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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给我弄了这个命匣,还藏起来不给我;我去找萨马斯特抗议,他就让属下把命匣还给我了,让我自己保管。”
“……萨马斯特为甚么会这么做?他脑袋坏了么?”
“谁知道,”龙明显也很困惑不解,“他跟我罗罗嗦嗦说了一大通,我也没怎么听懂,就记得几句话,甚么『威胁和挟持无法获得真正的忠诚』丶『以德服人才是正道』之类的。”
显而易见,老巫妖的确脑袋坏了。
琼恩和萨马斯特不熟,至少不算太熟,但这位传奇大巫师的传记,他可是认真拜读过的。
如果传记中所记载的那些内容属实的话,萨马斯特显然是一个标准的黑暗魔王,他力量强大,聪明狡诈,践踏法律,肆意妄为,滥杀无辜,无恶不作——总之把辞典里的贬义词全套上肯定没错。
作为邪教教主,用三尸脑神丹丶豹胎易筋丸之类控制属下,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谓人贵有自知之明,既然自己不是个好人,反而指望属下恪守道德,忠心耿耿,那岂不是搞笑。
萨马斯特就是大陆上最大的邪教教主,他居然会跟龙巫妖说甚么以德服人,对此琼恩只能想出一种可能,就是老巫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日暮而途穷,于是倒行而逆施。
“不,还有一种可能,”梅菲斯说,“他另有方法,无需命匣也能控制龙巫妖。”
“巨龙契约吗?”
琼恩知道梅菲斯的意思,传说龙巫教有一件强力宝物,名为巨龙契约,能够借此控制世界上的任何一头龙巫妖。
当然,传说是传说,实际上这东西究竟有没有,一直是存疑的,反正以往那些邪龙侍者都是靠着命匣才能指挥龙巫妖,从无例外,并没有见谁使用过契约。
不过话又说回来,萨马斯特是教主,又是龙巫妖的发明者,他手上如果握有一两张底牌,也没甚么好奇怪的。
算了,凭空猜测这些没甚么意义,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
梅菲斯有备而来,接连发动神器,成功将冰虹重创;现在只需夺过命匣,将其毁去,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但琼恩瞥了眼梅菲斯,发现少女咬着嘴唇,脸上神情有些犹豫。
她是邪神之女,却在提尔教会任职,性格又偏冷,所以朋友非常少,屈指可数。
朋友少,所以格外珍惜看重。
虽然是受命前来,理智也告诉她冰虹已经是“亡灵”,让它重归永眠才是最好的结果,但事到临头,这个决断仍然是不好下的。
“或者,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解决。”他说,从腰间拔出一柄匕首。
琼恩有一柄名为“风之剑”的匕首。
还是在塔瑟谷时,他随梅菲斯去拜访提尔大主教,被痛扁了一顿,大约是出于安抚考虑,临告别时大主教送了他一件礼物,就是这柄匕首。
据梅菲斯说,这柄“风之剑”来历非凡,乃是铸剑大师特加尔的得意之作,曾经是圣卡缪尔女士的佩剑,传承至今已历千年。
风之剑锋锐无比,削铁如泥,而且更是一件“灵器”,卡缪尔曾经封印恶龙“碎影”于其中,因此又称碎影剑。
碎影随着卡缪尔女士升上天界,这柄剑失去器灵,空置至今。
琼恩拿到它,当时也没想太多,只当是女方家长的一件馈赠,按照塔瑟谷的风俗,算是见证男女双方爱情的一种信物。
他是个巫师,匕首于他而言除了切水果就没其他用途,却没想到现在派上了关键用场。
龙看见了琼恩手中的匕首,它和提尔教会关系匪浅,当然知道这柄风之剑的来历和用途,也明白了琼恩的意思。
“不行不行,”龙连连摇头,“我才不要做器灵呢。”
“为甚么呢?”琼恩问,“做器灵有甚么不好?”
“器灵没有躯体,只馀意识,当然不好,”龙说,“哪有人会喜欢这种状态。”
“器灵的事情暂且放下,我们先来讨论几个问题吧,”琼恩说,“冰虹,你喜欢户外活动吗?”
“当然不,晒太阳会让皮肤变黑的,”龙说,“还是待在家里好,又舒服又自在。”
这个答案在预料之中,龙类本身就是一种很宅很懒的生物,冰虹显然更是其中的典范。“那你平时待在家里都做甚么呢?”
“哦,那可就多了,我的兴趣爱好很丰富的,主要是看书丶听音乐丶画画,以及睡懒觉。”
睡懒觉也算兴趣爱好?琼恩实在无力吐槽,只好直接忽略。“你还喜欢画画?”
“嗯啊,我超爱画画的,可惜缺乏素材,作品不是很多。你对这个有兴趣?那下次我请你欣赏我的个人画册——对了,你不是艾弥薇的男友吗,能不能帮个忙,劝她答应做我的模特?”
模特?甚么模特?
“艾弥薇很聪明,可惜有点缺乏艺术感,不太能理解我们这种艺术家对美的追求。我几次劝她做我的模特,她都不肯答应,差点给我翻脸,真是的,歌曦雅就比她好说话多了,”龙碎碎念着,“可惜歌曦雅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我本来准备给她画十二幅肖像,到现在也没完成,以后恐怕也没机会了,真是遗憾哪。”
唔,艾弥薇不至于这么不近人情吧,只是做做模特而已,又不是甚么难事,除非……等一下,你画的是甚么画?莫非是不穿衣服的那种?
“当然,穿了衣服还算甚么艺术,你们人类就是虚伪,你看我们龙,从来都是坦坦荡荡丶一丝不挂。”
“闭嘴!”梅菲斯满脸通红地说。
琼恩实在不知道该说甚么,他万万没想到这头宅龙还有如此高大上的爱好,居然喜欢画裸体美女,而且还想打艾弥薇的主意,幸好没能得逞,否则琼恩肯定把它拆成百八十块。
“其实我也觉得穿了衣服不算艺术,脱光了才是——呃,不不,我的意思是说,艺术这种东西,每个人的眼光和审美都是不同的,没必要强求,”发现梅菲斯面色不善,琼恩赶快改口,“总之,艺术的问题我们以后再说。按照你刚才的说法,你既不喜欢出门,又不喜欢运动,每天的生活实际上也就是看看书丶听听音乐丶睡睡懒觉,对吧。”
“差不多吧,”龙说,“生活本就如此嘛。”
“那么成为器灵,对你而言并没有甚么改变啊,”琼恩说,“你仍然能看,能听,有意识,有记忆,能说话,能思考,这对你而言不就已经足够了吗。你自己前面也说,你不喜欢现在的亡灵状态,只是想维系『存在』,而你存在与否,并不取决于你是否有躯体,而是取决于你是否有清醒的意识——你自己是这么说的对吧?”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总还是觉得很奇怪啊,”龙不安地扭动着脖子,“虽然我对现在的躯体不是很满意,但直接抛弃的话,还是不太好吧。”
哪有甚么不好,你一个宅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每天睡懒觉做白日梦,要身体做甚么,有个大脑不就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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