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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做了,我查到的就是关於秦明月那事的,二叔,记得吗?」没等我开口,他就叹口气:「估计不记得了。就是卜清文,那个病歪歪的艺术家,一个旁支。」

卜家那麽多人,要想都记住估计得每天读十遍族谱,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权当记住了,「嗯」了一声示意我哥继续。

「他和秦明月亲妈有一腿。」我哥的声音几近麻木,没什麽感情的说出这句话。

我一惊,暗自思忖:这帮人如果实在饥渴难耐,大可去足浴店按摩店自行解决,怎麽就缺这一夜情?

嘴比脑子快,脱口而出:「狗男女!」

我哥无奈道:「我知道你在想什麽,先说正事。他一直在帮扶秦家,导致秦家已经在卜家有了相当多势力,秦明月野心勃勃,一心想做继承人。可惜老爷子重男轻女,不,幸好他重男轻女,虽然平日里对秦明月多宠爱,公司的事仍然没让她参与太多。」

「然後她就盯上你了?想把你的东西抢了证明自己?」

「对。拿到了我公司的股权,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麽,但查到了卜清文的事,已经足够威胁她删掉证据。」

我沉默片刻,轻声问:「所以哥,你真的做过那些事吗?」

电话那头的人哽住了,我知道这是默认,不想再问,便说道:「秦明月也是够狠的,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学生,怎麽有胆子和老油条夺权?」

「嗯,她好胜心强,成长地迅速,第一面见到她还是个无脑的,几年时间,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笑里藏刀,虚情假意,耐得住性子,狠得下心。」我如是点评道。

「大概是她妈对她寄予厚望,还有出於对亲爹的报复。」卜千秋淡淡说:「难啃的硬骨头。」

挂断电话前,我哥在听筒里突然道:「抱歉,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扔下这麽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电话里就传来一阵忙音。

我知道他说的是他刚成年时,游走在灰色地带帮人办事的事情,他是在对我道歉,更是在对那些人道歉。我知道他没办法了,只有那个来钱快,但我没法相信他会主动开口说:我没有办法了。

在我印象中,他一直是那个披星戴月,一身风雪的盖世英雄,曾几何时听过他主动低头?这是第一次吧。

他在我心里的完美形象终於有了裂缝。

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当笑着说不苦的人终於卸下盔甲,当神话不再是神话。

此刻心里意外的没有厌恶,只有心疼。

他也有不完美的时候,他也有没有办法的时候,他做了错事,此後一生都永恒歉疚,犯下的罪恶,永远无法弥补。

他只得苍白道歉。

真奇怪,我知道他干了坏事,我还是喜欢他。

似乎只要我活着,我都不会忘记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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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更新,电脑还出了点问题码字老是闪退,膜拜一下自己

单机写文,在作者有话说里说点废话,不然太无聊。

这个故事断断续续写了一年,对於三分钟热度什麽事都干不完的我来说,写了这麽多俨然是个奇迹。这本其实特别仓促,四万字时候才有大纲。就是个脑洞,文风也和平常的不一样,不知道当初自己怎麽敢写的,还是从未尝试的第一人称...算是处女作,扑街,但我还是想写完,因为我很喜欢女主。

二世祖式的张扬少女,带点刻薄,偶尔蠢萌,我最喜欢她,也最心疼她。

这本书最坚强的角色,卜千秋。

最矛盾的角色,秦明月。

最纯粹的角色,纪肴。

以及最鲜活的,卜苍声。

起名时觉得这名字又怪又苍凉,也不怎麽好听,但鬼使神差取上了,然後有了我们看到的笙笙。

ps:哥当时干的事算饭醉,帮人删删监控录像,毁点证据。但没有牵涉任何人命,没有间接害死过人,就是帮二世祖们行点便利...他确实犯了错,但剧情需要他不能进去,如果这点有争议,那我把剧情走完以後让他进去蹲几年如何。

pps: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这句话其实用了天籁纸鸢《花容天下》中一句话的句式,不知道可不可以,但我很喜欢…如果有争议我就改掉。

原句:「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当目空一切的人忽然有了牵挂,那麽神话将不再是神话。」———《花容天下》

第31章故人旧重逢

回英国後,我见了两个人。

第一个人是姜灵韵,六月份她从纽约跑来见我,机场里刚见到她,大小姐就风风火火地冲我大步走来,行李箱滚轮嘎吱嘎吱,她尖尖的美甲戳了戳我的额头,上来就是毫不留情地一通骂:

「卜苍声你真的太牛逼,不见面两年你居然窝囊成这个德性,秦明月都骑到你头上,明天你是不是要蹲到她家门口给她当镇宅石狮子?」

我无力反驳,只道:「她家门口没有石狮子。」

姜灵韵把墨镜摘下来,理了理染成棕色的卷发,挑起单边眉:「闭嘴,你再说我就把你空运到她家门口。」

少时故友又重逢,讨论的第一件事居然是亲明月的石狮子。

两年不见,姜灵韵已经从趾高气昂的大小姐变成了大小姐plus版,简称女王。我不敢反驳,她真的会把我空运过去。

提及我和我哥的事,她只搁下一句「高中就看出来你俩不对劲」,除此以外什麽也没说,不赞成也不反对。但我想,她是高兴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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