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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丽丝附和:“是的!你看见她的眼睛了吗,是黑色的!那么亮吗,像小鹿一样,比我结婚用的黑珍珠都亮!”
“怪不得赛恩斯要为了他跑大半个地球去亚洲。”
“赛恩斯真的把他的小鹿带回来了我才惊讶,他去了两年,我都以为他追不到人不好意思回来了。”
“老实说,我们谁都不觉得赛恩斯竟然还能交到男朋友,他脾气那么臭。”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赛恩斯长得很帅,”一个男声插话进来:“而且他是个富有耐心的猎人。”
“赛恩斯有耐心?”女生大笑起来:“你忘记他去亚洲前补习中文,但是发疯一天撕了三本书吗?”
“额……他只是不爱学习,但小时候我陪他在原野里打猎,他可以为了猎到一只鸟等待一整个下午。”男生强调道:“总是他确实是一个优秀的猎人,我们必须承认。”
去亚洲前恶补中文,孟绪初没忍住勾了勾嘴角。
那对江骞来说大概确实很困难,这点孟绪初深有体会,毕竟当初他第一次罚江骞抄书学中文时,江骞痛苦茫然的表情还历历在目。
大约花费了大半年的时间,江骞才能略微耐心地待在书桌前,将三字经的前两页从头抄到尾。
直到后来连孟绪初自己都深刻认识到,抄书对提升语言能力没有丝毫帮助后,江骞才得以免除这项刑罚。
“哦等等,我那天偷偷拍了一张他的照片!”那个女生突然说。
孟绪初心也跟着陡然紧了一下,不知道在紧张什么。
“虽然偷拍别人不好,但我实在太想让你们看了,”女生说:“赛恩斯虽然脾气很坏,但眼光真的很好!”
孟绪初扶额,尴尬得想要悄悄逃走。
“额……我好像见过他。”那个男生突然犹疑着开口。
孟绪初猛地停了下来。
后方没有了声音,旁人似乎也格外震惊似的,空气凝滞两秒。
“怎么可能……”克丽丝说:“谁都知道赛恩斯是第一次带他回来。”
“对,没错没错,所以我不是在这里见的他。”男生说,“你们还记得赛恩斯和布鲁争继承权的那年吗?”
“对!就是那年!”他肯定道:“当时布鲁和亚洲的一股势力私下策划着什么,结果受了重伤从索马里回来,没多久就死了,赛恩斯才得到了继承权!”
“那年他其实也去了索马里,还多待了三周才回来,你们都不记得了吗?”
“可不是说他在那里是去帮布鲁处理后续吗?”克丽丝皱眉:“你一定认错了科特。”
“才不是!”叫科特的男生激动起来:“后续其实一周就处理好了,但当时赛恩斯一直待在索马里的一家医院!”
他回忆着,当时赛恩斯一直都独来独往,不让任何人跟他一起去医院。
科特能有机会和赛恩斯去一趟,还是因为当时他陪赛恩斯在码头处理事情,中途赛恩斯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紧接着就仓促离开,甚至没工夫管他。
他还记得那时候医院走廊里很乱,有个看上去五六十岁但十分儒雅的亚洲男人带很多人堵在里面。
整个走廊几乎都挤满了亚洲人,中年男人从病房里接走了一个异常好看的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似乎刚刚惊醒,情绪极其不稳定,手背的吊针被挣脱,汩汩留着鲜血,被他父亲模样的中年男人拍着背安抚了好久才勉强平静下来。
当时科特就跟在赛恩斯身后,看着赛恩斯猛地停下脚步,隔着乌压压的人群注视那个方向。
漂亮男孩手上的血弄得到处都是,但来接他的中年男人并不在意,很耐心地安抚着,看上去是真心爱护他。
赛恩斯盯着这一幕看了很久,眉宇间密密散布着让人弄不明白的情绪,让科特不敢出言打扰。
良久赛恩斯才垂下眼,像还有什么留恋的事一样,停顿了一下,而后默不作声地后退,转身,消失在拐角的阴影里。
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出现过。
科特一直都记得那个男孩子,就像克丽丝说的,他有一张非常独特且美丽的亚洲面孔,眼睛乌黑,晶莹剔透,仓皇的神态尤其像他们小时候在原野里,见过的迷路的动物。
哪怕时过境迁,时光让这个男孩子的脸庞变得更加消瘦,也抵消不了那一眼留下的深刻印记。
“没错,是他,”科特喃喃道:“我发誓我不会认错。”
“那天以后,赛恩斯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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