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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提姆(第1页)

罗拉开心地捧着酒杯:“谢谢你,把账记在阿尔身上。”

“当然,年轻的女士。”燕尾服微笑着行了一礼。

阿尔忒弥斯没过几分钟就回来了,她带着罗拉走进了一个长廊,又推开了一扇门,罗拉还以为阿尔要带她去见那个“中间人”了,结果阿尔竟然将她带出了酒吧。

“人呢?”罗拉托着酒杯,“就出来了?”

“他已经见过你了,”阿尔忒弥斯提醒道,“那个调酒师。”

“但他也……”太年轻了吧!

“别随便猜测他的年龄,他是个魔法师。”阿尔忒弥斯说,“他很欣赏你。还有你的代号。”

“然后呢?”罗拉问,“我还需要做什么吗?他怎么联系我呢?”

“别高兴得太早,你才刚通过面试而已,还有一段考察期。过了考察期,他才会和你建立长期关系——你毕竟是纯新人。”阿尔忒弥斯露出一个有点不怀好意的笑容,“就像所有新人需要做的事情一样,亲爱的罗拉:贡献一场精彩绝伦的首秀吧。”

罗拉看着阿尔忒弥斯:“我揍你那两次不算精彩绝伦吗?”

“……不!算!”阿尔忒弥斯咬牙切齿。

罗拉撇了撇嘴,一口喝干了“卡门”。

她砸了咂嘴,表情微妙。

这杯子里透明的部分微微有点刺喉,那一袭红裙则是甜的。

罗拉必须要承认,她对蝙蝠侠已经失去了兴趣。

那家伙这段时间以来几乎每天都在和他没能破防的地下实验室死磕。

韦恩自从买下酒店以后也没什么动静,好像已经把它忘到了脑后,罗拉直觉认为布鲁斯不是传言中那种浑浑噩噩地胡乱花钱的人。

他胡乱花钱、一掷千金的范儿还是有的,但罗拉不认为他买东西的时候脑子不够清醒。

那天的歌剧结束以后,她和布鲁斯·韦恩的关系就变得亲近起来了,布鲁斯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且他很能拿捏同罗拉这个年纪的小女孩相处的尺寸。

罗拉也挺喜欢他的。

你没法不喜欢一个老是想送你珠宝首饰的人,尤其是他的理由总是那么温柔妥帖,明明是他在送你昂贵的礼物,却总是表现得好像你不收下他的东西,反倒是会伤了他的心似的。

——如果他不在珠宝首饰里放追踪器就更好了。

他只放了一次,之后就没有放了,但罗拉还是忍痛拒绝了所有来自布鲁斯的礼物。

她要拒绝布鲁斯的礼物连理由都不用想的,年龄和性别就是最大的理由……不过罗拉倒是很清楚布鲁斯根本没把她当同辈人看,送礼物也纯粹是,怎么说呢,花花公子派头作祟?

——他习惯了送女人礼物。

罗拉觉得布鲁斯·韦恩这个人很有趣。

他奇怪的控制欲是一方面,他和名声不相符合的实际表现是另一方面,最让罗拉觉得有趣的,是布鲁斯一直在劝她离开哥谭。

“这座城市不合适你。”他总是这么和罗拉说,温柔而又忧心忡忡,“你适合大都会,或者中心城,或者纽约。”

——好像他早就对哥谭这座城市的朽烂已经举手投降了一样。

——但这不合理。

——他在哥谭市投入的财富和精力,好吧,也许没有太多精力,但光是他所投入的财富就已经是一笔庞大到足够养活好几个非洲小国的数字了。

罗拉不相信布鲁斯不知道他已经为哥谭花了那么多钱。

虽然好像大众都没有考虑到这些,没有哥谭人发觉哥谭王子暗地里为他们做的事情(顺便一提罗拉觉得‘哥谭王子’这个称呼很蠢,好在媒体也不常这么称呼布鲁斯),但罗拉是很擅长在一大堆错误的资料和混乱的消息中得出正确结论的。

布鲁斯·韦恩的矛盾性引起了她的兴趣。

或者换一种形容,布鲁斯·韦恩的矛盾性打动了她。

……不,这个说法也显得太暧昧了。

布鲁斯·韦恩的矛盾性让她觉得真实——对!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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