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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那是因为你喝了三杯新加坡司令。”

这间店的餐后鸡尾酒居然也是免费的,限量三杯,年份既高成色又好,兑的果汁也新鲜。谁不喝才是傻瓜。我问酒保先生:“为什么不让再喝了,我可以加钱。”

酒保是从附近的一家深夜食堂临时抽调来顶班的,眼睛上有条疤,但脾气非常之温和,举止里透出阅历的从容,毫无争议地给我倒了一大杯。我心想,总算有人看出了我拖鞋和背心下,有钱人家女儿的身份,没把我当作女佣。出门晶子才笑话我:

“那不过是苏打水兑的石榴汁。”

吃完饭时间接近十点,算上小食和酒水七轮菜吃了三个钟头。乱步表示下次还来这家,虽然没吃饱,他想再收藏一些漂亮的贝壳洗干净带走,被店员追出门说:“尊敬的客人,您把餐具带走了。”

我们去玩了娃娃机,还拍了大头贴。乱步抱着我给他抓的豆豆龙玩偶,钦佩道:“原本以为我的[超推理],晶子的[请君勿死]已经够举世无双了,想不到你的[神之右手]也不容小觑。有兴趣加入侦探社吗?”

之后由于地铁停运,我们不放心乱步一个人回家,生怕他迷路到了东京,或者米花市。晶子索性一同收留了我们。

??

第二天接近中午我头痛欲裂地醒了。我去厨房倒水,乱步正在用餐刀往吐司上抹大颗粒的花生酱,他问我睡得如何。

“头疼,”我说,“嗓子也疼,但是想不起来发生了什么,你有头绪吗?”

“哦,到家以后你们俩换了睡衣,晶子也喝上了酒。她骂一个名字像树的男人,你骂你哥。你们俩骂了一个小时的男人和他们或统治或拯救世界的愚蠢梦想,就睡着了,她还没醒呢。”

我思来想去,名字像树的男人应该指森医生(不会真在港-黑混得不错吧)。我是坚决抵制乱步的[始乱终弃]说法的,顶多他是鱼,我把他放生了。费佳曾经说我有收集癖,收集对象是人,美的,恶劣的,纯粹的…

“…你都欣赏得来,真是花心,”他不咸不淡道,“最喜欢的特质居然是可怜,越像丧家之犬你越喜欢。你以为他们真的可怜吗,不过是想赖上占便宜,别太看重你和他们的关系了。”

我说这不是花心,只是喜欢家里开水族馆。

坏了,我怎么又想起了那个讨嫌鬼。决裂的那天,我们站在他烧成白地的乡村别墅面前,费佳眼里盛满了浓稠的恶意,仿佛能滴下来。这似乎是我们远东人的通病,爱和恨都强烈,厚重。当然他经常煮的早餐麦片粥也很厚重。

我的一生怎么老遇见坏男人?改天要去浅草寺请住持替我排个日历,会碰到坏男人和堵车的那天我就不出门了。

“只是暂时的分别,”费佳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我会在记忆的宫殿一直缠着你,一直。”

如果他接受好聚好散,我或许会留下两句临别的赠言和三百卢布的分手费,帮助他重建新家。但他一定要表现得病娇,变相将我往受欺负的好女人形象上凑,我也只好告诉他:

“不,我有鱼的记忆,虽然不只有七秒,但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呢。”

费佳就破防了。

他说你确实只有金鱼的大脑和河马的胃口,问最多的问题是[中午吃什么],没有格局,肤浅得不愿意看见世界的真相,只在乎眼前看见的东西。我说我的视力非常好,有1.2。

费佳大概还说[你知不知道得到的是谁的爱],[很多年前我就该知道你是个撒谎精],之类的。

天地良心!我认识他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此前从未和俄罗斯人有交集,除非是去池袋某个寿司店吃饭。推特上有个很火的话题叫[文化挪用],典型的例子是白人扎脏辫。但我想柬埔寨人卖越南河粉,俄国人捏寿司,应该也是算的。

等我回过神,乱步坐在吧台椅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像隔着玻璃看一尾迟钝的金鱼,用手推一下才会动的那种。

他的眦角圆钝,五官柔和,这股孩子气衬托得他天生的智慧惊悚。世界对他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洋葱,他轻松就可以剖开。但他说不定一个洋葱的食谱都想不到,也不知道洋葱会辣得他流泪。

“哦,”乱步说,“还有一个。”

我:“???”到底什么意思啊。

他继续咬吐司,过了一会儿礼貌道:“你能帮我跟2号要麦片粥的食谱吗,我喜欢厚粥。”

怎么还排上号了!

-

我问乱步:“报纸和牛奶一起送过来了吗?”

他指了指吧台。

我照例先看国际板块。

并非我有全球视野。我的旧识要么搞事能力特别强,要么家里恶势力特别强,出事上新闻的概率很高。社交圈卧虎藏龙,我能有什么办法。

唯一让我眼熟的名字是菲茨杰拉德,他是北美异能组织[组合]的人,对外宣称的身份是酒店集团老总。因为又给大学捐了两个实验室而登上报纸,我酸溜溜地想,明明我前面的人生也受精英路线培养,现在好了,地摊都摆不成,变成横滨市无业游民了,学费在我身上算打了水漂。

看完翻到私人登报的板块,我手抖了一下,把牛奶泼在晶子新买的手工餐垫上。乱步瞥了我一眼,说不想被发现的话,还是快点藏起来吧。

我已经不去想他是如何推理出结果的了。

但我知道他不只在说餐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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