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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免不了受伤。
魔种伤口愈合速度比凡人快很多,甚至都不需要上药,但感受到的疼痛不会少半分。
之所以程烨现在对疼痛习以为常,就是因为他幼年时期受伤得多了,渐渐连神经都不再对疼痛敏感。
只是这件事就没有必要告诉温歆知道,再惹已经雾凝双眼的小姑娘难过了。
程烨略过幼年时的艰难经历求生,道:「等我差不多到十岁,就离开山谷了。」
他处在无家可归的状态,离开山谷也没有确定的目的地,不过去往陌生的地方生活,也不是全没有好处。
无人知道他是魔种,只要脸上的魔纹不显露出来,就可以度过一阵安宁日子。
凭着极高的天资,他花了些时间就将之前漏下未学的生活常识都补齐了。
「一旦身份暴露,我就如候鸟般开始迁徙,走到哪儿算哪儿,偶尔有些拦路虎丶绊脚石,都被我解决了。」
暴露魔种的身份,又没有家人的袒护,当然不是离开就能被轻松放过的。
他的双手开始沾上鲜血,普通人丶修仙者或是魔种,属於谁的都有。
试图打败关押他的都落败,试图杀死吞噬他的都丧命。
那时候的程烨其实不算很强。
可拼着股不肯丧失自由的狠劲和在战斗上的天赋,虽然几度游走在生死线上,但是最终安然活下来的胜利者都是他——是一段他曾经颇引以为傲的经历。
然而柔善的小姑娘显然不会喜欢听这种造成他人受伤丶夺取他人性命的争斗,所以程烨只含糊提了一句。
温歆听明白他的言下潜藏着的杀戮,收拢手掌摁压在自己的心口,略作犹豫後还是问道:「有你至今想来会後悔杀死的人吗?」
「没有。」程烨没犹豫地给出答案。
就算现在想来,他也丝毫不觉得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有什麽错,已经到生死之境了,胜者生败者死就是最残酷公平的法则。
温歆虽然不能认可这种想法,但是也不会觉得程烨就是错的。
既然程烨不觉得有後悔,她便轻轻颔首继续听了下去。
「後来我到了皇城,认识了位对我影响很深的人。」程烨说到这里,补充道:「之前我说要去皇城找的朋友就是他。」
作者有话说:
明天上夹子,更新会晚一些,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26章
「是你说可以治你手臂上伤口的那位朋友吗。」温歆想了想,回忆起程烨说的是谁。
程烨颔首应承。
初见不久,他就以退为进,借治伤口的事邀了温歆共往皇城去,此刻虽然魔种身份暴露,但是也不能完全推翻前言,避免温歆觉得之前自己是在哄骗她。
因此沉默着斟酌过片刻,程烨就编出了套说辞,道:「同为魔种,我自然可以抑制魔气留下的伤口发作,但要想完全治愈,仍是得寻我在皇城的朋友。」
虽然是为之前言论作的注解,却也解释了为什麽明明魔气入体,他一直没有发作走火入魔症状的缘由。<="<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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