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蓝月叼着毛绒的大兔子回到部落的时候明显觉得族人的状态不太对劲。
各个眼冒绿光,像是饿了十天半个月的饿狼。但是亢奋的状态又像是吃饱喝足后的满足。
她一走进来所有狼都注视着她,尤其是族中半大的狼小子跃跃欲试想往自己这里扑,然后被他们的阿父咬住后腿退回去。
难道是她的小兔子出了什么意外?
蓝月焦急,正巧这时候小灰窜了出来,看见蓝月的瞬间眼睛一亮,“王后!”
蓝月神情严肃,朝着他点点头,“灰,看见花棠了吗?”
小灰更加激动了,他现在恨不得能跟狗一样摇尾巴,“花棠!花棠她可太厉害了!”
蓝月:“嗯?”
部落还有第二只叫花棠的小兔子吗?
听见花棠的名字,被蓝月抓住以为自己小命即将要玩完的涂涂竖起耳朵。
谁?花棠?!
一狼一兔脸上的表情如出一辙,都是迷茫中带着震惊,震惊中还有那么一点点小欣慰。
小灰已经单独宣布和花棠是兽世最好的好朋友了!
他就喜欢和强大的兽人做朋友!
“你等等,你说的强大兽人是指花棠?”
小灰看着被狼王后拎着耳朵的大兔子,舔舔嘴巴,“这是带回来的食物?”
涂涂:“你在想屁吃!”
蓝月解释:“她是花棠的姐姐,带回来给花棠做个伴。”
涂涂:该不会是跟花棠一起去肚子里作伴吧?
事实上,涂涂完全低估了花棠现在在狼族部落的地位。
所以当她看见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蹲在狼王烈的头顶啃胡萝卜,顺便指挥他烤肉的时候,她觉得这一定是她死前的幻想!
小灰目露崇拜之色:“她好厉害哦,一只小兔兔竟然伤害了三只狼!”
腿瘸的涵雅、掉了一嘴牙的远山,还有伤心的狼王。
蓝月和涂涂坐在一起消化从小灰口中得知的消息。
远山喜欢涵雅,涵雅喜欢烈,但是涵雅又是烈的父亲的伴侣并且有一个孩子。而烈却不是他父亲的亲生孩子,为了照顾父亲的唯一血脉,烈将涵雅母子带回了族群,但是涵雅的目标是成为狼后。
乱,实在是太乱了!
花棠蹲坐在烈的头顶,闻着烤肉的香味深深吸了一口气,不会有幼崽能够抵制住肉肉的诱惑!
“你们没有调料吗?应该再撒点孜然。”
新鲜的野牛肉,肯定贼香!
烈专注烤肉,时不时还要扶一把头上不安分的小幼崽,“花,你刚才答应要传授我追妻宝典的。”
“怎么追,要放猎物吗?月跑出去多远我才能开始追?”
好忧愁哦,月的耐力和度都比不上自己,硬追的话很快就追上了,这样的话月的体验感是不是不太好?
花棠不解,放猎物干嘛呀?
系统从自己的数据库中翻看了大量的文献后告诉花棠:【远古社会,雄性为了求偶都会捕捉大量的猎物送给雌性。这就跟你们人类社会送花是一个意思。】
花棠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意思,那真的需要送猎物。
“那我们下午出去捕猎吧。送漂亮点的猎物,比较能讨雌性欢心。”
隔壁住户的叔叔会在女朋友生日那天送毛绒绒的小猫咪。
他们待会也去抓一只可爱猫猫!
烈若有所思,好像三十里外搬来了野熊族,抓只熊崽子回来,月肯定喜欢啃熊掌!
鸡同鸭讲的一兔一狼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涂涂:“我可以打包票,他们说的肯定不是一件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番茄第一奇文。你看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会觉得是七女主,可看到最后一章才突然明白其实只有一女主,七个女主其实是女二。说他是修仙文,他却在谈恋爱。你说他在谈恋爱,他却在和人斗智。你说他在斗智,最后发现原来他在查案。人,仙,妖,魔,鬼。。。。样样齐全。讲的是明月镇一个名叫许无忧的少年在流浪过程中拜张元清为师,从捉鬼开始到上应...
杀了她,她知道的东西太多了这声音冷酷无情,带着无尽的杀意。可,可她非常的忠心,不会背叛我们的。杀了她好。砰!...
小说简介本书名称综英美专业神偷,在线接单本书作者种子野本书文案塔莎,性别女。正在绝赞逃脱蝙蝠家族的追杀中。没办法,作为一名神偷。韦恩庄园的存在对她来说,不亚于遇到亮晶晶的龙。于是听完被抓到塔莎解释的众人纷纷痛苦面具。怪不得他们的安全屋越升级越容易被塔莎光顾。而蝙蝠老爷难以理解所以,这就是你闯入蝙蝠洞的原因?塔...
...
...
结婚两年,婆婆一直嫌弃苏贝农村人的身份。当着亲戚朋友的面对她极尽刁难,讥讽她不择手段攀权附贵,明里暗里嫌弃她是只不会下蛋的鸡。苏贝有口难言,婆婆刁难,丈夫短小快,自己欲求不满。为了保住婚姻,保住现在的一切,黑化的苏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