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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2页)

剑鞘则是云雾一般的流动状气体。

剑柄就更厉害了,听说修真界千万年就出了这麽一块儿材料,能自主升级。

然而这麽多厉害的优点,在林雪卿眼里却都不算特别,毕竟能进藏剑阁里的剑,没有一把是不好,不厉害的。

可他还是一眼看中了这把黑剑。

原因是它有一个极其特别,极其霸气的名字——

镇长生。

林雪卿不停地给叶明镜推荐这把剑:「尊上,这把真的很不错。你看他的剑鞘,你摸一摸,是不是很有手感?再看他的剑刃,削铁如泥,锋利极了!当然最帅地还是这个剑鞘了,云雾缭绕,是不是很仙气?」

叶明镜觉得好笑:「剑鞘要那麽仙气做什麽?」

林雪卿说:「好看啊!」

况且叶明镜素有修真界第一美人之称,美人配美剑,绝配!才不是因为它有一个刚刚好能压制住「问长生」霸气名字所以林雪卿才推荐它,真的就是因为它又漂亮又好用而已。

「行不行啊尊上,就这个吧,这个真的适合您。」

说到後面,林雪卿开始胡搅蛮缠,撒娇打滚起来。一副如果叶明镜今天不选这一把剑的话,他就躺在地上不起来的样子。

叶明镜被他缠地没办法,不得不妥协。

「好吧,那就这一把。」

「耶,太好了!」

林雪卿高兴极了,原地一蹦三尺高,别提有多开心。当下他就要爬上阁楼,把这把镇长生给叶明镜取下来,要他拿去滴血认主。

但叶明镜答应了要收这把剑,却拽住林雪卿的小臂,不许他上去。

「尊上?」

林雪卿不解。

叶明镜堂而皇之道:「暂时用不上,可继续放在这里。」

林雪卿皱眉,对这个说法不满意,因为照他的看法,哪怕现在还用不上,但以叶明镜的手段,很快就能用得上了。

不料叶明镜却道:「比起用剑,如今我更缺另一个东西,更常用些。」

林雪卿一听,立马说:「什麽东西?我这就给你找出来。」

叶明镜:「毛笔。」

林雪卿:「……」

叶明镜:「你也知道,我如今喜欢画符。这一行当最费毛笔。」

林雪卿顿时感觉自己藏在胸口的兽皮袋子有些发烫,胸口热烘烘地,还有些微微的痒意。

但他其实还没做好这麽快就把毛笔送人的准备呢。

毕竟,这毛笔上头刻着叶明镜的名字。

明摆着就是专门买来送人的嘛!

可是之前叶明镜又没有主动管他要过毛笔,也就是说,这毛笔一拿出来,叶明镜就知道是他自己偷偷准备的礼物。

但……

总之林雪卿是真没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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