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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活了一天,宾客们总算走了。
宋家的女眷们帮忙收拾了桌椅板凳,高巧珍信不着别人,亲自把每个桌子上剩的喜烟喜酒,还有剩饭剩菜都提到了楼上。
作为新娘子,叶宝珠一点也不娇气。
撸起袖子,扎上围裙,就开始跟着大家一起干活,那手脚麻利的样子,简直被宋家女眷给夸上了天。
都说她贤惠能干,一瞅就是个过日子的,这话宋承志没往心里去,倒是把高巧珍给乐得不行。
等收拾差不多,都快晚上八点了。
叶宝珠从白天的剩菜当中挑了几样好的,拿到阳台上一热,剩下的全部塞进冰箱,接下来几天都不用做饭了。
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路灯,星星点点。
她拿着铲子长叹了一口气,在市中心住就是好,去哪都方便不说,就连晚上出门也不会觉得黑,不像她娘家机床厂的家属区,不管男女,黑天后一律不敢出门。
还有,住楼房也比住平房舒服,至少不用半夜拿着手电往街上跑,去上令人不敢呼吸的公共厕所。
虽然叶家也是工人家庭,但比起家里有冰箱、有电视的宋家,还是差上那么一个档次,所以说家里有当官的就是好。
想到这,叶宝珠情不自禁地笑了。
她心说,等过些日子再买个洗衣机,这家里也就算是齐全了。
总之,对门有的,她必须也得有。
晚饭上桌,一家六口坐下来吃饭。
宋小雨本来就口壮,平时又爱吃零食,胖乎乎的样子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六岁,估计说八岁都有人信。
挺大个小子往那一坐,居然还要人喂饭,叶宝珠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有点嫌弃这个继子。
“奶的好宝,乖哦,快点把饭给吃了,奶都要累死了。”
宋小雨打白天起就一直闹,赖赖叽叽的也说不上是因为什么,见他不肯吃饭,叶宝珠有心想当着全家人的面表现一下。
于是主动接过饭碗,“妈,您吃吧,让我来。”
高巧珍今天招待宾客,笑得脸都僵了,等人散了以后,又收拾了三十桌的剩菜剩饭,累得都快虚脱了。
她见儿媳妇主动请缨,自然乐得轻闲。
叶宝珠笑呵呵地往碗里舀了两勺菜汤,然后用勺子一拌,“乖,小雨,吃饱饭了才有力气玩啊……”
谁料,宋小雨先是死死地盯着她,然后抬手把碗打翻,不等大人们说他,他自己倒是先嚎上了。
叶宝珠为结婚特意花大价钱订做了一身裙子当作礼服,一直穿到这会还没舍得脱,此刻被洒上一大片菜汤,却是敢怒又不敢言。
宋承志没了耐心,“你干什么你,能不能好好吃饭?”
【有后妈就有后爸,你爸很快也不会对你好了。】
宋小雨再次想起了水妞的这句话,心里一难过,比先前嚎的声音还大,楼上楼下都能听见。
“行了,大喜的日子说孩子干啥,你以为你小时候好啊,吃饭不也是我追着喂,还赶不上我大孙子呢!”
高巧珍放下碗筷,把又肥又壮的宋小雨抱到自己腿上。
叶宝珠回屋换了身干净衣服,等她从卧室里出来的时候,正好听见婆婆说话。
“连这点事都做不好,真是个废物!”
虽然她没点名到姓,但叶宝珠坐下时观察了桌上的每一个人,都不像刚刚挨过骂的样子,所以总觉得婆婆就是在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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