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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遇眼底迸射出一抹愤怒的杀意,用力遏制住女人纤细的脖颈:“你恨我,那你他妈的就杀了我啊,为什么要害宋晩?”
叶韵瘫软无力的挂在他身上,任由脖颈上那道力宛若铁箍般,将她的呼吸一点点勒尽。
她噶着支离破碎的嗓音,流着眼泪说,“阿遇……我也想杀了你……可是我舍不得……我爱你……比爱重自己的生命都要紧……”
一字一句艰难说尽,她脸色因缺氧呈绛紫色,脸上的肌肉血管根根凸起,充血的眼底漫出一颗颗豆大的泪珠。
她闭上眼睛,平静地等着最后一丝呼吸竭尽时,秦时遇重重的闷哼一声,狠狠甩开了怀里的女人。
叶韵倒在床上,搓着脖子,不停地猛烈咳着,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头顶上传来男人无情的警告声:“宋晩什么都不知道,她是最无辜的,也从未伤害过任何人,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不许再动她!”
“哈哈!她确实无辜也够单纯呢。”
刚刚有了一丝活气的叶韵,无情的嘲笑,说着最戳男人心窝子的话:“可若是这个单纯又无辜的女人,知道你曾经对她做过些什么的话,她的单纯和无辜就会淬炼成一把刀,狠狠插入你的心脏!”
“闭嘴!”
秦时遇失控的吼道。
叶韵见不得他这样,满眼心疼的爬起来,从身后紧紧抱住他,温柔又蛊惑的安慰他,“阿遇啊,你和宋晩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生来干净,活成现在这般模样,一如一张白纸,性子柔软好拿捏的一只小白兔,男人都爱这款儿,干干净净白白软软的,一掐出水的水蜜桃似的,床上干着就销魂给劲儿,哪个男人不喜欢呢。”
“瞧瞧他那丈夫,身金玉贵、铁骨铮铮的一个军人,宁愿当别人的替身,也要爱护自己名义上的嫂子。”
“我羡慕宋晩,嫉妒宋晩有男人疼着爱着,她那款儿的,也是我最想成为的女人,可是,阿遇,别忘了,乖乖软软的小白兔也会咬人的。”
“宋晩早晚有一天,会咬死你的,我杀了她,也是为你清除隐患。”
“看不出来吗?宋晩根本不爱你!”
听完这席话,秦时遇脑海里一遍又一遍的回忆那晚,他在车上仅仅是故意露给宋晩一个眼神,她就不顾一切的撞开持枪冲他开枪的傅靳琛。
她还是站在他这边的。
一如五年前。
一只狼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白兔,本想撕碎她,却不想,日复一日的相处,狼甘愿收起利爪,拔掉獠牙,化身一只人畜无害的奶狗,与小白兔过上了日子。
他这一生活在地狱中,在血腥暴力和最肮脏的腐乱之地生存,宋晩的出现,就像他生命中突然照射进他心底的一束光。
最是弥足珍贵。
他从口袋摸出一个粉色的小钱包。
钱包很旧,却很干净。
秦时遇从里面抽出一个校牌。
上面‘宋晩’两个字,因常年抚摸,掉了颜色。
粗粝的指腹摩挲过那只校牌,他温柔地笑了一下。
与宋晩初见,并非在五年前。
现在想想,那是很久远的事情。
那时,叶韵被收养了,他在孤儿院再也没有亲人了。
只有十几岁的他,从孤儿院逃走。
从港城一路靠偷靠抢,靠捡垃圾桶里的剩菜剩饭充饥,终于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冬天来到了京市。
那天,他蜷缩在公交站台的角落里,又累又饿,身体快要冻僵了。
下车的每一个人对他满眼嫌恶,躲瘟疫似的躲的很远。
他本想抢或偷一个钱包,哪怕讨口吃的都行。
他只想活下来。
就在一个梳着两条麻花辫,穿着校服,戴着一个红色夹的女孩,最后一个从公交车上下来时,他鬼使神差的跟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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