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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热的气息喷涂在狗狗的胸膛上,汪白感觉自己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茫然地看向身上的狼末,就,就算狼哥对他很亲近,但这未免也太热情了。
热情到他都有些招架不住。
别闹了别闹了,他还想睡个午觉呢。
这么闹哪还能睡得着?
狼末察觉到了小狗的抗拒,理智终究占了上风,恋恋不舍地从小狗的身上下来,趴在小狗的身边,遮住了有所变化的下半身。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但下意识地不想让小狗看见,怕吓着他。
只能紧紧地贴着小狗的皮毛,以缓解自己的渴望。
目光始终落在小狗身上,不愿一时一刻地离开。
汪白始终没能察觉到狼末的异常,只当狼哥和他闹着玩,他蹭蹭狼末的脸颊,该睡觉了,午安,狼哥。
狼末苦恼地将脑袋搁在小腿上,这一觉怕是睡不着了。
也许是因为小河边的秋风太过撩狗,又或者是河边的空气着实清爽,汪白一觉舒舒服服地睡到了傍晚时分。
天边的火烧云烧尽了夕阳的余晖,留下大片大片耀眼的橘色,河水潺潺流动,粼粼波光在水面上跳跃,若是伸爪去抓,说不定会抓住几只发光的小精灵。
汪白来到河边,低头喝了点水,默默回忆着从栖息地到这里的路线。
水源是生命的起点,只要记得河流的位置,他们就不至于饿死。
他悠闲地哼哼着不成调的曲子,现在的生活和之前相比简直天差地别,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希望一直在大兴安岭生活下去,不必再回到极地,去过那艰苦的生活。
只是狼末和狼越肯定不愿意。
再美好的地方也比不上自己的家园,极地才是北极狼的归宿。
萨摩耶叹了口气,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能得到片刻的愉悦就已经值得庆贺了,他不应该奢望更多。
狼末来到汪白身边,他喜欢听小狗唱歌,但不知道为什么小狗又不唱了,就连心情都似乎低落不少。
他俯身将耳朵贴在小狗的腹部,想听听小狗是不是饿了。
肚子上突然冒出来一颗狼脑袋,让汪白吓了一跳,等他看清后不解发声:“狼末?”
狼末转头,发现这样不太方便和小狗交流,只好遗憾地将脑袋抽回去,坐直身体:“饿了?我去给你找吃的。”
汪白摇摇头,中午那餐吃得很饱,他现在不是很饿,也不太想动,犯懒。
就这样互相依偎着欣赏大兴安岭的落日,似乎也很不错。
话说回来,这里的落日和极地的落日有很大的区别,不知道狼哥喜欢哪个。
他想问,准备涂鸦的爪子欲画又止,万一狼哥说更喜欢极地的落日怎么办,他这不是纯纯挑起人家的思乡之情吗?
嘶,还好没画。
汪白庆幸于自己的高情商,他舔了舔狼末的脸颊,虽然狼哥大概无法理解他此刻的内心所想,但他想告诉狼哥的是,无论是大兴安岭的日落,还是极地的日落,他都会陪着狼哥一起欣赏。
晚餐依旧是鱼虾和贝壳,离小河这么近,当然要就近取材了。
不过这些海鲜不能多吃,鱼虾中的寄生虫较多,没有经过高温处理天天吃的话,很容易遭受寄生虫感染。
哎呀,差点忘了,他们还要给小狐狸准备吃的!
他们可真是不合格的家长,出来旅游不带小狐狸也就罢了,还忘了给小狐狸准备食物!
汪白赶紧环顾四周,看看有什么能带回去的没有。
营地里虽然有野猪肉当做存粮,但是小狐狸未必敢吃狼哥的存粮,她可能宁可饿着肚子,也不敢触怒狼末,很有作为拖油瓶的自觉。
怪他,只顾着睡觉了,忘了小狐狸还留守在营地,苦苦地等待他们回去。
狼末安抚地舔舐着焦急的汪白,这座森林太过富饶,捕猎对于北极狼而言简直手到擒来。
他很快锁定了一个目标,朝着它飞奔而去。
而后羽毛散落,狼末叼着一只雉鸡凯旋,整个捕猎的过程不超过十秒钟,几乎是眨眼的工夫就将这头野鸡抓到了手。
借着落日的余晖,汪白看清了狼末的猎物。
那是一只环颈雉鸡,脖子上有一条白色颈环,像是戴上了一条项链,因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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