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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下午,雪终于停了,林麦憋疯了,不停在手机上搜着什么,突然看到附近有加新开的酒吧,她没去过,很想去,问大家,“有家酒吧,今晚试营业,要不要去?”
“远吗?”张欢说,“太远就不去了啊,这么大雪,肯定堵车,我不想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
“不远,”林麦把地址发群里,“学校后门的那条街,几百米。”
于乐乐从床上坐起,抱着玩偶说:“我要去。”
玩这种事很容易引起共鸣,苏橙是最后一个表态的,“要不你们去吧。”
“哎呀,大家都去你就一起去呗。”于乐乐游说,“你自己一个人在寝室,我们也不放心呐。”
林麦和张欢也加入游说中,最后苏橙妥协,“好,一起去。”
……
刚入夜,酒吧里已经坐满了人,大家边喝酒边扭动着,于乐乐问侍者,今晚有什么活动吗?
侍者说:“有乐队演唱。”
于乐乐眼睛亮起,扯着嗓子对苏橙她们说:“今晚有乐队表演,咱们可以一饱眼福了。”
嘈杂的氛围最容易释放情绪,林麦不停摇头,张欢走到舞池中央去扭。苏橙和高畅边喝边欣赏。
说起来,这还是苏橙第一次来酒吧,她规矩了十八年,第一次这么恣意。
八点半,千呼万唤中乐队终于登场,苏橙要是知道会看到那幕,大概今晚就不会出现了。
先是鼓手走上台,然后是吉他手,随后大家一一走上台,台上的灯光一下子暗了下来。
隐约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他边走边唱,从后方走到前方。
下一秒,四周燃爆,都是欢呼声。
苏橙站在最后面,蹙眉看着,太吵,她双手捂上耳朵,但不管用,声音还是冲了进来,太阳穴一剜一剜的疼,她想离开了。
抬高下巴看了看,林麦她们都在前面,她拿出手机在群里发了信息。
橙橙:[我先出去等你们。]
信息刚发完,忽地,台上又响起一道声音,同刚才的歌声不同,这个人的声音她很熟悉。
苏橙握着手机缓缓抬起头,同时,台上的灯光亮起,映出那人的脸,细碎的短发,清隽的五官,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清冽的侧颜线条。
是周宇琛。
他穿着黑色紧身衣,手里拿着话筒,下巴抬高,激情演唱,灯光照过来时,身上的黑色紧身衣溢出耀眼的光泽。
边唱边扭舞动,他的舞步和他的歌声一样让人震撼。
台上那个周宇琛,是苏橙从来没有见过的,肆意张扬,风流不羁,更像是云端的星辰。
无人能触碰。
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耳朵好像失灵了一样,周围的声音都听不到了,只能听到他的歌声。
激昂,澎湃,热血。
唱到高音部分时,台下的尖叫声更大了,都是女孩子在尖叫。
“啊——”
“太帅了——”
“我命没了——”
“啊,我爱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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