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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坐落在断裂的赤色山脉间,山体如被巨斧劈开,裸露的岩层流淌着暗金色纹路。
在这里,立起诸多小屋,大多以打磨光滑的巨兽牙齿而屋脊,外面则披盖各种鸟类的鲜艳翎羽,充满一种不属于当世的蛮荒风情。
当然,也有全由巨石堆砌而成的房屋,简朴而自然。
部落口,进出的人不少,七人为一队,皆为青壮,外出猎杀古兽,采摘老药,他们中不少人都扛着巨大的猛禽尸体,走起路来,大地都在轻轻摇颤。
陆厌隔着很远,一眼看出站在部落门口,居中为首的一个英伟男子,气宇轩昂,隐隐有一代雄姿,在周遭略显原始的人中脱颖而出,想不注意都很难。
“和一本孤本上的画像有几分神韵相似,想来这是第一世的帝尊吧,当时的他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仅为一个头目。”
陆厌怀揣着这样的心思,不由得细细打量此人,确实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仿佛在面临一颗太阳,炙热与诚挚。
那人像是感应到了陆厌的目光,回头望来,点头示意。
前方出入口,升腾一片霞光,如水波不断荡漾,是守护这片部落的原始道纹。
要知道,此地坐落大荒中,各种各样的凶禽猛兽太多了,若无阵法相隔,再无道纹隐蔽踪迹,部落中的人很难存活与壮大。
陆厌打量完,按照心中传来的指引,穿过一片如水般的道纹屏障后,彻底步入部落中,一股满满的幸福感与生活的憧憬,冲上了心头。
“看来,我在这里扮演的角色至少生活富足,没有血色忧虑。”他在心中低语。
陆厌细细打量这片部落,与识海中的记忆一一印证,发现几乎没什么差别。
最惹他注意的便是部落最深处的一座青铜祭坛,祭坛上立着一尊三足石鼎,鼎内灰烬堆积如山。
据说,这个石鼎存在很多年了,是为了供奉神灵而设。
每过一段时间,或许几年,或许数十年,会有神灵法旨降下,部落之人需按照降下的神灵旨意,搜寻相应的物品,或焚烧祭之,或构建域门,将它传送过去。
眼下,这口三足石鼎很久没有动用过了,但不妨碍它在众人心中的神圣性。
几乎所有人都相信,部落可以长存是神灵的庇护,甚至如今涌现的人杰,也是神灵的祝福。
只有一个人不信,更在公开场所对这口三足石鼎出言不逊,意欲推翻。
正是那位英伟男子。
陆厌环顾四周,发现每一个人都忙忙碌碌,为这个部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生活气息极其浓郁。
他真的有种回到神话时代当野人的错觉了。
很快,在命运的拨动下,或者说是旧忆的影响下,陆厌也开始了日常的劳作,比如整理猎杀而来的各种猛禽,加以神火烹烤,用作晚餐。
不时,便有一股又一股香气流窜到这个部落的每一寸土地,勾的人口水直流。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漫天繁星落下光辉,部落之人齐聚一堂。
“这是传说中的黄金圣牛吗?”
“哇,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这块鸾鸟的翅膀也很香。”
不少孩子一阵欢呼,就是大人也频频侧目,露出真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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