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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贝熟门熟路地要了个带隔断的雅座,刚一坐下,就听得厅堂正中扶尺一打:“话接上回,那妇人哀哀凄凄,上前道:‘本想着良人归家到碗热茶,没想到被猫惊了,茶水泼到夫君身上,转眼间活人变纸人,两只眼睛黑洞洞,墨汁还未干呢。”
围观群众一阵惊呼。
叶崇眉毛一跳。
“那叶副使听得这话,扶起妇人坐下,转头对云捕头说‘此案事关重大,须得细细查探’。妇人闻言悲从中来,哭个不住,那叶副使连忙温声安慰,那小寡妇含泪抬头,只见这年轻男子剑眉星目,眼中似有万般温情,不由得脸颊绯红——”
围观群众又是一阵窃窃私语。
金宝贝显然也没听过这段,愣了一下。
说书人继续摇头晃脑:“那寡妇出阁前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娇娘,脸这么一红,竟比那花儿更惹人怜些,叶副使心中一阵激荡,心想他此次必将那该死的贼人绳之以法——”
金宝贝一脸惨不忍睹。
他最近都蹲在六扇门,还没听过并州案呢,没想到偏偏这回说书人走的是香艳路线……
他已经不敢转头去看叶崇的表情了。
叶崇冷笑一声。
他现在心中确实挺激荡的,不过不是因为小寡妇,而是因为大堂上那个满口胡说八道的小胡子。
金宝贝硬着头皮解释:“平时讲得很精彩的,只是这一次的案子刑部漏出来的信息很少,所以添油加醋全凭想象……”
“你说你时常来这里。”叶崇说:“所以你觉得我们办案就是那样的吗?美人作陪美酒助兴,随随便便就破了个案子?”
金宝贝摇头:“当然不是的!”
“那你觉得是什么样?”
金宝贝偷偷看了一眼叶崇,发现师父的表情算不得很可怕,想了想才说:“长剑快马,纵横江湖。”
闲书看多了。叶崇立刻知道金宝贝病在哪儿了。
“我最崇拜的就是你!”金宝贝继续说:“年纪轻轻就孤身一人进京,还那么快就闯出了名堂!虽然你在刑部,但我觉得你就是我心中的大侠!”
“所以?”叶崇喝茶。
“我也想当大侠。”金宝贝的眼神都开始飘忽了:“不过我都已经在京城里了,要是想闯荡的话就要去江湖,牵一匹马四海为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叶崇继续喝茶。
“可是我家不让我去闯江湖。”金宝贝迅速低落下来:“我偷跑过几回,都被哥哥抓住了。”
按理说有那么一个显赫的背景,武功才学又都不弱,金宝贝即使躺着,以金龄的本事也能个肥差。只是金宝贝中的武侠毒实在太深,既不愿跟着金明顺的路子走科举进六部,也不肯由外祖家安排进军中,一心要离家出走当大侠。
金家为这操碎了心,家庭会议开了好几次,最后才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把金宝贝塞进六扇门里,跟他的偶像近距离接触,给他过一点大侠生活的瘾,又能被同在刑部的金明顺照看着。
叶崇不傻,心眼一转就知道金家非得把金宝贝塞给他的原因了,家里人太疼管不动,所以让他帮着管孩子。
“我要是能像你一样就好了。”金宝贝眼睛又开始不自觉发光:“我都已经打听过啦,你是有名的武林世家落叶山庄庄主的儿子,十四岁被唐尚书带进京,成为六扇门第一代捕快之一。第二年就与何长荣联手破了陵北大盗的案子——”
金宝贝话说到一半,像是突然想起什么自己噎住了。
叶崇好笑地看着他再次全身僵硬,自己倒了杯茶:“继续讲啊。”
“我不讲了。”金宝贝小心翼翼地说。
叶崇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倒是金宝贝自己坐立难安起来,叶崇用眼角看他纠结了一会儿后,扭扭捏捏地朝自己蹭过来。
“师父,是我说错话了。”金宝贝小声说:“你不要难过。”
叶崇垂下眼睛:“我并没有怪你。你哥哥跟你说了长荣的事?”
金宝贝几不可察地点点头。
“长荣长我三岁,比我晚了四个月进六扇门,那个时候他跟你差不多年纪。”叶崇微微笑起来:“但他从小就沉稳,并没有你这样蹦蹦跳跳的样子。”
金宝贝有点不服气,觉得自己并没有蹦蹦跳跳,不过看到叶崇的神色,又不吭声了。
“六扇门的案子,没有一件是能靠美酒就破得了的。”叶崇屈起指尖,敲了敲桌面:“那个小胡子胡说八道。”
金宝贝睁大眼睛,和玉雕也似的金明顺不一样,叶崇虽然生得极好,但却不是养尊处优堆出来的贵气,反而举手投足都有说不出的潇洒,仿佛一把未出鞘的锋利长剑,金宝贝从来不怀疑它的无坚不摧。
可是这样的叶崇,眼角居然出现了一丝落寞的神色。
这段日子叶崇一直把金宝贝当做个麻烦的尾巴,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么正经的表情看金宝贝,金宝贝心中隐隐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不由得正襟危坐起来。
叶崇却亲自给他斟了一杯茶。
“二月初六扇门受了个案子。并州黄桂巷一户以卖豆腐为生的人家姓李,有个儿子李启明七岁,每天天亮了李家婆婆把小孙子送到私塾,过午李启明就跟同学一起回家吃饭背书。有天李家正卖豆腐,私塾的人慌慌张张跑来说出事了,李家人连忙赶了过去,一群孩子吓得在水塘边哭——李启明不小心掉进水塘了。当时一起玩的也有水性好的大孩子,当时就有孩子下水去拉,谁能想到李启明不但没沉下去,反而背朝天浮在水面上。那些孩子一拉,李启明翻过身来,却变成了个纸糊的人,脸上的鼻子眼睛都是画上去的,还涂着两块大胭脂,水一泡就糊做一团,吓得那些孩子没命往岸上游。后来官府派人把那水塘摸了一遍,除了纸人,再也没见到李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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