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顺利赚了一袋宝石,乔以莎感觉自己风寒去了七七八八。
洪佑森回到小楼,乔以莎正趴床上忙着数天珠眼,一边无限感叹。
她原以为邬索这两天神秘兮兮的是冲着洪佑森来的,没想到人家考虑的是教育下一代的问题。生活感扑面而来,这部落气质立马亲切了。
洪佑森问她:“你怎么让他去德工?”
乔以莎理所当然道:“找你爸啊。”
洪佑森:“……”
乔以莎回头:“你爸能把你弄进去,肯定也能把他弄进去。”
洪佑森不再多问,他把早餐打开,说:“我去买了馒头和粥,你吃一点。”
乔以莎下来吃饭,吃着吃着感觉不太对劲。
这荒凉百里,哪来的早餐店。
“你上哪买的?”
“市区。”
“哪的市区?”
“东边的,车没油了,领早上带我跑着去的。”
乔以莎想象两头狼在日月交替之际,狂奔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上,场面太过梦幻。
这么一看,洪佑森的确一副活动开了的样子,头稍向后捋,比平时露出更多的额头。袖子也撸到手肘,小臂轻轻搭在桌案上,肌肉线条流畅喜人。
她半天没动,洪佑森催促:“吃东西啊。”
“是不是我的错觉……”乔以莎盯着他的眼睛,“我总觉得高考一结束,你人也跟着成熟了呢。”
他垂眸看自己的手,乔以莎闷头喝粥,听到他说:“还不算吧。”
她抬抬头,被他目光晃了一下。
“你来这怎么都不藏眸色了?”
“在这为什么要隐藏?”
也对……
她粥有点喝不下去了,心里痒痒。
“要不,咱俩那事就别拖了。”乔以莎挠挠鼻尖,“找时间,给……办了?”
洪佑森把奶茶递过去,说:“我跟领说好了,明天晚上出,我们过境尼泊尔,从那边登山。他知道路。”
乔以莎信心满满:“就这么定了!”
然而,就在第二天下午,乔以莎收拾行李的时候,忽然接到一通电话。这边信号时有时无,电话能打进来很不容易。乔以莎掏出手机,现来电人是莫兰。
乔以莎简直醉了。
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部落的小孩缠着洪佑森,他们在小楼外面骑山地车玩,乔以莎接通电话,不等莫兰言,无奈道:“又干嘛啊?”
莫兰问:“你们待在部落范围,不要出来。”
乔以莎一愣:“你怎么知道我们在部落里?算了,知道就知道吧,你少管我们。”
“不。”
莫兰这一声深沉得让乔以莎有点不适应。
“听我的。”
乔以莎听手机里噪音很大,呼呼的像是轰鸣的动机声。
“你在……飞机上?”
“是的,你们有危险,有人去找你们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七十年前,我踌躇满志的加入了合欢宗,立志一闯仙途,长生久视。不想资质奇差,悟性更是一言难尽。不要说长生,就连延长百载寿命都遥不可及。时至今日,我已年过九旬,寿元无多。我一个穿越者混成这样也算是头一份了吧?我坚守了七十载的长生之心终于被现实磨灭。我不想再浪费光阴了。可就在我放弃的时候,我居然激活了超神修炼系统?想起刚来的时候,我毅然将儿女情长推至脑后,下定决心一心修行的过往种种,眼前不由一黑。这简直是没苦硬吃啊。这不?史诗级天赋神通‘破产版法天象地’随手就来了!...
宋家妇陆聆,最是贤良淑德,人人都以为她嫁进宋府过得幸福,谁想得到自己夫君竟然和表妹苟合,谋财害命。然而,一朝被气死,后脚鬼上身,陆聆盘算着要离开宋府,二嫁昭王。昭王,那可是克死了两任王妃的不详之人,周身常年萦绕着阴气,不要命的才敢嫁陆聆无妨,我就喜欢他周身的阴气,最对我胃口了...
三年前,陆氏集团的继承人陆应淮隐藏身份,回国念书,在校园里遇到了一见倾心的童意可,两人渡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谁知后来,身为童氏千金的童意可嫌弃陆应淮穷,抛弃了他三年后,陆应淮听说童意可要结婚的消息,立马回国,本以为他会对曾经抛弃他的童意可恨之入骨,没想到刚一见到童意可,就忍不住对她亲亲抱抱举高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