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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人总是理所当然认为自己会是独一无二的救世主,直到真正踏上那条路才明白这一切有多可怖。”
“嗯?你是在说你自己?”弥生将散下来的头发扎在脑后,此刻看上去竟是一点女性化的影子也没有了。
archer从背后摸出两个酒杯在他面前晃了晃:“喝一杯?”
于是两个家伙就坐在广间前的延廊下一边赏月一边小酌,凉风穿过庭院灌进来,颇有几分醉人之意。
“如果有五百个人,要救其中三百人就必须杀死另外两百人,你怎么做。”archer仰头咽下酒杯中的液体,弥生却端着杯子轻笑起来:“这话,我早先还同我的师傅聊过呢,转回头就又遇到一个胸怀广大的人,这可真是。难不成我才是正义的伙伴?好吧,你是,你才是正义的伙伴,我是你的伙伴,四舍五入一下,嗯嗯。”
“什么正义的伙伴,那小子中二期!”他苦笑一声,眼前似乎又出现了被自己一次次杀死的人,忍不住伸手抓了抓头发。
只听红发青年缓缓说道:“我的老师是一位伟大的僧侣。他在乱世里极力主张和平,甚至认为刀就不应该拔出刀鞘。人和人之间也应该用对话取代武力,显而易见的,他得到了名誉却痛苦于理想无法实现。”弥生顿了顿,好像看到了身穿青色袈、裟的江雪左文字,他继续:“我却认为,能判决人有什么罪,是神明的事。就像你说的五百人救三百杀二百一样,只有神明才能决定谁该活着谁该死。但是人类,哈,人类正是那个能堂而皇之掀翻赌桌耍赖的家伙,我们打破规则又建立新的规则,我们贪心又鲁莽,我们想要让所有人都活下来。这有什么错吗?没有,因为更远的人和事我们也看不到。”
“我只知道,我负重前行了,就有人能岁月静好。有没有人知道很重要吗?我乃是为了当初的那个心愿才会踟蹰前行,和旁人有什么相干?”
红衣archer猛地从地上拎起酒壶敦敦敦灌下去,又豪迈的拿袖子擦掉嘴角溢出来的酒浆:“你这家伙!等解决了一切来打一场吧。”
“哈!输的那个人要下厨!”
“没问题。”
饱餐一顿,后舒舒服服躺在床上睡大觉是再惬意不过的一件事了,可惜有人并不想让他过得这么悠闲。睡到后半夜伊利亚突然察觉到魔术工坊外的警戒被触动,紧接着来者就是一顿狂轰滥炸。她散着头发从床上爬起来一头扎进弥生怀里,听到声音刚刚从梦中醒来的berserker一秒钟就把身上的寝衣换成了出战的花魁装。
“半夜三更的踹门,你脑子里是不是水太多了需要我帮你清一清?”被吵醒的berserker狂暴程度被平日里更上一个台阶,叉着腰光着脚站在庭院里指着围墙外路灯上的金发外国人:“街坊邻居们还睡不睡啊,有没有公德心?”
林中有鸟雀唧唧咕咕的声音应和,就好像真的在抱怨来者令人极度讨厌,对方一脸傲慢:“王不需要体谅杂修的想法。”
王与杂修
王一点也不体谅想要睡觉的杂修,杂修只想撸袖子揍这脑残中二的歪果仁。
那还有什么可聊的?动手开打,赢了的才是真汉子。弥生当下就好吧,没什么宝具可用的,只能挥拳就上呗。
这家伙是上一届的archer,不知道他究竟是用了什么办法滞留人间十年,如果能问出来就最好了,无需圣杯就能解决美狄亚的婚嫁大事。但是看他一脸桀骜弥生就知道这货是吃软不吃硬或是软硬都不吃的主。
英雄王不能被折辱,所以类似逼迫caster的方法并不可取。
史诗《吉尔伽美什》是目前已知的全世界最古老的英雄史诗。早在四千多年前就已在苏美尔人之中流传,经过千百年的加工提炼,终于在古巴比伦王国时期(公元前19世纪-前16世纪)用文字形式流传下来。这是一部关于统治着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地区苏美尔王朝的都市国家乌鲁克英雄吉尔伽美什的赞歌,虽然这是一部残缺了近三分之一的作品,但从余下的2000多行诗中现代人还是能够感受到苏美尔人对他们伟大英雄的崇拜赞美之情。甚至有现代学者经过比较分析认定史诗《吉尔伽美什》是希伯来《圣经》的先驱,影响到了整个欧美体系的宗教与文学发展。
这样的人有傲慢的资本。
吉尔伽美什本身就是半人半神的英雄,所以弥生大方的原谅了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行为,直接滤过了对方所谓的“杂修”。抱歉,如果我们都是杂修的话,您充其量也不过是杂修的王。杂修王比英雄王更好听吗?
花魁非常诚恳地拿这个问题询问站在路灯上的金发男子,对方的回答是铺天盖地的狂轰滥炸。
幸亏卫宫宅之前被远坂凛和伊利亚一起改造成了魔术工坊拥有可观的防御能力才没有变成一地废墟,弥生抬脚踢了踢一把扎在脚趾头前的金剑:“你来干嘛?”
认为对手被自己的气势碾压,吉尔伽美什好心情的给了berserker一个眼角余光:“交出小圣杯伊利亚斯菲尔,本王可以大方的饶你一条狗命。”
抱歉,我不养狗。
短腿berserker想了想,自己应该是没办法单刷这个boss的,虽然只要近身他就能把这家伙揍得他爸爸都认不出来,问题是一时之间也靠不过去。
所以目前方案有二,一是自己把封印卷轴都甩出来顶着乌龟壳慢慢靠近,二是队友能够足够有眼色帮他牵制对手。其实还有第三种办法,不过不是必要弥生并不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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