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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一万个秋(第2页)

哥哥还有一匹小马,赵琰见过,是爹爹送给哥哥的。

还有丶还有炭球,他跟炭球那麽那麽要好,但炭球是哥哥的狗狗——

是爹爹送给哥哥的狗。

赵琰越想越难过。

他知道爹爹忙,现在顾不上他。

当初爹爹和哥哥上京的时候,他还是个只会吐奶和撒尿的小娃娃。他们都说爹爹待他好,那时在路途中日日都将他带在身边,可丶可他都不记得了呀!

他不记得,就不能算数!

赵琰气愤地想。

爹爹现在对他和哥哥是一样的。可是丶可是哥哥比他早来三年,这样算,哥哥就和爹爹多好了三年!

赵琰酸溜溜的,悲伤地想到——

三年,那得好几千丶好几万个秋天了吧!

要是他能做哥哥就好了!

他眯缝着眼,悄悄盯着赵璟,想象着如果自己长得高高的,哥哥缩得小小的是什麽模样。

他也一定能做一个好哥哥的,给弟弟玩狗,教弟弟骑马,陪弟弟练字。

只要他能跟爹爹有好几万个秋天。

小二郎的心就和醋泡了一样,导致他一整日都噘着嘴,就连睡了一觉,都没把这事忘了。

但随着旭日初升,昨天的伤春悲秋淡去,倒是给小二郎平添了几分斗志。

他决定了——

他要去找爹爹讨个公道!

***

拿下同安後,郓州局势骤然改变。

乐安郡虽小,但倚靠鹫峰天险,易守难攻。而同安郡则是叛军占领时日最短丶根基最浅薄的一郡,百姓之心尚且还向着朝廷,除了郡守等官员被叛军杀害之外,府库中的存粮丶军械等物消耗不大。

此时,赵疆据有乐安丶同安,而叛军则占据奉安丶沈城。

奉安是郓州的州府所在,意义自然非凡。

而沈城则是叛军首领沈圭的老巢。

沈家本是当地一富户,祖上也曾出过大官,代代经营下来逐渐成了一地豪强,豢养奴仆私兵,有了气候。

郓州四郡本都以“安”字命名,因正当北地与中原内陆的门户之地,故而取个海晏河清,四方平安的吉意。

然而沈家坐大,渐渐地当地百姓只知沈家而不知朝廷,郡名也就变成了“沈城”。

这几日过去,沈圭那头显然也得到了消息,朝廷派来的军队轻取同安郡,奉安和沈城立刻加强了戒备,并准备依托奉安为前哨,与讨逆的军队呈对垒之势。

正如宋简洲所言,奇袭的招数只用一次也便够了。

这支军队,正需要一场真正的正面战斗。

“此地去往奉安,三日路程。从今日起,全军枕戈,食稞肉,饮稠浆。”

稞肉是一种军粮,有些像粗麦粉和肉馅混合在一起蒸出来的馒头。稠浆则是米汤,也有些会在其中加入酪浆,用以增强部属的体力。

这是大战前的夥食。

站在乐安郡临时辟出来的校场台子上,赵疆已将下面衆人的神色尽收眼底。

这些流民虽然大多数已经有了做个饱死鬼的觉悟,但仍免不了露出一丝惊惶。

只有先锋营如今各个摩拳擦掌,如狼似虎一般。

赵疆勾起唇角笑了笑。

这小校场忒小,是郡中一个谷场改的,他的士兵就挨挨挤挤地站在谷场中,他们中的许多人从没拿过刀枪,对战场的想象只在流传的话本和谣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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