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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衍不傻,她摇摇头说道:“孩子还小,谁家这么小的孩子就定亲的,现在可不是当初在边疆的时候了,你这毛病得改改了。”
“唉,真可惜,你这女儿长大了,绝对是个什么风的人物。”那人惋惜的看着长歌说道。
旁边有人敲了一下她的脑袋说道:“让你多读点书,就是不听,话都说不明白,那叫绝代风华。”
长歌看着她们,心里有些想笑,这些女汉子们,谁也甭说谁,都是武将家里出来的,都不爱读书,但都是练武的好苗子,包括陆衍也一样。
这时又有人过来看长歌,被长歌的几个姑母们带着,其中三姑母陆行是陆衍的亲妹妹,其他的都是庶女。
(母亲的姐妹称姑母,兄弟称叔伯。父亲的姐妹称姨娘,兄弟称舅舅。勿喷!我也知道不合适,可这是女尊,有亲疏远近,把妈当成爹就行了)
陆行打头进来,看到长歌,立马笑了起来,“咱们的小不点今天真好看,来,这是三姑母给的礼物。”说着把一块玉佩递到了长歌的面前。
长歌伸出小手,把玉佩抓到了手中。这玉佩的质地细腻,触感温润,肯定不是凡品。
“哎呦,你这么喜欢啊!”陆行笑的合不拢嘴。
其他看长歌的人,也不白看,都有礼物,被青风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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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粗略算了一下,一个满月宴,她的小金库可是丰厚了不少。
长歌不哭不闹,让这帮女汉子都觉得新奇,连连夸赞,不愧是武将家的女郎,就是这么有胆量。
直到长歌打了哈欠,陆衍才依依不舍的把女儿给了奶爹,让他抱回后宅。
青风也把今天收到的礼物清单整理好了,连同礼物一起交给了沈清欢的贴身小厮春桃。
这些将来都是要还回去的,礼尚往来嘛。
长歌并没有让自己表现的多么逆天,自然成长就好。也没有让自己表现的多么聪明,树大招风。
她现在就是个小屁孩,还是低调点的好。
一岁会走,两岁会说话,并没有什么不同。
一周岁过后,长歌才有了自己的名字:陆瑾。据说是她奶奶差点薅秃了头才想出来的名字。
直到长歌过了三岁的生日,沈清欢开始教她识字时,长歌才开始展露自己的天赋:过目不忘,过耳成诵。
沈清欢第一次教她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吩咐身边的小厮:“世女下衙后,请她过来,就说本君有要事相商。”
陆衍现在是东城兵马司指挥使,管理东城治安,正六品,别看官职不大,却是皇帝的心腹。
沈清欢吩咐完小厮,就让所有的人都出去了,小书房里只剩下了父女二人。
沈清欢把长歌抱到了软榻上,说道:“瑾儿,你再给爹背一遍三字经。”
长歌看着沈清欢,一字一句的背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长歌背的一个字都没错,沈清欢激动的帕子都拧成麻花了,他的女儿是天才,就是生在文臣家里,那都得重点培养,何况是武将之家。
沈清欢稳了稳心神,开始增加难度,可长歌依旧一字不错的重复了出来。
就在父女俩一个教一个背的时候,陆衍回府了,听了小厮的传话,换了常服,便去了沈清欢的清辉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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