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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砍死她的时候,她的眼睛凸得像一条鱼。”
血色的火焰噼啪跳跃,投下晦暗不定的暗影,将赤红色的大地映出膏脂一般凝肥的色泽,油润润的,仿佛一片蠕动的舌面,周遭嶙峋锋利的漆黑色山崖,便如交错纵横的犬齿,向翻腾着雷电的雾紫色天空突刺。
“你们杀过鱼吧。大的,小的,肥的,瘦的,新鲜的,不新鲜的,我小时候天天杀鱼。”坐在火堆边的男人说,他低下头,抠着自己凹凸不平的指甲,“我爸就是卖鱼佬,我四岁那年我妈就跑了,那女的掏空我家,头也不回地跑了!我在早市帮我爸杀鱼,拿着比我手臂还长的刀,有一次没拿稳,刀把我脚扎了个大窟窿,我爸说去不起医院,叫我忍着,他去码头下面抠了块泥巴,再往上面吐口唾沫,往我脚上一糊,嘿!”
他抬起头,乱糟糟的头发半长不短地遮着眼睛,隐约透出一双瞳仁小,眼白多的三角眼。
“我家里穷,我爸给我娶媳妇儿的钱,都是这么一条条地攒下来的!”他的语气一下变得狠毒,快意,“臭婊子,我当狗舔了她那么久,她说分手就分手?好,分手可以!鱼过了我家要剐层鳞,她过了我的手,不脱层皮说得过去?老子从来没后悔过!”
一口唾沫呸在色泽诡异的火堆里,他笑了一声:“我死了不算啥,那么个白鱼样的活女子陪我一块儿死,不亏!要是能投胎转世,她肯定还是我媳妇儿!”
他说完自己的往事,旁边的男人便嗤笑了一声,颇有点看不上的意思:“钱志强啊,搞死个女的算什么能耐,看把你给得瑟的,跟捡钱了一样。”
钱志强嘴皮子一翻,想反骂,但又想起了什么,忌惮地缩了回去,只在嘴里嚼话。
“那说说你呗,李哥,大家伙儿都说了一圈了!”旁边的人起哄道,“身手那么好,以前不是军队上的吧?”
被称作“李哥”,李绩显然有点小得意,他摆了摆手,故作谦虚道:“军队?说真的,我们混雇佣兵的,还真看不上军队那点钱。什么走私军火,卖粉卖人,钱比湄公河里的水还来得猛!不过嘛,战场上的枪子儿不长眼睛,哎,好汉不提当年勇,不说了。”
除了钱志强和另一个人不吭气,周围的四个人赶紧吹捧起来,将李绩捧得天上有,地下无,一口一个“李哥”喊得亲热,“兄弟们全靠你了”之类的话,更是层出不穷地往外喷涌。
李绩受用了一阵,忽然想起有个人自始至终还没说过话,于是笑呵呵地一挑下巴:“哎!那边的大明星,怎么不说话?瞧不起我们这些俗人是吧?”
他这么一说,余下几个人的眼神也都汇聚在了对方身上,被称作“大明星”的男人拨弄着火堆,察觉到周围的氛围发生了变化,心不在焉地抬头一望,笑了起来。
“刚刚在想事情,到我了吗?”
这张脸一抬起来,周遭诡谲血腥的环境似乎都为之一亮。
有人美在其神,有人美在其形,只有万中无一的幸运儿,既得基因之神的眷顾,又得老天的看护,才能美得神形兼具,令人难以形容他的妙处在哪里。
他的嘴唇虽然红润,却有些过于丰满;他的眉毛尽管浓黑,眉尾却锋利上挑;他的眼睛虽美,眼窝却太幽邃,似乎藏着许多不由言说的秘密。
这是一张能被人挑出许多小毛病的脸,但当他抬起头的那一刻,沉静而温柔的光彩盈满面颊,立刻便使人联想到庙堂上的白玉观音。
他的声音同样有些沙哑,可是兼具一股别样的魔力。
有的人嗓子清脆洪亮,只在初听时惊艳,听多了,听久了,难免使听众觉得一刮一刮地刺着耳朵,可他的声音是能叫人长久沉浸下去的。当他诚恳地酝酿措辞,亲切又威严地皱着眉头,人们便会觉得,从这张嘴里说出的一切话都可靠可信,他说的一切言论,都是为了听话的人好。
盛玉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眼中的神采稍微黯淡:“其实我的故事没什么好说的,俗套得很,就不让大家……”
“哎!”李绩急忙说,“堂堂大明星,是怎么跟着我们这些人渣落到地狱里的,试问有谁不好奇原因?不说是吧,不说就不给你李哥面子了啊。”
他说的是真的。
这里的人有遭枪毙的,有被仇家捅心窝子的,也有出车祸的,得心脏病的……全都在现世死得不能再死,一睁眼的时候,却不约而同地落到了这个诡异的地方,开启了第二次生命。
可惜,这不是额外的恩赐,而是更可怕的,噩梦般的惩罚。
他们称呼这里为“地狱”,也是恰如其分的比喻,因为这里真的存在恶魔。
为了在这个恐怖至极的地方求生,哪怕是生前呼风唤雨,能够随意掌控他人生死的恶人们,此时也不得不联合起来,听从更恶之人的命令,抱团求生。
地狱里没有白天黑夜,只能靠人体的生物钟感受时间的流逝。大约在三天前,李绩的小队发现了落单的盛玉年。
一开始,他们只是为了这个男人的容貌赞叹,后来还是队里的王小实一眼认出了他,喊出了他的名字。
“我靠,这不是盛玉年吗?!”他激动起来,指手画脚地比划着,“演《寒岛来信》和《喜团圆》的那个盛玉年啊!咋也被打进十八层地狱了,这么罪孽深重的吗?服了,不会是搞大哪个粉丝的肚子,逼得人家自杀了吧?”
他扯着嗓子,喊得唾沫横飞,然后就被李绩一个耳光抽翻在地,半透明的脸都被打肿了,灰溜溜地缩进队伍里,不敢再吭气了。
对于这番冒犯意味十足,甚至带着侮辱性的问题,盛玉年只是黯然地蹙了下眉心,便展开笑颜,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道:“是,我是盛玉年,初来乍到,还不是很熟悉环境。大家是怎么到这儿的?”
李绩看了他半天,依稀也认出了那张大荧幕上风头无两的脸,稀罕地“哟嚯”了一声。
虽说下到地狱的人没有无辜的,但他这种态度,这种风度,实在是罕见。李绩以前遇到的人类同胞,要么一副趾高气昂,死了也不冤的拽样,要么就是圆滑得过了头,一看可以依附的小队,赶紧扑过来抱大腿的贱样。
他思索两秒钟,拄着手里的骨质尖刀,把头一偏:“相逢即是有缘,要不要跟我们一块儿?”
大概是出于一种收集战利品的心态,他将盛玉年吸纳进了自己的队伍。一个大明星,无论下到地狱还是上到天堂,这样的人都是有价值的,他做多了贩人的生意,知道什么货色才最珍稀。
接下来的几天,情况大大超出了李绩的预料。
都说男人多的地方是非多,一群渣滓烂人扎堆的鬼地方,更是摩擦不断,口气上来了,恨不得把对方往死里捅。但盛玉年来了之后,仅是观察了一个小时,他就迅速挤占了队伍里最空缺的生态位。
他成了队员之间的缓冲剂。
如果“会说话”是一门艺术,那盛玉年无疑将这门艺术修炼得登峰造极,无人再能出其右。何况他不仅会说话,他还会夸人。
在地狱里,他们也需要捕杀小型恶魔,靠它们的皮毛血肉为生。因为他们脚下的这片血红土地在一刻不停地汲取着他们的灵魂,不补充能量,他们就会慢慢消散、干涸,直到被当成一摊有知觉的肉汤,活活地被大地喝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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