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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伦敦之后,王胜初找人打听之后,这才现从爱丁堡到伦敦,直线距离竟然过了oo公里。
这在o年代的大嘤,可是一个不短的路程,想要回去根本不可能,他就打算先找个地方休息一晚再做打算。
找旅馆的过程中,无意间看到了中餐馆,王胜初当时就眼冒绿光了。
穿越到现在,白人饭他是吃的够够的了。
这还要多亏这群老外当年抢劫的时候,把咖喱弄回大嘤,否则顿顿炸鱼面包,王胜初可能早就抑郁了。
曾经有个笑话广为流传:世界上哪本书最薄?
当其冲的就是大嘤的菜谱、其次是大美丽的历史和棒子的文化。
讲实在的,海外的中餐店,菜品都不正宗,可是架不住王胜初太久没吃过正经的饭菜了。
他所在的爱丁堡可不是伦敦,哪里没有唐人街,想要吃中餐,只能自己去做。
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奈何条件太艰苦了,几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
真不是王胜初不会做饭,只能说开局天崩,孤儿院那个条件,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忙着赚钱。
能够吃饱之后,现大嘤这个地方,想要凑齐调料困难重重。
几年下来,愣是靠着白人饭活到了现在。
所以,突然遇到中餐,只要味道不是非常难吃,他都能接受。
吃饱喝足,付完钱王胜初就离开了餐馆,在附近不远的地方,找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旅馆住了下来。
进入房间,王胜初第一时间将房门反锁,确定不会被人打扰,这才开始鼓捣金手指。
一天下来,他可是买了不少东西,其中不方便携带的东西,都被他收到了金手指中。
现在他需要将东西取出,重新实验一下下午的新现。
王胜初第一件购买的物品,就是出自奥利凡德魔杖店的魔杖。
魔杖长十一英寸,主体为黑檀木,杖心是一头驺吾的鬃毛。
当他拿到这跟魔杖的时候,奥利凡德的表情十分激动,只是介绍了这跟魔杖的特点时,语气十分奇怪:
“我亲爱的孩子,这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这根魔杖的材料有多么独特吗?黑檀木配上驺吾的鬃毛,这家店从创立开始,这样组合的魔杖不会过根。”
听到这话,王胜初还以为这老头准备宰客呢,所以根本不去接话。
直到付款,王胜初这才现,老头并没有坑他的打算。
众所周知,霍格沃茨入学的新生,在奥利凡德这里的花费都是加隆。
从奥利凡德魔杖店离开后,不太习惯手里拿着东西,下意识就将魔杖收到了金手指中,结果惊奇的现,将魔杖收进收藏架,竟然可以增加【魔】属性。
一直以来,王胜初都以为,只有特殊的古物才会激活属性。
这次的偶然现,完全打破了过去的认知,这对他来说简直太重要了
就是因为这个【魔】属性,王胜初才收到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遇到了能够增加【魔】属性的机会,王胜初自然不会放过。
几乎是现情况的第一时间,王胜初就冲回奥利凡德魔杖店又买了一根魔杖。
至于为什么是一根而不是更多?
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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