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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冠军
视频很模糊,看得出来有些年代了。
是在一个比赛现场,灯光昏暗,舞台上有四个少年,都隐藏在阴影里。
灯光转亮,躁动的鼓点先一步响起,吉他,贝斯紧随其後,一瞬间就把气氛点燃。
主音吉他手居然真的是梁雁,他站在最前头,脸庞还透着些青涩,眉眼弯弯,一改衆人熟悉的风格,从温柔的小情歌转变为狂热的摇滚曲。
站在他身後的贝斯手就是池斐,一个剃着寸头的男生。
梁雁身边还有一个吉他手,是一个很漂亮长发披肩的女生,穿着格子短裙。
而在舞台的最左边,有一个鼓手。他脸上带了妆,很努力地让自己看起来拽一点,只不过凭借那双温润的杏眼,江昼立马认出来他。
林栖。
这首曲子很狂放,符合少年人意气风发的气质,又多了一份异常的癫狂自大。
四人配合默契,最後一声鼓点落下,台下先是寂静了几秒,随後爆发出尖叫。
画面太过模糊,四人集体朝台下鞠躬。
表演完,梁雁弯着唇,作为代表发言:“谢谢大家的喜欢,这首歌的名字叫做《末日狂欢》,预言说2012年12月21日下午3时14分35秒,世界末日将会降临。在末日来临之前,请让我们狂欢。”
画面到这里就结束了。
女生喋喋不休,“你看你看,真的很像他吧?”
“不是我。”林栖条件反射般否认,声音都在颤抖:“不是我,我不认识他们,我不会架子鼓。”
江昼愣了一瞬,随即跟着点头,“只是长得像吧,我们不认识这些人。”
他注意到林栖情绪不太对劲儿,赶忙拉着人离开。丢丢被遗忘在原地,它琢磨片刻,自己叼着狗绳,屁颠屁颠地跟上来了。
“林栖?”
“林栖!”
没反应。
江昼摇了他两下,“你怎麽又走神了?”
林栖缓过来,脸色惨白,他在一条长椅上坐下,丢丢乖乖地坐在他脚边,还知道把嘴里叼着的狗绳放到他手里,只不过上面沾满了它的口水。
“抱歉,想起来一些不太好的事。”
江昼坐到他身边,“我还不知道你会架子鼓,我知道梁雁会吉他,他高中那会儿就喜欢秀。”
“我跟他一起学的,他喜欢吉他,我喜欢架子鼓,因为鼓不方便携带,所以我没怎麽展示过。”
“这个乐队的名字叫BIGDOG,只存在了一小段时间,因为贝斯手被父母送出国,副吉他手转行去学经商,我……放弃了音乐,最後就解散了。”
林栖眼神空洞,勉强笑了笑,“你不用担心我,我只是很久没想起这些事了,突然看到这个视频,有点难受。”
……
这个故事要从林栖的最後一个末日清单愿望讲起。
他八岁学琴,不算天赋最高的那种人,但绝对是最努力的那一个。
那段时间,音乐流行,各种唱片,磁带占据了书店的每一寸角落,似乎每个电视台都在搞音综,还捧出来许多个未来会很火的明星。
末日清单最後一项,参加音综,拿下冠军。
他跟梁雁谈起这个愿望时,梁雁刚好搞到了一把很昂贵的吉他,据说价值百万,一根琴弦都值五位数。
两个人坐在书房,林栖一动不动地盯着梁雁手里的吉他,“哥,给我玩玩呗。”
梁雁无奈叹气,还是递给他:“你省点劲儿,别又给我玩坏了。”
接过吉他,林栖试了下音色,感叹道:“哇哦,真的很酷啊!”
“当然,我费了好大劲才搞回来的。”
林栖又说:“我想参加音综,拿个冠军回来。”
“音综要先被选拔上,如果真的想去,得先去参加地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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