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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1页)

拓跋庆生红了脸,尴尬地要他脱下,重新改过。轩辕正初道:“改什么,就这样行了。”他拿跟兽皮条往腰上一扎,ok了,顺手给了拓跋庆生一个鼓励的吻,这段时间他似乎很喜欢跟拓跋庆生做肌肤接触的事,抓着一切机会揩油,让拓跋庆生哭笑不得。

遇到轩辕正初八个月后,拓跋庆生他们第一次在似乎没有尽头的丛林里看见同类,几个科学家带着一帮特种兵保镖在丛林里采集样本,那几个科学家有着普通人无法理解的狂热,一直深入到渺无人迹的地方,直到那些特种兵保镖的头火冒三丈咬牙切齿,才没有继续往里去。

每天当轩辕正初走不动的时候,拓跋庆生都会背着他再走上一段路,有时候还唱歌鼓励轩辕正初,当然还有他自己,他唱那些古老的歌曲,还有从部落里学来的歌,轩辕正初非得他唱求偶歌,拓跋庆生黑着脸唱了一回,轩辕正初一边笑一边听,其实他一个音也听不懂,之后无论如何要求,恳求,命令还是撒娇,拓跋庆生都没有理会他了。

拓跋庆生在唱田震的《野花》。

田震是两人当初最喜欢的女歌手之一,老钟在十多岁的时候还搞了个摇滚乐队,仅仅维持了不到两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解散了,当轩辕正初在耳边徐徐述说的时候,拓跋庆生讶然了,他万万没有想到,那时候看去憨厚的,唱歌很好听的老钟居然曾经做过歌手,在那个摇滚乐队里还是主唱。

摇滚乐队,听起来距离很遥远的事物,苏庆生他们那个小县城,民众向来淳朴古板,像他们那个年纪的孩子,不是拼命念书就是早早到发达地区打工挣钱,唱歌跳舞,被归纳于玩物丧志一类。

轩辕正初说:“等出去后,我们组个乐队吧。我还做主唱,你喜欢敲架子鼓还是键盘?或者弹电吉他?我看你手指很灵活,细细长长的,力道也不错,做什么都很好看。”

拓跋庆生:“我没有音乐细胞。”

“别啊,我听你唱歌很好听嘛,要不你做主唱。”轩辕正初在他耳边吹气,“尤其是做那事的时候,我光听着你的叫声就想射出来……”

拓跋庆生当时脸就黑了,想将他扔下去,但又怕他摔疼了,只得低着头一个劲地往前走。

轩辕正初:“哎?生气了?不是吧,好庆生,乖庆生,笑一个嘛……”他故意压着声音,嘴唇有意无意地碰触拓跋庆生的耳垂,拓跋庆生的气息有了变化,轩辕正初心里暗笑,更加卖力,他知道自己的声音放低了很有磁性,许多少男少女都受不了诱惑,加上实在爱看拓跋庆生含羞带怒的表情,越来越喜欢逗他,甚至有些恶劣了。

拓跋庆生不理会他,大声唱歌,这是那福婆婆的干儿子教他的,只是单调的“咿呀嗯啊”之类的语气词,高低婉转间尽显悲怆苍凉,轩辕正初两秒钟后闭上嘴,安静地听着。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当陆续有人听到歌声地表示惊讶的时候,拓跋庆生背着轩辕正初出现在一群人视野里,两人站在悬崖上,旁边是飞流直下的瀑布,年轻的特种兵保镖队长第一个发现他们。

轩辕正初和拓跋庆生像两个野人。轩辕正初还好一些,有一身破烂的防护服,拓跋庆生就完全是个野人打扮了,披着兽皮,脸上身上的迷彩还没有洗去,头上戴着轩辕正初给他编的花冠,光着一双脚丫,发现这一群人的时候眯起了眼睛。他的眼睛正常状态下颇能迷惑人,让人觉得这不过是个有些单纯的人,一旦眯起来,瞬间从无害变得颇具攻击性。

为了背轩辕正初,拓跋庆生的背包放空间里了,幸好两人身上还带着匕首军刺枪和一把弓,因此并没有引起一群人的怀疑,只是对他们的能力大夸特夸,这些人带有通讯器,轩辕正初跟他们处了一会就让他们非常乐意地借出通讯器。

他第一个通讯不是给轩辕正初的正牌爷爷,而是一个拓跋庆生没有听到说过的人,用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然后才接通轩辕家的通讯器。这一次通讯时间比较长。

拓跋庆生试着联系拓跋鹤刚,拓跋鹤刚一直用着的那个通讯器作废了,他隐约有些不安。轩辕正初当初一知道拓跋庆生出事,好几天才开始拾掇心情,想到拓跋鹤刚,那时候还能联系到人,安慰了几句,拓跋鹤刚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去很疲惫,后来就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此刻见拓跋庆生这样,连忙小声安慰他,说回去后马上托人去找。但拓跋庆生始终心情低落,连饭量也减了,幸好半日后终于恢复正常。

对于拓跋鹤刚,拓跋庆生虽然没有很深厚的感情,但他是他儿子,血缘是最牢固的关系,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抹杀的,况且,拓跋鹤刚辛苦挣钱养他,供他念书学武,虽然说这是作为父亲的责任,但他无法继续跟以前一样漠视。他得到新生,想改善父子关系,也尽为人子的责任,想到拓跋鹤刚可能出事,无论如何也不能无动于衷。

那些科学家大方地给了他们一份地图后离开,继续他们的考察,轩辕正初和拓跋庆生则根据地图走,轩辕正初的人会在约定的地点将他们接走,离开丛林,结束这段颇有传奇色彩的丛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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