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 沦为(第1页)

“大荒是弱者的禁区,大荒是强者的乐土。”夏辰在心里把这句话念叨了好几遍。

“夏辰,可以动身了。”一个独眼汉子不耐烦道。

夏辰从一座孤坟前站起身,拍拍膝盖上的泥土。坟里埋着他唯一的亲人——驼背老爸的几件破衣烂裳。

十六年前一个驼背男人来到流民镇,这个驼背男人带来了两样东西,一是打铁的手艺,二是襁褓里的夏辰。

驼背男人在流民镇生活了十四年,打了十四年铁,也把夏辰拉扯到十四岁。夏辰记得,就是前年的春天,驼背进了大荒就再也没有回来。

也是这个独眼汉子告诉他,他的驼背老爸去大荒采药,被妖兽吃了。

流民镇数百户人家,几乎每户人家都有凡人是这种死法,夏辰当然相信。

二年后的今天,还是这个独眼龙通知他,“夏辰,今年该你进大荒采药了。”

夏辰离开土坟,心里默默念叨着驼背老爸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大荒是弱者的禁区,大荒是强者的乐土。”

一支二十余人的队伍蜿蜒向大山里进,独眼龙显然是这支队伍的头,他一直在前面带路。

夏辰夹杂在这支队伍里,他的度并不慢,但他还是大大影响了这支队伍的行进度。因为,他是这支队伍里唯一的凡人。

流民镇数千人口,八成是凡人。凡人没有灵根、灵脉、丹田,没有元神识海,不能修炼。不能修炼的凡人,在流民镇一点用处都没有,除了进大荒当“血饵”。

夏辰的驼背老爸是凡人,身体残疾,又是无依无靠的外来户,何况打铁的手艺还不好,他不当血饵谁当?

走在山路上的夏辰终于把这个问题想明白。他后悔刚刚没有给驼背老爸多磕几个头,是驼背老爸用自己的命让夏辰多活了两年。

怪不得他们要走得这么快,夏辰喘着粗气,被快行进的队伍裹挟着前进。走的快了,大脑就来不及思考问题了,临死都是做个糊涂鬼。

驼背老爸一走,夏辰在流民镇就举目无亲,没有任何人会帮他说话,他不当血饵谁当?

翻过这座大山,再走三天,就会进入了凶险异常的大荒。夏辰知道,他还有一线渺茫的生机。

别看他是这支队伍的血饵,是送死的,但队伍里一定会有人死在大荒,住在大荒里的妖兽更喜欢吃修士的血肉;而他一旦能从大荒活着回来,他立刻就能成为整个流民镇的英雄。

快日落的时候,队伍终于爬上了山顶。

“看,大荒深处怎么会有黄光?还冲得恁般高。”队伍里的人纷纷议论。

夏辰也伸长了脖子看,可是除了蓝天、白云、星星、将落的夕阳,他却是什么也看不见。他很想在这里休息一下,他的两条腿像灌了铅一般沉重。

“这里风太大,不能过夜。趁着现在天还亮堂,赶紧走。”那个独眼龙就像催命无常,拎起夏辰的裤腰带,开始御空飞行。

夏辰最后看了一眼流民镇。流民镇就在大山脚下,在大荒和大海之间。

独眼龙飞得并不高,枝叶藤蔓不断抽打在夏辰身上。夏辰知道独眼龙为什么这么针对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外来户,好欺负,还因为美娇。

自从驼背老爸走后,夏辰就接手了铁匠铺子,当然他的技术并不好,尽管他很用心很努力。美娇也是一个凡人,有事没事都会到铁匠铺来看夏辰,两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说些有趣的闲话。

但夏辰有好几次看到独眼龙从铁匠铺子前经过,眼睛里冒出来的火比炉子里的火还要红。

不断有荆棘从夏辰的头上扫过,荆棘上的尖刺刺破了头皮和脸,火辣辣的痛。这让他很不舒服,在大多数时候,他必须眯着甚至闭着眼睛。

但身上还好,他下身穿着皮裤,上身系着打铁时穿的皮围裙。

夏辰觉得他的前十六年全都是浑浑噩噩的活着,以至于今天会成为血饵。

美娇曾不止一次对他说过,“宁与妖兽共眠,不与魔修为伍。”现在他听懂了这句话,可是却晚了。但夏辰提醒自己,他还有一线生机。

他是这支队伍的血饵;同样,这支队伍的二十多人全是山脚下另一支队伍的血饵。

两天前,一支雄壮的队伍开进了流民镇,这支队伍有上百匹全身长着鳞片的龙马,还有好几辆护卫森严的马车。

“这支队伍里的任何一个修士都比流民镇最强大的修士——独眼龙还要强。”夏辰当时和美娇一起站在铁匠铺前看热闹,听到好几个人这么说。

流民镇没有秘密,后来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颐指气使惯了的独眼龙没有躲过这次劫难,他也成了血饵。

为此,独眼龙组建了流民镇最强悍的一支队伍,所有练气七层以上的修士都纳进了这支队伍,由他这个老牌练气圆满亲自带队,进入大荒腹地。

天色渐渐阴暗了下来,队伍里除了夏辰,人人都会御空飞行,所以度很快。虽然还没有真正进入大荒,但黑夜中行走仍然是大忌。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队伍终于在天色黑透之前赶到了一个山洞。独眼龙将夏辰放到地上,开始安排值夜的事情。

夏辰没有任何任务,他解下了身上背着的兽皮口袋,从里面掏出又冷又硬的烤肉,塞进嘴里慢慢咀嚼。肉是海鱼肉,这是流民镇凡人的主要食物。

山洞不大,也不深,夏辰一眼就可以看清全貌。洞口横放着一根木头,年长月久,已经有些朽烂。独眼龙等二十一个修士从他们的储物袋里各取出一根长香,点燃了插在横木上。

夏辰知道,这是防蚊虫毒蛇。他解下身上的兽皮围裙,铺在地上。在真正进入大荒之前,他是安全的,全队的人都会保护他。

夏辰向洞外的天空瞟了一眼,二匹龙马像黑色的大鸟一样消失在远方,向大海方向飞去。

他又斜眼看了一下,二十一个修士都从储物袋里取出了妖兽肉,妖兽肉含有的灵气比海鱼多得多,是修士的主要食物。

大山里的夜晚很是热闹,无数的昆虫出动听的鸣叫声,夜枭出凄厉的叫声,被咬住喉咙的野兽出最后的呜咽……

夏辰横竖睡不着,躺在兽皮围裙上静静地听四个值夜的修士闲话——

“大荒里面一定出事情了,大荒里面的妖兽会不会跑到外围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疯批暴君的漂亮炮灰男后+番外

穿成疯批暴君的漂亮炮灰男后+番外

穿成疯批暴君的漂亮炮灰男后作者谢客风简介简介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强攻弱受,无脑宠,酸甜双男主沙雕甜宠酸甜无虐1V1双洁穿书微救赎漂亮傻子笨蛋怂包X疯批恶劣心机暴君迟淼,一个2X世纪清澈愚蠢的纯情男大,一觉睡醒,穿成了一本断更书中的早夭炮灰。开局就被逼私奔,还被嫁祸。他气得破口大骂你污蔑我!你被雷劈!轰隆太监专题推荐救赎沙雕炮灰穿书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古穿今後嫁给霸总冲喜了

古穿今後嫁给霸总冲喜了

文案预收他是娱乐圈死去的白月光,文案在下方,感兴趣的点个收藏叭~当朝状元叶云樵,甲等英才,举世无双。却惨遭奸臣陷害,被贬边疆,落得个万箭穿心而死的结局。再睁眼,他发现自己竟穿越千年,来到新时代。还即将被极品亲戚强迫嫁给昏迷一年的豪门大少秦知悯冲喜。叶云樵行吧,既来之则安之。他凭古代知识译古文丶鉴文物,爆红网络。拿下博物馆三千月薪的合同编制,成为受人欢迎的国宝守护人。唯一不太妙的是,叶云樵总觉得,他名义上的丈夫可能喜欢他。高冷不近人情的霸总,醒来後不但同意结婚,还对他温柔体贴细致入微。更不妙是,他觉得自己也有点弯了。思虑良久,叶云樵终于问出那个藏在心底已久的疑问我们是不是见过,在很久很久以前?是,我心悦你,在公元397年。一年前,秦知悯遭遇车祸,陷入昏迷。梦里,他以局外人的身份陪一个人走过了他的一生。最终在他守城三十八日战死後,秦知悯有了短暂实体。为他收尸下葬,放入一卷记载他平生功绩的竹简。秦知悯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直到他自昏迷里醒来,目光触及那个熟悉身影。是初见,亦是重逢。大雨冲刷山脉,叶云樵的墓被发现。考古队员从中寻到一卷记载他生平的竹简。世人这才知道,被史书抹去名字的叶云樵,是何等的惊才绝艳。食用指南1架空现代,穿插古代记忆。21v1,he,双c。3苏苏苏,爽爽爽,存在医学奇迹和狗血情节,逻辑已经被作者叼走。他是娱乐圈死去的白月光被爱而自知万人迷受x烂人真心恶鬼攻娱乐圈最臭名昭着的盛意死了。黑粉笑得买了万响鞭炮连放七天。在他的葬礼上,路人等着各路明星吐槽讽刺。但影後摘下墨镜老师,我拿下好莱坞电影女主角的好消息还没告诉你。歌王摆上白玫瑰盛意,为你写的那首歌成了年度金曲。顶流嚎啕大哭盛哥,我和你一起创办的公司真的改写了娱乐圈的造星规则。等着吃瓜的路人???盛意不是骂你没实力靠潜规则上位吗?盛意不是吐槽你的歌狗屁不通烂大街吗?盛意不是讥讽你是九年义务教育漏网之鱼吗?怎麽一转眼,变成了你们的白月光啊!你们哭得这麽真心实意,跟死了亲爹一样啊喂!哦,还有更重磅的。京圈最有名望的豪门掌权人楚宥,捧着盛意的遗像,目光晦暗我是盛意的丈夫。即使盛意不知道这场婚姻,也不爱他。他将与盛意的结婚证烧成灰烬。告知神明。他是他唯一的,永远的伴侣。盛意穿书,绑定了一个娱乐圈建设系统。任务简单粗暴拔高娱乐圈整体文化水平。学神盛意决定九漏鱼太多,需要从娃娃抓起。于是他走遍圈内,扶持新人,重塑规则,用几年时间让娱乐圈耳目一新。任务完成後,盛意精心设计了一场死亡谢幕。换了身份彻底从娱乐圈消失,开啓了一场环游世界的自由生活。三年间,他与过去彻底告别。直到他在墨西哥的亡灵节上,与故人意外相逢。系统!救命!楚宥认出我了!认出就认出呗。系统漫不经心。可是他喜欢我啊!!娱乐圈谁不喜欢你啊。等等!系统忽然警觉,我死机的那天,你干啥了?就是跟他上完床的第二天,当着他的面跳了个楼。盛意心虚望天。???系统崩溃,系统炸裂。你最好在他把你锁进小黑屋之前,真的去死一死。盛意,你与系统达成交易,答应完成任务的原因是什麽呢?这个啊盛意笑笑,拿了本书盖在脸上准备睡觉,你猜猜?内容标签强强豪门世家因缘邂逅轻松先婚後爱救赎叶云樵秦知悯一句话简介总裁说他很久以前就爱我立意爱能超越一切...

叶盈潇陆祁远

叶盈潇陆祁远

陆祁远懒散地靠在床头上,低着头玩着手机,被人微微挡住了一点脸,却依稀能见高挺的鼻梁和深邃的眉骨哪有半点重伤的样子?!叶盈潇眨了眨眼,以为是自己悲痛太深才出现的幻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