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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阎攸宁而言,不过亦是个索然无味的人罢了。
只一眼,阎攸宁便瞬移离开了郊外。
回到星汉宫时,池醉迎面而来,几十年如一日,依旧喜欢见到阎攸宁,就直接撞入他的怀里。
两人相拥而立,池醉顷身吻了上来。
麟起看到他们这么羞羞,习惯成自然,跑到一边两耳不闻窗外事地玩起阎攸宁给他的新鲜法器。
唇齿相依,皆是对方的气息。
一吻作罢,阎攸宁拉了池醉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池醉自然地斜着坐到阎攸宁腿上,勾着对方的细腰,阎攸宁拿出透明的瓷瓶,在池醉眼前晃了晃:“看看这是什么?”
琥珀色瞳孔骤然大睁,却并非是因为其中的珠子,而是看清了残魂是谁。
池醉转头看向阎攸宁,满是讶异:“宿承宣还活着?!”
“我故意的。”阎攸宁笑得特别欠揍。
若说池醉没有丝毫生气是不可能的。
前世里,宿承宣是修界最强,在池醉意识里,如果不是此境的阎攸宁强大的过分,宿承宣是无法轻易被杀死的。
如今阎攸宁却说是他刻意而为。
阎攸宁实在是太过从容不迫,加上宿承宣的魂魄此时确实掌握在对方手中,池醉再有怒火也被面前张扬恣意的笑容所扑灭,有些哭笑不得。
池醉深吸一口后,双手捧住阎攸宁的脸,郑重道:“以后不论何事,都不许再瞒着我。”
池醉原本不想让阎攸宁觉得事事受制,即便阎攸宁绝对不会有事,但他还是受不了方才这种手脚冰凉的感觉,只觉提前以后被阎攸宁知会,一旦有了这种意料之外,也不会再大惊失色。
阎攸宁愣了下,而后宽慰地笑道:“吓到你了?”随后却又嚣张道:“阿醉,你觉得如今这修界比我强的人出生了吗?”
理是这么个理,池醉知道是自己太过担忧,他摇摇头,接着看向透明瓷瓶:“这是何物?”
池醉重生前死于男三魔僧之后,就算宿承宣当初在他人面前展露过凝魄珠,却也不是池醉能看到的,池醉并非上帝视角,自然不知道。
而阎攸宁所知的原著,确实有过这珠子,但只有作用的描述,却并未见宿承宣使用过。
当初,原作者在断更的最后一章中写着,宿承宣在洞府里修行,拿出这颗珠子细细凝视。
珠子名为凝魄珠,是一件地阶上品治愈系法器,就算修士即将魂飞魄散,只要有凝魄珠在,便能让魂魄逐渐修复再痊愈,最后完好如初,一件完全作用于魂魄的法宝。
好比凡人如果是一个三魂缺了七魄的人,凝魄珠融入凡人魂魄,能用来搜寻丢失的七魄不说,如果就此找不到,凝魄珠自身便能暂时化作七魄,让一个痴傻的人变得正常,直到此人死亡后再凝结成珠子模样。
对于修士而言,凝魄珠除了能保护魂魄,治愈、温养残缺魂魄的作用,还有无视灵根,直接吸收灵气的巨大能力。
这点其实和禅莲心灯相似,但两样法宝最大的不同是,禅莲心灯吸收的仅是与灵根匹配的五行属性,而凝魄珠却是有多少灵气便能转换多少。
当然,因为一个是通天灵宝,一个只是地阶上品,总得来说还是禅莲心灯更为强大。
阎攸宁本身并不需要这法宝,但池醉以后是要和他一起飞升的,怎么都不能放过它了。
灵气里有金木水火土等各种繁杂的属性,没有凝魄珠前,池醉还需要在灵气里汲取水火属性,加上此境灵气稀缺,对于到了炼虚期的修士而言更是杯水车薪,池醉又是相斥的两种灵根属性,修行起来比普通修士还要困难,就算有了玉女坞掌门送的玉佩加快吸收灵气,却还是远远不够的。
但有了凝魄珠后便不同了,只要池醉结合《定禅秘法》和《水火既济卷》,加上关键的麒麟神兽自带的灵气,凝魄珠又能之相辅相成,池醉以后的修行将一日千里。
而若是阎攸宁没有找到麒麟蛋,他面对的便是和宿承宣一般,停留在炼虚期的尴尬境地。
池醉早知阎攸宁知道此境许多特别的宝物,有些宝物他闻所未闻,有的曾经听过传闻,但具体如何却并不知情。
如果不是阎攸宁有此爱好,别说池醉无法获益到达炼虚期,当年两人更不可能相遇。
“那时让宿承宣的魂魄溜走,是为得到凝魄珠?”池醉的身体已然放松,继续搂住阎攸宁,鼻尖尽是对方的气息,只觉安逸自在,猜测道:“若你当初直接灭除魂魄,凝魄珠会受损?”
阎攸宁的下巴枕着池醉头顶,悠悠道:“凝魄珠一旦使用,便会与魂魄融为一体,它保护着宿承宣的魂魄,若我出手,凝魄珠会和宿承宣一起湮灭。”至于当初为何没有立即逮住宿承宣的残魂,自然是阎攸宁的恶趣味。
宿承宣以为行之有效的行为,其实不过是阎攸宁的有意为之,最终,当阎攸宁将宿承宣这些年的作为变成无用功,彻底碾碎后,便真正践踏了宿承宣的尊严。
阎攸宁讨厌被人算计,当初宿承宣和巫祺然算计了他,获利后将巫祺然推到他面前,自己却退居幕后继续修行,之后竟然还利用柳浩琨,继续引他和池醉入网。
阎攸宁从不是良善之辈,自然不能让宿承宣死的那么简单。这些言语他并未说,池醉抬眼望着他,嘴角微微勾起浅淡的弧度,犹如春花烂漫,这一笑里带着心领神会的意味。
“需要炼化多久?”池醉问道。
“半年便够了。”阎攸宁道。
“……这就开始?”池醉又问道。
阎攸宁挑了挑眉,把瓷瓶收起来,双臂环住池醉的腰,便听池醉清了清嗓子,凝视他,眼里是一片坦然道:“前几日,魅护教又寻到新的画本给我。”说着拿出一本画本,递到阎攸宁面前。
阎攸宁示意自己抱着池醉的手,无法翻阅:“阿醉,你来翻,我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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