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就更能说服人了。
起码能让人相信她确实是一个慷慨大方的,就算是突然之间被雇佣兵攻击,也能在击败对方后和对方一笑泯恩仇的小女孩。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无论怎么样,在和另一个人说话的时候,长相虽然重要,却不是重点。
重点是阿尔忒弥斯——这真的太像是一个假名了,但罗拉却莫名地知道对方一定是在说真话——会相信罗拉在战斗中胜利之后,能够对手下败将一笑泯恩仇。
因为显而易见的,阿尔忒弥斯就是这种人。
——为什么她会觉得这显而易见?为什么她能这么肯定地看出对方到底是什么人?
罗拉被自己搞糊涂了,她不记得自己到底是不是这种人,在见到阿尔忒弥斯的第一眼,她就在心中推演出了她的大致性格和她的目的,她顺着阿尔忒弥斯的行为动作,又通过几个小问题,不费吹灰之力地搞清楚了她的真实目的。
阿尔忒弥斯说她不会受惩罚。
要么就是她所效力的雇主只是花了一大笔钱,让一个实力强劲的佣兵做了个无聊的恶作剧;要么就是阿尔忒弥斯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正在达到。
阿尔忒弥斯的目的可能有哪些?
考虑到罗拉在这个世界初来乍到,只在近段时间做了些小小的违.法活动,她最有可能的目的就是前来试试罗拉的身手,搞清楚她在哥谭想做什么。
再加上阿尔忒弥斯说的第一句话,有人出钱抓捕罗拉——那么结果就很清楚了。
阿尔忒弥斯是来试探罗拉的。
如果罗拉不够强,她的任务就是抓住罗拉送给雇主;如果罗拉足够强,她的任务就是打探她的情况,再回到雇主那里复命。
不过阿尔忒弥斯怎么看也不像是能够不动声色地套出情报的人。
罗拉不知道其他人会怎么想,但是术业有专攻是真的,如果罗拉是一个老大,她绝对不会派给这个性感女战士任何需要动脑子的任务——阿尔忒弥斯当然不蠢,可她就不是那种弯来绕去的风格。
而且被罗拉抓到以后,阿尔忒弥斯一直都没有下狠手逃走。
所以……
她还要问几个问题才能得出真相。
“你的雇主想让我为她工作吗?别这么吃惊,阿尔。”
罗拉无视了阿尔忒弥斯“叫我阿尔忒弥斯”的低吼。
“你也没有掩饰过你的目的,而我刚好,勉强还算是个挺聪明的人。”
阿尔忒弥斯沉默了一下,干脆地点头同意了:“是的。你没有掩饰过行踪,要找到你并不难,我的老板觉得你能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他是恋童癖吗?喜欢小姑娘那种?我可能只有十四五岁。”罗拉说,“如果雇主是恋童癖我会忍不住杀掉他的。”
其实她已经杀了好几个了。
来哥谭这些日子也不是没有人来找她,可惜都是些小角色,在哥谭市排不上名号不说,还几乎全都是冲着罗拉的脸(或许还有身体)来的。
气人!全都是三十多四十岁的恶臭大叔!全都是恶心的恋童癖!
居然还有人敢遗憾地表示罗拉的年纪有点大了,竟然已经开始发育了,不过看在她那么漂亮,而且发育得不明显的份上,他们还是能接受的……
放屁!
她这哪是发育不良?她的身材可匀称了!而且胸大了以后重心不稳!不利于飞行!
罗拉喜欢大胸,但是只喜欢长在别的小姐姐身上的大胸。
长在自己身上就算了,那么大一块肉,怪难受的。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妄修扔了1个地雷!
谢谢敐敄扔了2个地雷!
谢谢指染红颜笑扔了2个手榴弹!
谢谢喵学冲击、不如归去扔了1个手榴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宋景宁,如果这是你希望的,那么我成全你就这样吧!如果这是他希望的。上一世,林墨宸因为宋景宁被人挖掉心脏,到死都在成全宋景宁。重来一世,宋景宁回到了他们订婚的第二天,伤害已经造成,但是一切还来得及。林墨宸,这一世,换我来爱你双男双洁文哈,不喜的勿喷,谢谢...
末世异能大佬穿越成杀猪女,原本想着杀猪吃肉快快乐乐一辈子也挺好。没想到,她摇身一变成了城里的千金小姐。刚过上两天爹疼妈爱娇生惯养的日子,就被极品二叔一家算计下乡当知青。她反手把二叔打成脑震荡,二婶丢去劳改,送堂哥堂姐手牵手一起去大西北,最后卷走了他们家的全部家当。当然,那个便宜未婚夫,也是不能放过的,身败名裂套餐走...
身为心理医生的谢羽,在看文时被结局活活气死。然后,他就穿到了这篇名为的双男主武侠文里。原书主角秦云碧是傲云剑派掌门的庶子,表面温文尔雅实则满腹心机,潜伏到辰龙教少教主杨慕华身边当卧底,最终带领正派成功搞垮辰龙教,走上人生巅峰。而最吸引谢羽的角色,却是心狠手辣的大反派杨慕华。杨慕华自幼在他亲爹的虐打下长大,人生目标就...
古装迷情时有清欢作者小苹罗衣完结番外 简介 时清欢生的容姿秀丽,待人温和,在荷庄县是出了名的美人。可惜,是个带女的寡妇。 有人觊觎她美色,三番两次上门想纳她为妾或收为通房,她一概不理,自食其力将女儿拉扯大。 某日外出,於竹舟上弯腰摘莲蓬时,猝不及防和对面小舟碰上。她抱歉言语到刚到嘴边,抬头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