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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序舀一勺药,顾明野便张嘴喝一勺,苦涩的药滑入喉间,巴掌大的小碗迅速见底,勺子碰上瓷碗的声音传来,在安静的室内尤为清晰。
顾明野没有等到下一勺药,却被一颗送进口中的碎冰糖甜软了舌尖。
指尖触及苍白的唇,文序下意识按了一下,眼前看似冷硬的男人,唇意外的软。
他收回手,捻了捻指腹,将空碗放到一边,“明天再歇一日就该启程了,我刚才上街给你买了点东西,你的身体还未大好,到了军营里也要按时吃药。”
半倚在床上的男人不敢反驳,碎冰糖在齿间滑了一圈,含糊应道:“嗯。”
“我问了一下,辽风府离军营还是远了些,去军营看你也不方便,所以打算到离军营不远处的伏峰县里,随便找个村子暂住。”
真正的边城是在辽风府管辖下的伏峰县那边,那里被城墙围住,一墙之隔就是关外的草原。
之前文序就已经和顾明野商量过,对方在军营里肯定不方便带着墩墩一个小孩,身边又没个伺候的下人,所以文序打算带着墩墩在县城里,等顾明野可以回封地的时候,再一起回去。
如今和对方一路来到辽风府,将近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他观察这个书中着墨不多的枭王了。
对方并非想象中年长许多的大叔,即使无父无母长大,军中拼杀多年,也没有古代多数男人的那种刚愎自用的独断与傲气。
但是他这个夫君身体是真的弱,不是发热就是咳嗽,路上虽然颠簸,但是文序自己还能睡个囫囵觉,顾明野却没有完完整整睡过一次,每次都是眯一会又醒,反反复复地睡不好。
惹得文序好几次半夜不睡也要守着他,生怕他真的没气了,到时候自己直接披麻戴孝带着对方的尸身回封地闭门守寡。
顾明野顿了顿,舌尖泛起一点苦涩:“不必,你们留在辽风府就行,之前你不是想做点小生意吗?府城这边治安不错,你带着墩墩和青石住在这边会安全些。”
文序固执道:“可是住在辽风府,去一趟军营就得花上三天时间,我这个大人受得了,那墩墩呢?你不是说他年初时才过三岁生辰吗?”
顾明野很想说这将近三个月的路途走过来,墩墩除了呆在车里无聊,也没什么不适。
文序继续说服他:“辽风府虽然大,但是来往的人也多,我做生意还得带着墩墩,人多眼杂出事怎么办?”
这个假设让顾明野心中寒意渐起,不由得认真考虑起来。
文序继续道:“还是住县里或者村里好,人口简单,芝麻大的一点事都瞒不住,去看你也近,做生意也安心,村民们都是祖祖辈辈在土里刨食的人,性子也淳朴些。”
其实也不好,只顾一亩三分地的人大多见识短浅,他一个外来夫郎带着两个孩子,上无公婆亲戚,旁无夫君在侧,总容易惹人非议。
文序内里是个现代灵魂,他可以为了能稳当生活去学着习惯这个世界,那些闲话也不至于对他造成什么影响。
看着男人沉默不语,文序想了想,伸手去握那双放在被子上大手。
这段时间顾明野身体不适,都是文序亲手照顾,他早已见过对方种种狼狈的模样,此时手被突然握住,顾明野倒没有一开始的惊讶。
他听到青年轻声说了一句:“顾明野,我不知道你对我们成亲这件事有何感想,但是从我跟你拜了天地那天起,你就是我文序的夫君,想认真跟你过一辈子的那种。”
顾明野随着皇上征战三年,推翻前朝,在封王后又与外族打了两年的仗,还没享受多久的荣誉,就随着盛天帝的冷落而跌入泥潭。
都说天家无情,当初情同手足的皇上都能转身就对这位开国时立下彪炳战功的一字并肩王肆意为难针对,文序摸不清顾明野对于这段赐婚的想法。
尤其原身的爹文丞相,还是新帝登基后一手扶持上去的,如今还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太子成为正妃,文家早就被打上了盛天帝的烙印。
说心里不忐忑是不可能的,在这个时代,即使哥儿也是男人,他还是要如同女子一般守着一些规矩才能安稳活下去。
别的不说,单说对御赐婚事提出和离他就做不到。
换个身份生活?在人口低下,女子都能算半个劳动力的民间,户籍文书去哪里办?
对于一个陌生人,谁敢不问来历,不求回报,自己担着风险就替他做保,让他在本地落户?
更何况他还要防着盛天帝的幺蛾子,毕竟当初太子妃规制的婚服可是男款,而他却穿上了女子婚服,随着盛天帝的眼中钉离开了上京城,保不齐已经被记在小本本上了。
原本他还想着,要是枭王真的跟皇上一样是个老大叔,或者对方真的是个封建固执的男人,他在送对方到边城后,直接带着青石回枭王的封地生活。
等这位书中比原身还要炮灰的王爷死了,顶着一个王夫的身份,除了不能再找别人,未必不能安稳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直到他在十里离亭见到了顾明野,这个每一处都长在他心尖上的男人,文序见色起意了。
当初他一路从上京城追到十里离亭,硬拉着对方也要在郊外拜天地,一是想坐实了这桩婚约,免得皇上那边不认账,二是怕顾明野不认账。
更何况一路上对方并没有排斥他的靠近,所以对这场赐婚,文序心中有了点期待。
或许,对方也愿意跟他过一辈子呢?他是放弃了太子妃名头的炮灰,顾明野是被皇上厌弃的炮灰,两个人一起过日子,总好过一个人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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