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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嘉茗照着他从叶怀睿那儿抄来的tips,只靠一把手电筒作为照明,开始寻找具体的埋尸地。
叶法医给他的数据,详细到距离各个标志物多少多少米,但事实上,只有殷嘉茗一个人的时候,他根本不方便,更不敢掏出尺子正大光明地量,只能靠测步距这种不甚精准的方法来估算距离。
好在殷少爷也有三十九年后的叶法医不存在的优势。
那就是,在他的这个时间点上,司徒英雄才埋下不足一个月,挖土的痕迹必定还很新。
殷嘉茗甚至不需要试探着一处一处地挖开,只要仔细观察地表情况,就能找到能够提示他正确定位的痕迹了。
如此又花了半个多小时,殷嘉茗终于在叶怀睿指点他的范围内找到了一片新挖掘过的泥土印子。
那还等什么?
殷嘉茗当即不再犹豫,挥起铲子挖了起来。
正是盛夏时节,金城多雨,泥土的粘性很强,碎石砂砾又多,挖起来相当费力。
好在殷嘉茗身强体健,这点儿活计还难不倒他。
不知是怕下雨把尸体冲出来,还是怕野犬之类的动物将埋尸的土层刨开,当初凶手在掩埋司徒英雄的尸体时,就埋得相当之深。
殷嘉茗挖得满头大汗,铲子边缘才终于在足有半米深的土层中触到了什么柔软的物体。
“我×!”
殷嘉茗低低叫了一声,用铲头顺着那柔软的物事扒拉了几下,露出了一片脏兮兮、黏糊糊的衣料。
同时,他闻到了一股熏人欲呕的恶臭。
——!!!
在这一瞬间,殷嘉茗忽然意识到,他脚下所站之处,埋的是一具掩藏了二十多天的,高度腐烂的尸体!
殷少爷以前住在脏兮兮的贫民区里,出门路过沟渠,一低头就能看到一只死耗子。
所以其实这种令人一闻就会产生生理性不快的,糟糕又恶心的腐臭味,他没少闻过,只是从来没有任何一次的冲击力,比得上一个实打实的,真真正正的人的尸体罢了!
明明是气温逼近三十度的盛夏之夜,殷嘉茗愣是在热风中打了个寒颤,后脖子上密密麻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但都到这一步了,还能怎么样呢?
殷嘉茗只能硬着头皮,用铲子一点一点挖开盖在尸体上的泥土。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每挖开一寸,他就觉得腐臭味似乎又浓烈了一分,醺得他只恨不能拿块布将自己的口鼻包裹起来。
——说好的“久入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呢!?
殷少爷读书虽不多,也是知道这句俗语的。
此时他倒真心希望自己闻着闻着就能适应这股恶臭了——可惜,并没有。
终于,一番努力之后,他挖开了厚厚的土层,将司徒英雄的整具尸体都暴露了出来。
就如叶怀睿提前告诉殷嘉茗的那般,司徒英雄的尸体被一张红白蓝三色的塑料篷布包裹住,看不见头脸身躯,只露出包裹在牛仔裤裤腿里的两条腿。
“唔——”
殷嘉茗打着电筒,朝那双挤在凉鞋里的腐败双足照了一眼,就觉得胸中一阵反胃,几乎就要把晚饭给吐出去了。
——妈呀,再也不敢小看阿睿了!
殷少爷在心中默默将自己脑补的,叶某人的秀气斯文的谦谦小书生的形象抹得干干净净——能对着这样一具腐尸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必定得是昂藏八尺的绝世猛男啊!!
殷嘉茗挺直腰杆,抬头望天,忍着扑面而来的阵阵恶臭,呼气、吸气,足足做了三秒心理建设。
然后他屏住呼吸,一把掀开了盖在尸体上的塑料篷布。
——我%#¥%%#!!
浓郁的恶臭扑面而来,篷布之下,是一张肿胀变形、多处腐败破溃,被虫蚁啃噬得千疮百孔,烂到根本看不出原本长相的脸。
别说殷嘉茗本来就不认识司徒英雄,只从报纸杂志上看过他的通缉照了,到了这等程度,哪怕换成是司徒英雄本人的鬼魂,怕是也认不出自己的肉身了。
殷嘉茗本能地移开了视线,无法直视那张高度腐败的脸。
但光把尸体挖出来还不够,殷嘉茗冒着巨大的风险干这件事、受这份罪的最终目标,是死者放在衬衣内侧口袋里的,那张不知写了什么东西的纸片。
殷嘉茗咬咬牙,伸手摸向了尸体的前胸——它原本穿的一件白T恤,已被泥水和尸水浸透,变成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粘腻而肮脏的灰棕红色,又被腐败的尸身挤得向外撑起,粒粒纽扣都快要崩开来了。
——×!
殷嘉茗内心极度崩溃。
——我为什么就没戴一双手套呢!?
是的,叶法医絮絮叨叨叮咛了他一个晚上,偏偏就忘了得提醒殷少爷这个挖坟新手,记得戴上口罩和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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