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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之简直就是要疯。
没有得过这种病的人不知道。
这种病真能让人生不如死,每一秒都活得极其的痛苦,又痒又疼又钻心。
你不抓不行,抓也不行,皮肤到处烂到流黄水……血水……
衣服上到处都是结的硬壳子。
身上散着臭气。
何况张凤之这是混合的脏病,严重程度何止加倍。
只是这种病,一般情况不住院治疗。
吊水打针吃药,回家。
张凤之本来只有私处会长肿胞,流黄水,痒不断。
皮肤病,都是不能抓的,越抓越麻烦。
张凤之克制力是远大于楚娇娇,不至于痒到嘤嘤嘤,他基本上能保证自己克制着不去碰那些地方。
但哪怕他再怎么克制,梦中也是无法克制的自己抓。
最重要的是他其实生活自理能力没那么强,养尊处优惯的人,真让他偶然接任务,那吃得住的,短时间内,他是不在意的,可是长时间他粗茶淡饭自己洗衣服收拾屋子,他是不行的。
居民区没有食堂,也幸好这是七九年,大小饭店还挺多的,只要有钱倒也不愁,但那种生活品质,对于张凤之来说就是一种痛苦的折磨。
再加上隔三岔五去医院,医生那种嫌弃的检查,不断的用棉花擦拭着一切,对张凤之的自尊心也是一种打击。
楚娇娇跑了,没有人照顾他了。
张家家里也回不去了。
张凤之无路可走。
混合型的x病很难治,哪怕是到了现代,都有久治不愈,容易复,何况现在。
张凤之预感到自己终身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以前离开部队,还想着有机会离开这个城市,再重新出,开始新生活。
但现在,好像没有希望了。
整天就是全身克制不住的痒,只有喝醉了才会好一些,但睡着了会乱抓,醒来会更痛。
活一天,就受一天罪。
家里的人都恨他,小妹妹都恨不能拿刀杀了他。
张凤之以前酗酒,还有一点克制力和分寸,现在全没了。
每天醒了,去门口的喜洋洋茶水摊子上买点主食,馒头包子面条啥的,够吃一天的就行,然后去卤肉店买点肉食,打点酒,回去就醉上一天。
可是现在吃什么东西都不够味儿了,好像食物里缺少一种让他兴奋和觉得舒服的东西。
一种能安抚他神经的东西。
感觉总是不够,就需要喝更多的酒。
实在受不了了就去医院吊水。
受得了,就在家里烂着。
有时候他出去,就能听到阿婆们说他的八卦:“本来好好的一个男人,娶了一个丧门星,结果变成这样,所以娶妻要娶贤啊,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懂,总是满嘴的爱情,真是个笑话!”
张凤之有时候就在想,如果没娶楚娇娇,自己会变成这样吗?
应该不会。
娶了楚今夏的话,他的人生是如此快意,春风得意,哪里还会得这种病。
顾柏青再怎么能干,怎么能和楚今夏的能力相比。
这是他生平见过的,第一个能力远强过男人的女人。
甚至在同年纪段,她是无敌的话存在。
他要娶了楚今夏,就不可能再开那种开玩笑的饭店,有楚今夏这样的才能开饭店这种下九流的勾当,简直是浪费了她的才华。
他会让楚今夏听从他的指令,给部队捐钱捐物,拍一些有着爱国意义的片子,做他的刀,做他的剑,为了他的未来披荆斩棘。
那时候的他怎么可能局限于一个小小的团长,他可能越他的父亲……军长,司令员,都不是不敢想一想的。
张凤之越想越开心,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娶了楚今夏了。
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他一定会放弃一切全力争取娶到楚今夏的。
那就不是一个女人,是移动的金山,是财神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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