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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开皇家酒店,离墨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他阴沉地盯着沈诺,“你刚才在私聊里说的是怎么一回事。”
沈诺挠挠头,有些窘迫,“那个霍拉贝尔之章,我好像见过。”
新一轮风波再起
说起霍拉贝尔之章,在游戏里也是有一段背景故事的。霍拉贝尔是人族的一位将军,在光影大战中做出了卓绝的贡献,当时人类的国王为了表彰他赐予了对方一座城池。因此霍拉贝尔之章不仅意味着无上的荣耀,它还有一个更实际的用途。拥有勋章的公会在完成建城任务之后,可以自主选择一块地皮。如果没有这枚勋章,系统会自己做出选择随机分配。要是公会城池被分到什么穷山恶水的地方,那就等着自生自灭吧。
玩家的重要性还要归功于沉影工会。沉影工会拥有目前游戏中唯一一座玩家控制的城市尼莱斯。尼莱斯能有今天,靠的是沉影工会的会长暗罗当初的好眼光,一眼就相中了海边这块地皮。
尼莱斯建成之后,霍拉贝尔之章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游戏大陆上出现过。荣耀联盟和黑暗同盟的力量严重失衡,荣耀联盟那些工会的会长们天天憋着一口气满世界地找勋章。按游戏现在的等级水平来看,建城任务不是大问题,麻烦的是找到可以自主选择地皮的霍拉贝尔之章和建城后的管理。毕竟一个工会只能够建立一次城市,不能就这么马马虎虎对待了不是?
南风为了一枚霍拉贝尔之章曲意奉承也是情有可原。
离墨脸色阴沉,带着沈诺回到自己的面馆,关上门,虎着脸问,“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会见过?”
沈诺虽然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不过估计到可能是某个环节出了问题。“那枚勋章是兔子先生寄给我的。不是你们说的那个莫惜容。”
离墨蹙眉,“什么时候的事?”
“你不在的时候。”
不知道为什么,离墨看见沈诺微微有些抱怨的样子,心突然软了一下。所以说自己一不在他身边这家伙就乱出状况?杀手先生突然找到了存在感。
沈诺二话不说点开聊天面板找兔子先生盘问,兔子先生又不知道和哥舒在哪厮混,好半天才搭理他。他忍不住刷了半天屏,爱卖萌的兔子这才笃悠悠叼着一根芹菜认真地回复他的问题。
片刻之后,沈诺的脸色也难看起来。“兔子先生说那玩意是莫惜容寄给他的。”其实这事也不能怪兔子先生,要不是上回他在尼莱斯瞧见了莫大美女故意和对方装熟,兔子先生也不会以为他们两人关系很好。以至于莫惜容把霍拉贝尔之章寄给兔子先生拜托他转交给沈诺时,兔子先生二话不说就转发给他。沈诺收到东西的时候也没多想,正巧那阵子兔子先生偶尔会寄给他一些奇奇怪怪的任务奖励,他就理所当然地以为这也是奖励的一份子。
[害死人:你当初寄给我的时候怎么就不注明一下是莫惜容让你转交的!]
兔子先生回给他一个无力的表情,[兔子先生:当时我组团刷副本呢,哪有手给你回信。]
于是,大错就在不经意间铸成了。
沈诺欲哭无泪。离墨反而镇定下来了。他拍了拍对方的背,安慰道,“这也不能全怪你。”
“就是。”某人用力点点头,“下次看见兔子先生一定要扒了那厮的皮!”
你倒真是毫无负罪感……
“还有那个莫惜容到底是怎么回事?上次在暗夜城时看上去还是个挺不错的妹子,怎么尽干背后捅人刀子的事。”
“这事也不能怪她。”
莫惜容是个挺特别的人,光看名字就知道了,惜容,女孩子哪个不珍惜容貌,这人偏偏还加个莫字。沈诺记得自己以前的女朋友照镜子能照半小时,为了一双鞋能逛一下午,那记忆真是刻骨铭心。自从分手以后,每天打打游戏和一群狐朋狗友混吃混喝,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惬意。难不成自己注定是个孤独终老的命?(作者忍不住插花,我忍不住了让我说一句,我儿你就是个搞基的命啊。)先不考虑他看似苦逼的光棍未来,其实沈诺的审美观念很随大流。基本上是“胸好一切都好”,莫惜容有胸有屁股长得也不差,再加上血族天生的白肤黑发,百分之百的美女!
就这样一个美女,在血族里却算得上是个奇葩。血族由于种族的原因,尊重的是爵位和实力,奉行的是奢华和优雅。
“说穿了就是装逼。”沈诺斩钉截铁打断离墨的话。离墨瞪了他一眼,他笑嘻嘻弯腰行了个绅士的礼仪,“侯爵大人您请~”
离墨脸色稍霁,继续往下讲。
“看吧,就是装逼。”有人不服气小声嘀咕。
莫惜容的职业是盗贼。盗贼不属于六大基本职业,和杀手一样是刺客的一个分支。在游戏中,盗贼的数量比杀手还少。在血族中更是只有她一个。对于血族而言,高贵的血统从事如此卑贱的职业是很难以想象的。据说,莫惜容在血族传统派的npc中很不受待见。
英雄不论出处,在玩家中她还是很受人尊敬的。莫惜容是已知的霍拉贝尔之章的拥有者之一,是各大公会死也想要挖墙脚的对象之首。更重要的是,她是怡然居会长南风的现任老婆。换句话来讲,霍拉贝尔之章就是莫大小姐的嫁妆。
莫惜容带着她贵重的嫁妆才进怡然居几个月,南风贪婪的嘴脸就露了出来,这厮骗财又骗色,勾搭她只是为了勋章。莫小姐出离愤怒了。她当场要求拆伙,南风邪恶又猥琐地表示既然嫁进来了嫁妆就不会再吐出来了。于是就出现了莫惜容用血狱荣光交换离墨挂掉南风一次的事,当时离墨挂掉南风一级,不仅制造了恐慌气氛还方便莫惜容盗窃。霍拉贝尔之章就这样从重重防御的怡然居里被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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