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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怎么还不走呢?
他怎么还要来哄他,还亲了他呢?
“秦渭……你是混蛋……”
秦渭抱着他:“我是混蛋。”
他怎么这样啊?
叶秋声泪眼朦胧,哭得更惨地质问:“你怎么能承认自己是混蛋?”
秦渭拨弄了下他长得遮眼的门帘,光线渗进来,叶秋声瑟缩着躲避,抬起手想挡,最后却还是被秦渭拨开了头发,露出一双盈满泪光,点漆似的眸子。
红通通的,眼圈哭肿了,又长又浓密的睫毛湿漉漉地沾成一片,看起来可怜极了。
秦渭碰了碰他的睫毛,心疼却又忍不住冒出惊叹。
“连睫毛都是浅色的……”秦渭看得出了神,口中轻喃:“秋声,好漂亮啊。”
或许是从小不爱吃饭,营养不好的缘故,也或许是遗传,叶秋声的毛发全都是浅浅的棕色,瞳仁也浅,焦褐色的,这让他整个人都像是一块融化的太妃糖,在日光下总是从头到脚散发着柔和的光,自带打光和滤镜一样。
秦渭没见识。
很小的时候以为他这样的,是山里的精怪化了人的特征。
现在知道不是了,世界上有很多浅发色瞳色的人。
可他走遍美国,都再没见过和叶秋声一样的颜色。
也再没见过和叶秋声一样漂亮的人。
人的审美和取向,大概会永远定格在生命里第一次感受到惊艳的那一秒,此后花费一生的时间去追逐。
听见那声纯粹的感慨,叶秋声又咬住了唇,眼中再次浮现出湿意。
真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夸过他了。
“我是混蛋。”秦渭看着他,不打半点折扣,认真地说。
叶秋声不会知道,秦老五教会了他人要有信仰,而秦渭很长一段时间把叶秋声当作这个支撑他度过重重苦难的信仰。
然而他却不知何时对自己的信仰生出了绮念。
如果一个基督徒对上帝萌生了独占的念头,并为之付出了行动……
这怎么不是天底下最肮脏恶劣的混蛋呢?
秦渭手掌搭着眼前对他毫不设防的人的后腰,将之一手掌控在手心里。
而对方并没有反抗。
一无所觉地,亲近地依偎着他。
“秋声,你刚刚说的话,是真的吗?”
叶秋声抽噎了下,“哪个?”
“说让我每天拉你的手,”秦渭另一只手半轻不重地捏着他的后颈,“还算数吗?”
顿了下,又向他确认:“你知道对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吧。”
叶秋声又抽噎了声。
完了。
刚才一时怒意上头,才鼓起勇气打算袒露出一切把秦渭吓跑。
现在被这么一折腾,怒气消散,勇气也没了,自己那恐怖的毛病,叶秋声又开始觉得难以启齿起来。
秦渭看他目光躲闪,以为他还在乎魏彬那事,手掌钳着他的两颊,将之掰正回来,凑近,眼睛眯了起来,要笑不笑的样子。
“秋声,你那么聪明,我不信你不知道,我喜欢的究竟是谁。”
他弄这一出,不就是生气了,吃醋了,要听他的保证?
叶秋声竟然会吃他的醋。
秦渭忍不住想笑。
他吃他的醋呢。
“我不喜欢魏彬,我来这就是为了你,我喜欢你。”
叶秋声用力吞了下口水,为他接下来即将脱口而出的问话,紧张到心肝都在颤。
果不其然。
秦渭温声问他:“你为什么想让我每天拉你的手,秋声,你是不是也是喜欢我的?”
因为、因为生病了……很难受……
小哥最包容他,他知道,就算他无理取闹地逮着他索要了超出关系的东西,他也会纵着他,会给他。
叶秋声强忍着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压抑着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
良久,他回道:“……是啊,是因为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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