄的锅包肉裹着鲜亮晶莹的酱汁,盛装在白瓷盘里,点缀上几片从阳台摘的薄荷叶子,两个字形容,完美。
不知道是不是被香味吸引,沈明珠刚端着锅包肉走出厨房门,就看到裴子珩从次卧走了出来。
沈明珠有心邀功,笑着朝对方招呼,「过来,看看我给你做了什麽好吃的。」
裴子珩慢慢走过来。
沈明珠特地弯腰,将盘子放低,以便新子能看得清楚盘里的肉。
结果,小孩子一抬手就将她手里的盘子给掀翻了。
沈明珠错愕的看向继子,发现对方竟然还在笑,是那种明显恶作剧成功的那种笑。
沈明珠火气蹭蹭蹭的往上冒,恨不得将熊孩子按在地上狠狠打一把,但想到书中原主的下场,她忍住了。
「你为什麽要要打翻盘子?你知道外面有多少人连饭都吃不上吗?浪费粮食是可耻的行为,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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