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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梅的手艺没得说,下雨的缘故,王春梅没法下地干活,所以早餐做的很用心。也或许是她觉得需要给李子牧犒劳犒劳,反正桌上摆了好几个小菜,虽然都是家常小菜,可是却香气四溢。
李子牧咽了咽口水,昨天晚上只是吃了些面,现在肚子早饿得咕咕叫,桌凳摆好饭菜上齐,李子牧便呼呼呼一连吃了三碗。
“慢点儿,小心别噎着。”
看李子牧吃得很香,王春梅在一旁笑得很开心,不断往他碗里夹菜,一副温柔小女人的样子。
吃饱喝足,李子牧打了个饱嗝儿,摸着肚皮问道:“嫂子,你想吃鸡吗?”
王春梅一愣:“你说啥?”
李子牧开口道:“我想着,今天没法下地干活,想去霸王山里打只野鸡回来给你补补身子,每天这么清汤淡水的,嫂子你都瘦啦。”
王春梅心中感动,开口道:“想去就去吧,不过要注意安全才是。”
“那我走啦。”
李子牧一抹嘴,手趁机在王春梅的丰满上捏了一下,趁着王春梅尚未来得及发火,一溜烟儿跑了出去。
李子牧去储物室里将平时上山用的东西翻捡出来,无非就是两把猎枪,一柄短刀,一柄砍刀,一个铝制军用壶,一双塑胶水鞋还有一件军用装。
穿塑胶水鞋是为了防止脚受伤,山里到处都是树杈野刺,脚一受伤那可什么也干不了,那件结实耐穿的军装也起着同样的效果,这还是李老木留给他哥俩儿的,比李子牧的年岁都大,几乎每次上山李子牧都会穿上。
这些东西李子牧前几天还曾用过,当时在山里打到了一只兔子,卖了八十来块钱。
将这些东西悉悉索索穿在身上,猛一看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事实上,李子牧这些年早已成了这方圆百里有名的猎手。
一切准备完毕,王春梅也洗好碗筷从厨房走出来。
“喏,带上几个饭团好在路上吃,要是没什么收获,那就快点儿回来吃午饭。”
王春梅将一个装满饭的铁盒递给他,又在他的水壶里加满了水,靠过来细细叮嘱道:“在山里千万小心点儿,别只顾着扎头猛追,逮不到猎物就算啦,自己别伤着就好。”
一股暖流直往他心里冲,李子牧点点头:“放心吧嫂子,我走啦!”
伸出手将王春梅抱在怀里,李子牧轻轻吻了她一下,然后又检查了一下装备,觉得一切都已妥当,这才起身离开。
当然,还少不了要叫上他的爱将。
“走,随我上山打老虎!”
李子牧在院子里打了个响指,黑子好似一道黑色旋风从角落里飞了出来,围着李子牧直打转儿。养精蓄锐好些天,黑子看起来是相当的兴奋。
其实李子牧心里比它还要激动,毕竟是知道了身体上的改变,他也很想知道这次进山,那种超能力是否会帮他打到更多的猎物。要知道以往的书费可全是他打猎所得,今年的还差上一些,正好趁这段时间给补上。
这样想着,李子牧的口哨吹得震天响,领着黑子向着霸王山直奔而去……
霸王山是粱梦市甚至全省数一数二的大山,自古便是高山峻岭,繁茂的树木绵延数千里,里面蕴育着无数的飞禽走兽,山怪野物。这样得天独厚的环境,自然培育着无数的猎手,李子牧便是在这山里长大的猎人。
李家世代在霸王山捕猎为生,靠着家传的本事,李子牧很小就已是个捕猎好手。
据说李子牧的爷爷,当年曾为红军扛过枪,是军队里一枝独冠的神枪手,李子牧身上这一套装备,听说就是从那时得来的。
不过随着这些年经济的发展,再加上霸王山里猎物越来越少,很多猎人都放下了猎枪扛起了锄头。小河村以前是个狩猎大村,现在的猎人已经越来越少,几乎都找不到单靠捕猎为生的猎人。
就算是李子牧的哥哥,也是在农闲的时候才出去狩猎。
李子牧在哥哥死后接过了猎枪。
嫂子王春梅身单体弱,家里耕地也少,种下的粮食有时候还不够自己吃的,王春梅平时省吃俭用,加上李子牧放假后搞些副业创收,三年来,好歹算是是上到了高三,没有辍学。
今年若是凑不够学费,李子牧打算不再去上学。
李子牧的学校是粱梦市数一数二的高中,粱梦市除了粱梦一中便是粱梦二中。李子牧的成绩原本是可以读一中的,只是二中的老师说可以每年给他减免一些学杂费,李子牧这才选择了二中。
可是李子牧属于严重偏科的学生,英语成绩一直不算太好,在下面乡镇上初中还不怎么凸显,现在去了精英云集的粱梦二中,差距一下子就给拉开。
原本其他科目成绩都很拔尖儿,可是英语一下子和别人差七八十分,总成绩那自然是可想而知。
寒暑假学校是会抽出一段时间补课的,尤其会着重补英语,可是李子牧从来没参加过,一放假都会赶回来干活捕猎筹学费,有时候农忙也会请假回来,所以到了高二下学期的时候,李子牧的英语,已经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只是李子牧的语文一枝独秀,在粱梦市可谓从无敌手。
高二时他还参加过省里的作文比赛,得过一等奖,那个教语文的老师向来对他颇为器重,王春梅也不希望他辍学,经常鼓励他不要气馁,要不是这样,李子牧恐怕早就回家在忙着种田和打猎。
“唉,要是英语能好些,让我考个好大学就好了,到时候我就把嫂子接到大城市里住……”
听着山鸟啼叫,李子牧在心里这样想着,渐渐走向大山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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